Friday, April 5, 2013

门徒代价

门徒代价

为何要“恨”?
14:26人到我这裡来、若不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中文译本,将“恨”翻译为“爱我胜过爱”〕

这个“恨”字的词根是misos,圣经希腊文编码G3404,英文直译有两种含义:to detest (especially to persecute); by extension, to love less(少爱)。在这里,有可能是信仰不同而导致的属灵冲突,也有可能是一种爱的优先次序。下面从以经解经的角度进行上下文分析和圣经融会贯通的分析。

当经文的字面意思和其他经文发生冲突时,我们需要采用“释意解经法”,即提取两段看似矛盾之经文的相通信息,通过辩证得到一个适度的答案。而这段圣经和另几处圣经存在表面的矛盾。

19:19 当孝敬父母,又当爱人如己。

22:36-40夫子、律法上的诫命、哪一条是最大的呢。 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 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其次也相倣、就是要爱人如己。 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通过这两处经文的辩证,我们可以把路14:26 的“恨”解释为一种优先次序,即love less(少爱)。也就是说,爱神是第一位,其他的位居其后,颠倒了次序就是违背了最大的诫命。

诗篇16:4 以别神代替耶和华的,他的愁苦必加赠。

看到“违背”,可能有人以为是僵硬的教条。其实,最大的诫命不是对我们的剥夺,乃是对我们的保护,因为只有爱神才能让我们得到安慰,并且从神支取力量来爱人。若是把人或物放到了神的位置,就是拜偶像,“以别神代替耶和华”,这样我们的愁苦必加赠,因为只有神才能给我们满足和爱的力量。

更深的含义
如果这里的“恨”仅仅解释为优先次序,那么就有人可以自欺欺人的说,“虽然我很忙碌,没空聚会、读经、祷告,我就是把神放在第一位的。”只要他觉得不冒犯任何人,就可以告诉自己已经付了门徒的代价。因为冒犯人是显而易见的,冒犯神却不容易察觉。人的诡诈可以使这条命令变成虚无。这段经文之解释,很容易走向两个极端。要么就是被人弱化得无足轻重、形同无有,要么就是被人强化得要立即倾家荡产、抛妻弃子、舍身取义。而本人认为两者都不是。

首先这的确是一个优先次序的问题,但这门徒代价是不是一个非常主观的命令?大到可以惊天动地、小到可以忽略不计?慎重起见,还是需要联系上下文。通常人都是读到26节就停了,如果接着下去读到35节,会有什么结果呢?

14:25-35有极多的人和耶稣同行.他转过来对他们说、 人到我这裡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你们那一个要盖一座楼、不先坐下算计花费、能盖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见的人都笑话他、 说、这个人开了工、却不能完工。 或是一个王、出去和别的王打仗、岂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万兵、去敌那领二万兵来攻打他的麽。若是不能、就趁敌人还远的时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条款。 这样、你们无论甚麽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门徒。盐本是好的.盐若失了味、可用甚麽叫它再咸呢。 或用在田裡、或堆在粪裡、都不合式.只好丢在外面。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

这里说的很清楚,若不能“撇下所有”就不能做主的门徒,付不起门徒代价,信主是浪费时间,不如早点放弃。每当圣经出现“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这句话,就说明这命令是刺耳的、很难令人接受的,不是人人都能听进去的。光耳朵听见了,还不算是听进去了;只有信而顺服的人,才能算是听进去了。可见这里所说的命令,绝非可以主观弱化到无足轻重的地步,也不是少数殉道者才需拥有的品质,而是对所有信徒的要求,且具有相当的挑战性。

“撇下一切”的代价有多大?
这个“撇下一切”的代价是一个争议性问题,也是许多人逃避甚至忽略不看的问题。许多人把它解释为一种难以执行的命令,仅是少数传道人的责任。而在我看来,神的命令都具有普遍的冒犯性,即需要冒险、有难度、有挑战、可能造成损失,但同时又具有普遍的可行性。而越来越多的人把神命令的冒犯性和可行性都去掉了,要么神的命令变得跟常人的生活哲学没有两样、或可有可无、或随意解说;要么神的命令变得堪比登天,只有看破红尘的苦修人士、或英勇无畏的殉道者才可能做到。而神的命令具有冒犯性,同时具有可行性,这是一个事实。这一结论不是猜想的结果,而依然是“以经解经”的查经结果。要知道“撇下一切”的代价具体有多大,怎样操作,我们仍然需要从矛盾经文的辩证中寻找答案。

