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23, 2013

行真理的必来就光(命运的转机系列三A)

不用悔改的义人

本人曾经和一个弟兄争论过一个问题:圣经中耶稣提到的“不用悔改的义人”是指谁呢?
15:3-7 耶稣就用比喻说,你们中间谁有一百只羊,失去一只,不把这九十九只撇在旷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着呢?找着了,就欢欢喜喜地扛在肩上,回到家里。就请朋友邻舍来,对他们说,我失去的羊已经找着了,你们和我一同欢喜吧。我告诉你们,一个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这样为他欢喜,较比为九十九个不用悔改的义人,欢喜更大

这位弟兄说“所有人都犯了罪,‘不用悔改的义人’根本不存在,这里提到的‘不用悔改的义人’是指假冒伪善的、自以为义的人”,也就是说耶稣的话应该加三个字、改为“自以为不用悔改的义人”。那么加三个字再放回原文读的通吗?“我告诉你们,一个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这样为他欢喜,较比为九十九个自以为不用悔改的义人,欢喜更大。”更重要的,马太福音2313,33节说假冒伪善、自以为义的罪人是要下地狱的。约10:26提到不信主的人不是主的羊,而上文中“不用悔改的义人”被耶稣当作属于自己的同一群羊。同时,第7节说主耶稣要为他们欢喜(失丧又找到的羊更欢喜)。如果他们是假冒伪善、自以为义的人,如果他们不是主的羊、且要下地狱,主耶稣又为何要为他们“欢喜”呢?
在同一章接下来的11-32节中,主耶稣又讲述了浪子回头的故事。里面那个从没有离家的大儿子,他代表了谁呢?父亲对大儿子说:儿阿,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这个兄弟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们理当欢喜快乐(3132节)。这没有失丧过的“大儿子”,是否就是指上文中路15:7的“不用悔改的义人”呢?

关于这“不用悔改的义人”,圣经有一个争议性的人物——约伯。争议的焦点就是约伯到底有没有犯罪?约伯记从头到尾都没有记载任何上帝责备约伯的话,上帝不但没有责备过约伯,还说他“完全正直、远离恶事”。在遭遇了试炼以后,伯1:22节记载“在这一切的事上约伯并不犯罪,也不以神为愚妄(或作也不妄评神)。”在经过病痛的折磨,受到朋友的批判嘲讽以后,约伯仍然不承认自己犯了什么罪,相反,他表明了自己的无辜和困惑。而在上帝眼里约伯的确是无辜的,约伯记第1-2章显示,祂使约伯遭遇试炼是为了增强约伯的信心,而不是为了惩罚约伯的罪恶。伯42:7-8,上帝在旋风中向约伯显现后,指责了约伯的朋友,要求他们为自己献祭赎罪。但祂却没有指责约伯,相反伯42:8指出上帝悦纳了约伯,请约伯替朋友代祷。有人说约伯犯过罪,因为约伯曾经“懊悔”过:
42:5-6 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因此我厌恶自己,(自己或作我的言语)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

他们认为约伯的懊悔是犯罪的结果。然而,这里的懊悔(repent)希伯来原文是nchmthi,圣经字编码为H5162。同样的字出现在圣经多处经文,用来形容人和神的“懊悔”,表示“心意的转变”。
6:7 耶和华说,我要将所造的人和走兽,并昆虫,以及空中的飞鸟,都从地上除灭,因为我造他们后悔(nchmthi)了。

13:17 法老容百姓去的时候,非利士地的道路虽近,神却不领他们从那里走,因为神说,恐怕百姓遇见打仗后悔(nchmthi),就回埃及去。
32:12-14 为什么使埃及人议论说,他领他们出去,是要降祸与他们,把他们杀在山中,将他们从地上除灭。求你转意,不发你的烈怒,后悔,不降祸与你的百姓。求你记念你的仆人亚伯拉罕,以撒,以色列。你曾指着自己起誓说,我必使你们的后裔像天上的星那样多,并且我所应许的这全地,必给你们的后裔,他们要永远承受为业。于是耶和华后悔(nchmthi),不把所说的祸降与他的百姓。