有人认为“撇下一切”等于变卖所有,的确主耶稣除了对少年财主有过这样的命令,对门徒也有过这样的命令(路12:33)。但是事实上是否每一个被神认可的信徒都变卖了所有呢?税吏撒该信主后把一半财产分给穷人,另外做出4倍的讹诈赔偿。希律的家宰苦撒之妻以及多名贵妇长期为耶稣及门徒提供金钱支持,抹大拉的玛利亚留下了一玉瓶珍贵的香膏为耶稣送行,她们兄弟姐妹三人常常开放家庭、招待门徒。这些人都有财产,且以财产服侍主、周济人。可见“变卖所有”的经文既不能一概轻易否定,又不能仅取字面意思,需要通过上下文和融会贯通的释意解经。

而“撇下一切”的代价,到底应该如何解释呢?
10:39-42他有一个妹子名叫马利亚、在耶稣脚前坐着听他的道。马大伺候的事多、心裡忙乱、就进前来说、主阿、我的妹子留下我一个人伺候、你不在意麽.请吩咐他来帮助我。耶稣回答说、马大、马大、你为许多的事、思虑烦扰.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马利亚已经选择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夺去的。

主耶稣就把马利亚作为一个典范,来鼓励门徒学习她的榜样。马利亚具有两个特点,来体现她如何“撇下一切跟随主”:

1.            与主的关系最重要

2.            打破玉瓶:将自己最珍贵的献上(撇下一切)

主曾责备马大,夸奖马利亚。马大的问题,不在于做饭和做杂物,而在于她把这些事情当作“不可少”的,唯有把“听道、与主交通”看作“可以少”的;而主说只有这“一样”是不可少的。

撇下“一切”跟随主,这“一切”指的是什么?

“一切”就是指除了主以外,所有你认为“不可少”的东西;你所最关注、最看重的人、事、物,大到半壁江山、红颜美人、父母儿女、房产汽车,小到生活的小玩意,IPADIPOD、最新款照相机、摄影机、手机等等。这“一切”对于不同的人来说,可能不一样,或多或少。只要你觉得没了他(她、它)你活不下去,这就是你的“一切”了。有人失业了就活不下去,那么工作就是他的“一切”;有人失恋了活不下去,那么恋人就是他的“一切”;有人说“士可杀不可辱”,那么名誉就是他的“一切”。

下面分析几个圣经例子。

当夏娃从蛇那裡听说分别善恶果的“好处”以后,她就深深被吸引,这果子“非吃不可”;这果子就成了她的“一切”。她无法放弃她的“一切”,于是她伸手摘了果子吃了。

当亚伯拉罕得到了期待已久的儿子,这个儿子就开始成为“不可少”的“一切”。这时候,主命令他献上儿子,即撇下他的“一切”;亚伯拉罕因信献上了他的“一切”。

当雅各爱上拉结以后,拉结就成了雅各“不可少”的“一切”;拉结去世后,爱子约瑟又成了雅各不可少的“一切”;雅各失去约瑟以后,又紧紧抓住“便亚悯”不肯放手;直到主再次要雅各放手,他不得不把他最后的“一切”——便亚悯也放手了;当他除了主以外,实在没有什么可以依靠时,所有试炼都停止了。事实上我们看到,神的用意并非剥夺,神只想雅各转移焦点,不要凭感觉去依靠那靠不住的人和事。

18:18 少年财主的一切,就是他的财富,这是他不可少的,他无法撇下,也就无法得救。(所以关键不是变卖家产,关键是“财富”是他不可少的那样东西,是他的“一切”。)如果你不在乎财富而在乎声誉,声誉是你的一切,那么神要你撇下的就不是财富而是声誉。