可见,nchmthi这个字并不是专指犯罪悔改,而是指心意的转变。神自己都有“懊悔”(nchmthi)的时候,但祂是无罪的。这段经文不能作为约伯犯罪的依据。约伯的懊悔是因为他曾对莫名的打击表示困惑、对上帝的作为表示不解,他以为上帝离弃了自己,而在上帝的启发下他发现自己误会了上帝。约伯感到在上帝伟大的计划和深奥的智慧面前,自己显得多么渺小,他懊悔自己的信心不够。而之前约伯的所有辩驳可以总结为一句话:神啊,求你让我知道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他的辩驳是自我省察的结果。自我省察是应当的,在神面前辩白是出于信心(相信上帝会主持公道、给自己一个说法),对自己的遭遇、上帝的作为表示困惑和不解是上帝所允许的。
13:23 我的罪孽和罪过有多少呢?求你叫我知道我的过犯与罪愆。

10:2-7 对神说,不要定我有罪。要指示我,你为何与我争辩。你手所造的,你又欺压,又藐视,却光照恶人的计谋。这事你以为美吗?你的眼岂是肉眼,你查看岂像人查看吗?你的日子岂像人的日子,你的年岁岂像人的年岁。就追问我的罪孽,寻察我的罪过吗?其实,你知道我没有罪恶,并没有能救我脱离你手的。
有人说约伯犯有自义的罪,因为约伯自称没有犯罪。如果约伯陈述的的确是一个事实,这也算自义吗?如果一个人犯了罪却说自己没有犯罪,那么可以说他是伪善自义;如果一个人自称没有犯罪、实际也没有犯罪,那么他只不过是对自己做出了实事求是的评价而已。更重要的,圣经中主所谴责的“自义”不同于约伯的自辩。

18:9-13 耶稣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设一个比喻,说,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的祷告说,神阿,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税吏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阿,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
这个自义的法利赛人其特点是“以行善为功德”,他的自夸和对别人的藐视都是因为他不把遵行律法当做责任,而是把它当做功劳。而这就是义人与其他有善行之罪人的区别所在,义人行善后不会自夸,因为他把行善当做一种责任和义务、甚至是福分。约伯提到自己所言所行却没有自夸或渺视别人,他只是在陈述事实,更确切的说他在省察自己,看看自己的言行错在哪里?再加上他的朋友一再肯定他遭遇祸患是因为犯罪,这更促使约伯搜肠刮肚地检验自己的言行,然而结果仍然是没有犯罪。他甚至希望上帝亲自启示他,告诉他到底哪里做错了,他好马上去改正。约伯发言的字里行间都流露着这种自我省察。总而言之,他自称没有犯罪不是他的自夸而是自省的结果。

更重要的,上帝从头到尾都没有指责约伯犯了什么罪。他在旋风中的回答只是增强约伯的信心,让约伯知道自己一直没有离弃他,试炼是上帝计划的一部分。
历代以来,约伯的“罪都是人造的,而不是神定的。神在详细聆听了约伯的申诉以后作了评价。42:7-8耶和华对约伯说话以后,就对提幔人以利法说,我的怒气向你和你两个朋友发作,因为你们议论我,不如我的仆人约伯说的是。现在你们要取七只公牛,七只公羊,到我仆人约伯那里去,为自己献上燔祭,我的仆人约伯就为你们祈祷。我因悦纳他,就不按你们的愚妄办你们。你们议论我,不如我的仆人约伯说的是。在神眼里,约伯从头到尾都没有犯罪,神也没有要求他为任何一样罪悔改,神所期待的是约伯信心的增长、继续遵守主道。启示录中主耶稣对七教会的讲话,其中有两个教会没有受责备,一个是示每拿、一个是非拉铁非。主耶稣对非拉铁非的教会说“你要持守你所有的”(启3:11),即继续遵守主道。上帝对约伯也是同样的心意。

至于自称为义(接受义人的身份或称号),不少基督徒将之等同于骄傲的自义,这是因为对于“义人”和“自义”的定义存在误解和错误。许多基督徒信主、被称义以后仍然不敢称自己是义人,因为他们觉得只要称自己是义人就是犯了骄傲自义的罪。而事实上,首先义人的定义并非不会犯错或没有犯罪记录的人,而是“信神是义的人”。其次,上文中路18:9-13说明了“自以为义”的罪和“自称为义”是两码事。最后,下文更是说明了如果基督徒被赦罪、称义以后仍然称自己是罪人而否定自己义人的身份,就是无视神的救赎、不承认赦罪,废掉了神的恩。
加拉太书2:17-21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我不废掉神的恩。义若是借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圣经中还记载了诸如亚伯、以诺、撒加利亚、伊莉莎伯这样的无需悔改的义人。以诺活着被神提到天上,终身未尝死味(创5:22-24)。而施洗约翰的父母撒加利亚和伊丽莎伯也被称为无可指摘(路1:5-6)(这“无可指摘”或者“无需悔改”是指当时而言,并非说以后他们都不可能犯罪,或者生来就不可能犯罪。人都有罪性、且是动态的,谁都无法保证在有生之年不犯罪、无需悔改)
此外,“不用悔改的义人”也包括那些有悔改经验的人,即在听到呼召之前,他所犯的罪已经悔改了。他因良心发现而悔改走上了正路,若是没有再犯就无需再次悔改。(圣经所说的犯罪是指行为上具体的罪,而不是抽象的罪性或意念)