雅各一生只“抓”对了一样东西,就是“神”;当他紧紧抓住神,不让神走的时候,神就说:“你可以不叫雅各(抓)了,你要叫以色列(得胜)。”(创32:28

抓住神,其他什么都可以不用去抓,这是最安全的福祉,这是真正的“安息”。

撇下一切不是一个格式化的命令,不是要求一旦信主就要变卖家产、抛妻弃子、出家苦修,而是从精神上脱离对所有人、事、物的依赖和迷恋,尊主为大。因为他是生命的源头,只有回到源头,我们才有力量去爱人、有智慧去用物,才能在一切艰难中安稳。

如果我们真的放下了,也就不会再害怕失去什么、也就不会问:“我实质上还是不会一无所有,对吗?”这样问,就说明还没有放下、没有“撇下一切”。事实上对人、事、物的依赖无法满足我们,反倒会使我们处于一种患得患失的焦虑状态,神的这一命令实在是出于对我们的爱,祂用此法,使我们在精神上重回伊甸园。

代价与恩典
门徒“代价”与“恩典”,看似矛盾,实质却是相同。

有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我发现了一个很好用的工具,于是向朋友推荐;但是朋友摇摇头,说:“太贵了!”他不愿意买。过不多久,这个朋友却买了另一样类似的工具,比我推荐的那个贵上好多,而且他毫不犹豫的就买了。我想这是为什么呢?原来,不是贵不贵的问题,而是信心的问题。因为我推荐的那个东西,他没有信心、不喜欢、不钟爱,因此即使便宜他也觉得不值得花这个“代价”。而他自己买的那个东西虽然贵,他却丝毫没有不舍得,立刻就买了;因为他对这样东西有信心、喜欢、锺爱,他觉得值得。对他来说,代价也就不是“代价”了。有的人看重了一处房子,即使借钱也要买、不惜一切也要买,但你若要他买一个便宜、但他不感兴趣的东西,他死活都不会买、送给他也未必要,爲什么?因为前者他觉得有信心、值得,后者他觉得没信心、不值得。可见愿不愿意付代价,是在于有没有信心。

始祖在伊甸园中,他们若是要留在“恩典”里,他们就要“损失”那禁果,他们要付出不吃禁果的“代价”,才能继续享受神“白白”的“恩典”。如果他们信神说的话,如果他们相信神没有保留什么好的不给他们,那个“不吃”的代价就不是“代价”,而是“恩典”了。但如果他们不信神的话,认为神向他们有所保留,神是要“剥夺”他们享受禁果的权利,那麽他们的确在付代价。他们犯罪,因为他们不愿意有所“损失”、不愿意付这个“代价”。代价还是恩典,关键在于有无信心。

但以理的故事恰恰相反,由此可知爲什么但以理“大蒙眷爱”。但1:8,但以理拒用王膳。如果他不相信神的话(关于分别为圣的命令),他就会把“吃王膳”当做一种特权、不吃王膳当做一种损失(代价);然而但以理相信神的话,所以他把“吃王膳”当做一种损失,把“不吃王膳”当做一种恩典;于是他主动提出“不吃王膳”,因为吃王膳会“玷污自己”;由于但以理的“信心”,“不吃王膳”这样一种分别为圣的行为,就不再是“代价”了,而是信的人“求之不得”的恩典。但如果一个神的“子民”不信神的命令,那麽对他来说就恰恰相反:“吃王膳”才是“求之不得”的,“不吃王膳”才是代价和损失!可见,是代价还是恩典,在于此人有没有信心。

5:40-41 公会的人听从了他、便叫使徒来、把他们打了、又吩咐他们不可奉耶稣的名讲道、就把他们释放了。他们离开公会、心裡欢喜.因被算是配为这名受辱。

许多门徒为主坐监,被抓的时候反应不一样。有的大声呼叫“冤枉”、有的平静无语、有的甚至高声歌唱、止不住喜乐地笑;代价与否、代价多大,在于信心与否、信心多大。

             信心越大,代价就越不是“代价”,而是祝福和恩典;

             信心越小,“代价”越大;

             没有信心,就不愿付代价。

所以神说,“不付代价就不能做我的门徒”,跟“没有信心就不能得救”,是一回事。如果你认为“撇下一切”是神对你的“剥夺”,那麽恐怕你对神的“信”有问题,你既然“信”神赐下祂的儿子给你、亲自为你死,还觉得他要“剥夺”你什么吗?

我们常常害怕提到“撇下一切”的“代价”,因为我们实在觉得这是一种巨大的剥夺、巨大的损失啊!我们常常觉得“代价”与“恩典”相矛盾,是因为我们不信神的诫命是出于爱。我们常常把神的诸多诫命看做危险、损失,因为我们不信、或者小信。有人常常把遵守诫命看做是积功德,因为他们认为:遵守诫命是很痛苦的!!人不会把吃牛排当做积功德,也不会把看球赛当做积功德,因为这是愉快的事情;不信的人把做善事、受苦看做积功德,也把遵行诫命看做积功德,因为对于不信的人来说,遵行诫命实在很苦啊!!那些一听到“遵守诫命”就认定是积功德的人,恐怕没有尝过“恩典”的滋味;爲什么许多前辈愿意迎着十字架往前走,因为他们实在从遵守神的命令中、从不断的“撇下”和“捨弃”中,尝到了天恩的滋味:“主实在好的无比”。

如果真是出于信心而遵守诫命,那是多大的福分、多大的恩典呢?爲什么我们自己不愿意“因信”享受这一恩典,还要拦阻别人享受这一恩典呢?我们若是怕别人因听到“付代价”的诫命而遭受“损失”,是恐怕我们自己早已把它当做一个巨大的“剥夺”和“损失”!若我们自己没有信心,还怎样叫别人“信”呢?

如果你真的付了代价,有所“撇下”(这有一个过程,但是必定完全成就),那你一定会发现,神让你撇下的,都是锁链。祂让你放下一切,单单抓住祂。因为除了祂,我们实在没有别的满足、依靠、指望。主耶稣命令他的门徒撇下一切,实在是出于祂的爱。

牺牲的实质
神常常用各种关系形容自己和他儿女的情感。教会、门徒、基督徒,都是一个概念,都是指信徒。而主耶稣经常用朋友、夫妻等概念来形容自己和信徒的关系。而这些概念有一个平等的基础,不是我们生来跟上帝平等,而是上帝把自己降卑到一个跟人平等的地步(腓2:5-8)。无论旧约、新约,上帝一直在采取这种降卑的方式与人对话、立约。上帝称亚伯拉罕为自己的朋友(创18:17,赛41:8),耶稣称门徒为自己的朋友(约15:15)。以弗所书称基督和教会就像新郎和新妇。圣经又一再强调,朋友或配偶的关系中最真挚、最深切的情感,就在于为对方舍命(约15:13,约一3:16)。旧约大卫和约拿单的情感,也就是能为对方舍命。而神所寻求的,就是这种情感:我为你死,你也为我死。祂渴望与人以此交心。

如果我们能明白神的用心,就不难理解他的命令。当他要求亚伯拉罕献上儿子,就是要求他舍命,因为儿子就是他的一切。当亚伯拉罕以行动表示自己对神的情感,神就阻止了他下手杀子,因为神想要的,就是一份情而已。他得到了这份情,就心满意足了,而他自己就用同样的方式回报信他之人,让自己的儿子死了一回,把他献上给了人。而他对儿女(即教会、信徒)的命令也是一样的:他为你死,你也要为他死。他为你献上一切,你也要为他献上一切。一切都不是目的,因为他不是要折磨人,也不缺乏一切。他要的是那份情谊,他希望看到你对他也是同样的一片心,因为他对你是真心实意地付出了。他舍生命、撇下了一切。他要的就是爱的回应。只要他看到你这份心,那么实质上要做出多大的牺牲已经不重要了。当神命令亚伯拉罕献子,他要看到的不是以撒鲜血淋漓,而是亚伯拉罕举起拿刀的双手,那不是残杀的手,而是牺牲的手。当亚伯拉罕举起双手,神就心满意足了,于是祂开口叫停。同样,耶稣叫少年财主变卖所有财产,他要看到的不是少年财主穷困潦倒流落街头,而是他愿意为爱撇下一切的心。如果他愿意,那么他到底会否失去财产已经不重要了。这种回应的渴望,正是神对人深情厚爱的真实体现。

他等你牺牲,等你为他放弃禁果、撇下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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