之所以有人要为约伯、撒加利亚等人杜撰出一些“罪”来,可能因为他们把犯罪当作称义的前提。而称义的前提只有一个,就是信。人无需通过“犯罪”来称义,“犯罪”不是称义之必不可少的的条件。悔改的本质是遵行,神的命令是悔改的标准。所以悔改的义人和不用悔改的义人在态度是一样的,都是遵行主的道。因此,义人可能是如同约伯、撒加利亚、伊莉莎伯那样没有犯罪、无可指责的人,也可能是犯罪后又悔改的人。行律法是责任而非功劳,所以即使义人不犯罪,他们也没有任何功劳、或比任何人更义、更圣洁。义是没有程度、差别之分的,既然都是称义,这个义都是神给的,而神的义是完全的。值得注意的是,人常常会把行义当做是吃亏的苦行,把犯罪当做是占便宜的享受。表面看来似乎犯罪后又悔改比一味顺服要上算得多:既有今生享受,又有来生福乐,似乎是一箭双雕的两全之策。但真理告诉我们,犯罪是亏损、行义才是福乐,这两种价值观的差别就是有无信心的差别,信心越大、越能体会犯罪的损害和行义的福乐,没有信心就完全不能体会这一真理的奥妙。
人所承担的罪之后果
 
同时,人之所以容易把“犯罪又悔改的称义”比“无需悔改的称义”看得更为上算,因为人对自己所要承担的罪之后果存在一个误解。他们认为只要认罪,其后果都由主耶稣承担了,人无需承担任何后果。然而这果真是事实吗?

罗马书5:12-21所说的“死”解释为“死的权势与痛苦”(请参考“希腊文的两个死”一文),就是犯罪的后果。圣经说这是所有人都要承担的。大卫和拨示巴犯奸淫罪以后遭到神的责备(撒下12章),他悔改了并且得到赦免(撒下12:13)。上帝提供的赎罪祭是替他承担灵魂的后果,而今生的后果仍然要他自己承当(撒下12:10-14)。他为他的罪付上了代价,正如他自己的判断:四命抵一命(撒下12:6)。罪的现世后果无人能逃。如果有人杀人、偷盗、抢劫,那么他如果悔改了接受耶稣的救赎,这个赎罪祭只能免他灵魂的死罪,他仍然需要按照世俗的法律伏法、作出赔偿。一个基督徒如果犯罪,吸毒、乱交染上艾滋病,他若悔改,只能获得灵魂的赦罪,他仍需承受疾病的代价。圣经中有很好的例子说明这个道理,基督徒犯罪悔改,虽然能够得到灵魂的赦罪,但是仍和世人一样需要承受罪所产生的自身后果。犯的罪有多严重,后果就有多严重。
我们知道出埃及的以色列人,只有约书亚和加勒进入了迦南地。其他以色列人包括摩西和亚伦都死在旷野而无法进入迦南地。希伯来书3:2-5明确的告诉我们,摩西是在神家里尽忠的仆人,希伯来书11章也把他列为信心的榜样之一。而希伯来书3:9-19却说明大多数以色列人倒毙旷野是因为不信、离弃了永生神(类似经文参考林前10:5),这些至死不信的人其灵魂是灭亡的(不得进入安息)。摩西虽然是有信心的人,但也有失败的时候,他活着的时候无法进入迦南地,就是为他的失败付上的代价。这说明无论你是什么人物,无论有多么伟大,跟上帝的关系有多近,只要是犯了罪都要承担后果、付上代价。十字架上的强盗也是如此,两个人都是为罪伏法,一个因信而灵魂得救,一个因不信而灭亡。那个有信心的强盗并不能因悔改而脱离他犯罪后自身所要付上的代价,他仍然要将死刑执行完毕,而那个不悔改的强盗既不能逃避今世的惩罚也不能免去永生的罪债。

而大多数的罪恶不直接触犯世俗法律,比如贪财、好色、随意发怒、骄傲、不孝、背约失信、说谎欺骗、沉迷宴乐等等,这些罪是比较普遍性的,其破坏性也因隐藏和缓慢的释放而容易被人忽视。人误以为这些罪不会造成即时的重大损失,而犯这些罪的破坏性和后果往往经过长期的潜伏才会出现,慢慢侵蚀一个人的肉体和灵魂,或骤然间集中爆发而造成巨大的破坏。这些后果无人能逃避,不但伤害自己也会殃及他人。有些基督徒觉得反正有耶稣赎罪,只要认罪就可以抵消后果,那些不容易被人察觉的罪,犯一下也无妨。事实恰恰相反,犯罪无论大小都要承担后果,基督徒也不例外。比如骄傲,这种罪会严重阻碍基督徒认识真理,造成属灵的盲目、阻碍生命的成长;贪婪,会让人失去属灵的满足和喜乐;攀附权势,会让那个靠近弱者的上帝远离你;好色,这会让你陷入属灵的昏醉和迷乱、无法清心祷告,无法集中注意力思考属灵的事;无故发怒,这会带来羞辱,因为重生的基督徒都必须面对道歉、赔偿(补偿)的问题……。主耶稣所赎的是你灵魂的债,而不是犯罪者在今世自身所要承担的后果。
因此,犯罪而后又悔改的义人并没有占什么便宜,相反要为罪付上自身的代价。反过来说,在称义方面,犯罪悔改的和顺服的义人所得的赏赐是一样的,顺服的义人不会多得什么赏赐,因为行善是责任而非功劳,称义都是恩典。主耶稣也曾经举例说明这个问题:无论少做多做,得到的称义之恩典都是一样的。

20:1-16 因为天国好像家主,清早去雇人,进他的葡萄园作工。和工人讲定一天一钱银子,就打发他们进葡萄园去。约在巳初出去,看见市上还有闲站的人。就对他们说,你们也进葡萄园去,所当给的,我必给你们。他们也进去了。约在午正和申初又出去,也是这样行。约在酉初出去,看见还有人站在那里。就问他们说,你们为什么整天在这里闲站呢?他们说,因为没有人雇我们。他说,你们也进葡萄园去。到了晚上,园主对管事的说,叫工人都来,给他们工钱,从后来的起,到先来的为止。约在酉初雇的人来了,各人得了一钱银子。及至那先雇的来了,他们以为必要多得。谁知也是各得一钱。他们得了,就埋怨家主说,我们整天劳苦受热,那后来的只做了一小时,你竟叫他们和我们一样吗?家主回答其中的一人说,朋友,我不亏负你。你与我讲定的,不是一钱银子吗?拿你的走吧。我给那后来的和给你一样,这是我愿意的。我的东西难道不可随我的意思用吗?因为我作好人,你就红了眼吗?这样,那在后的将要在前,在前的将要在后了: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
多做的没有功劳,少做的也没有便宜。在得救的道路上谁都没有捷径。得救与否不在于少做多做,而在于有没有信心。义没有程度上的差别,只有信心有大小之分。上帝的衡量方法跟人不一样,信而顺服、遵守主道的人,受到的管教少,所承受的罪之伤害也少。上帝永远比人更聪明,越喜欢算计和掌控的人越愚蠢,越悖逆的人越多自食其果。

最后,无论是犯罪悔改的义人还是顺服的义人,他们的成圣道路都是一样的。只要有信心的就一定会成长。义人即使犯罪,也会越来越成圣、越来越靠近上帝,而不会越来越堕落。生命的成长是得救的确据,不断犯罪且越来越堕落的人仍然住在黑暗中、还没有称义。
4:18-19 义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恶人的道好像幽暗,自己不知因什么跌倒。

一个洁净的义人
“没有一个义人”的神学给人一种错觉,就是只有加入教会组织的人才能得救。而那些没有听到福音,或拒绝加入教会组织的人都是灭亡的(即下地狱)。本人认为这种理论缺乏圣经依据。我们知道旧约中亚伯拉罕是称义的,所有效法亚伯拉罕信心的人也是称义的。旧约又说亚伯拉罕、以撒、雅各都不知道上帝的名字(创32:29,出6:3),又说亚伯拉罕的称义是在立约之前,而不是在立约之后:

4:9-12 如此看来,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因我们所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是怎么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
受割礼是立约的记号,新约的洗礼同样也是立约的记号。以上经文显示,不但亚伯拉罕是在立约以前就称义了,那些没有受割礼,却和亚伯拉罕有一样信心的人也是被称义的。诺亚、麦基洗德、约伯、摩西的岳父叶忒罗都是很好的例子,说明以色列选民以外,存在着另外一种选民,即非希伯来族的外邦选民,本人称他们为“良心信徒”。

2:14-15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早在诺亚与神立约的时候,神就已经把良心律法和犹太律法的统一精义告诉了诺亚。

9:1-11神赐福给挪亚和他的儿子,对他们说,你们要生养众多,遍满了地。 2 凡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都必惊恐,惧怕你们。连地上一切的昆虫并海里一切的鱼,都交付你们的手。 3 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 4 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 5 流你们血,害你们命的,无论是兽,是人,我必讨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 6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7 你们要生养众多,在地上昌盛繁茂。 8 神晓谕挪亚和他的儿子说, 9 我与你们和你们的后裔立约, 10 并与你们这里的一切活物,就是飞鸟,牲畜,走兽,凡从方舟里出来的活物立约。 11 我与你们立约,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灭绝,也不再有洪水毁坏地了。
6节是关键,这里说“人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说明了不可杀人的原因是出于敬畏神。任何“约”都是由命令和应许组成,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诺亚之约的命令可以总结为两条:敬畏神、尊敬人。而犹太律法的精义也是总结为两条:尽心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人如己。两者的分别在于,犹太之约的命令比诺亚之约的命令更为深入、具体、详尽。这也就是为什么上帝对犹太人的要求比对外邦人的要求更高,因为“多给谁的,就向谁多要。”(路12:48

诺亚是众人的祖先,除了希伯来民族从上帝又得到了更为具体深入的特殊启示以外,所有其他民族都是在良心上延续着诺亚之约。上帝的命令,从诺亚开始刻到了世人的心里,成为人里面的灯(箴20:27)。于是,历世历代以来,人不断地在良心里揣摩着上帝的心意,并把自己的这些良心感悟著书立说,教育子孙后代。
所以加拉太书说,犹太人在耶稣道成肉身以前,是被看守在旧约律法之下,而外邦人则是被看守在“世俗小学”之下。因为良心所启示的律法和犹太旧约律法有异曲同工之处,都是人“训蒙的师傅”,把人引向基督。她们都在述说同样一个道理:上帝是公义良善的。如果说诺亚之约属于外邦人(及全人类)之旧约,那么亚伯拉罕之约就是以色列人的旧约(摩西、大卫之约都是亚伯拉罕之约的延续,实属同一约,诗105:1-11)。

4:1-5 我说那承受产业的,虽然是全业的主人,但为孩童的时候,却与奴仆毫无分别。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我们为孩童的时候,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也是如此。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
犹太人和外邦人中,总有一些不敬畏神的罪人增添、删改了所启示的律法或良心之道,使之成为晦涩深奥、僵硬复杂的教条,或将之扭曲为似是而非的歪理。与此同时,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总有一些敬畏神的义人在忠诚地守护着原有的启示,使它按着淳朴的原貌代代相传。施洗约翰作为主耶稣的开路先锋,代表了旧约以色列的最后一代义人。主耶稣的受死和复活,为跟随他的人开始了一个新的篇章。11:11 我实在告诉你们,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兴起来大过施洗约翰的。然而天国里最小的,比他还大。

以上这段经文说明,新约和旧约的信徒在次序上有一个差别,这也就是两约的应许之间的差别。新约的信徒应许了圣灵的内住和重生(来8:10-11,约14:15-26),是旧约信徒所没有的。而新约记载了一个叫做“哥尼流”的人物,经历了从旧约到新约的转换。值得注意的是,哥尼流虽然是个外邦人,但他在与上帝立新约(受洗)之前就已经是旧约(良心)信徒,一个祷告蒙垂听、在上帝眼里洁净的义人。他的从旧约到新约的过渡和转换,可称为“约的升级”。

9:31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他旨意的,神才听他。
10:1-8 1 在该撒利亚有一个人,名叫哥尼流,是义大利营的百夫长。 2 他是个虔诚人,他和全家都敬畏神,多多周济百姓,常常祷告神。 3 有一天,约在申初,他在异象中,明明看见神的一个使者进去,到他那里,说,哥尼流。 4 哥尼流定睛看他,惊怕说,主阿,什么事呢?天使说,你的祷告,和你的周济,达到神面前已蒙记念了。 5 现在你当打发人往约帕去,请那称呼彼得的西门来。 6 他住在海边一个硝皮匠西门的家里。房子在海边上。 7 向他说话的天使去后,哥尼流叫了两个家人,和常伺候他的一个虔诚兵来。 8 把这事都述说给他们听,就打发他们往约帕去。 9 第二天,他们行路将近那城,彼得约在午正,上房顶去祷告。 10 觉得饿了,想要吃。那家的人正预备饭的时候,彼得魂游象外。 11 看见天开了,有一物降下,好像一块大布。系着四角,缒在地上。 12 里面有地上各样四足的走兽,和昆虫,并天上的飞鸟。 13 又有声音向他说,彼得起来,宰了吃。 14 彼得却说,主阿,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洁净的物,我从来没有吃过。 15 第二次有声音向他说,神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 16 这样一连三次,那物随即收回天上去了。 17 彼得心里正在猜疑之间,不知所看见的异象是什么意思,哥尼流所差来的人,已经访问到西门的家,站在门外, 18 喊着问,有称呼彼得的西门住在这里没有。 19 彼得还思想那异象的时候,圣灵向他说,有三个人来找你。 20 起来,下去,和他们同往,不要疑惑。因为是我差他们来的。 21 于是彼得下去见那些人,说,我就是你们所找的人。你们来是为什么缘故。 22 他们说,百夫长哥尼流是个义人,敬畏神,为犹太通国所称赞,他蒙一位圣天使指示,叫他请你到他家里去,听你的话。 23 彼得就请他们进去,住了一宿。次日起身和他们同去,还有约帕的几个弟兄同着他去。 24 又次日,他们进入该撒利亚。哥尼流已经请了他的亲属密友,等候他们。 25 彼得一进去,哥尼流就迎接他,俯伏在他脚前拜他。 26 彼得却拉他说,你起来,我也是人。 27 彼得和他说着话进去,见有好些人在那里聚集, 28 就对他们说,你们知道犹太人,和别国的人亲近来往,本是不合例的。但神已经指示我,无论什么人,都不可看作俗而不洁净的。 29 所以我被请的时候,就不推辞而来。现在请问,你们叫我来有什么意思呢? 30 哥尼流说,前四天这个时候,我在家中守着申初的祷告,忽然有一个人,穿着光明的衣裳,站在我面前, 31 说,哥尼流,你的祷告,已蒙垂听,你的周济,达到神面前已蒙记念了。 32 你当打发人往约帕去,请那称呼彼得的西门来,他住在海边一个硝皮匠西门的家里。 33 所以我立时打发人去请你,你来了很好。现今我们都在神面前,要听主所吩咐你的一切话。 34 彼得就开口说,我真看出神是不偏待人。 35 原来各国中,那敬畏主行义的人,都为主所悦纳。 36 神借着耶稣基督(他是万有的主)传和平的福音,将这道赐给以色列人。 37 这话在约翰宣传洗礼以后,从加利利起,传遍了犹太。 38 神怎样以圣灵和能力,膏拿撒勒耶稣,这都是你们知道的。他周流四方行善事,医好凡被魔鬼压制的人。因为神与他同在。 39 他在犹太人之地,并耶路撒冷,所行的一切事,有我们作见证。他们竟把他挂在木头上杀了。 40 第三日神叫他复活,显现出来, 41 不是显现给众人看,乃是显现给神预先所拣选为他作见证的人看,就是我们这些在他从死里复活以后,和他同吃同喝的人。 42 他吩咐我们传道给众人,证明他是神所立定的,要作审判活人死人的主。 43 众先知也为他作见证,说,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 44 彼得还说这话的时候,圣灵降在一切听道的人身上。 45 那些奉割礼和彼得同来的信徒,见圣灵的恩赐也浇在外邦人身上,就都希奇。 46 因听见他们说方言,称赞神为大。 47 于是彼得说,这些人既受了圣灵,与我们一样,谁能禁止用水给他们施洗呢? 48 就吩咐奉耶稣基督的名给他们施洗。他们又请彼得住了几天。

1节说明哥尼流是一个外邦人; 2节说明他是一个义人;34节说明神听他的祷告,且派天使向他显现,指示他去见使徒彼得;1528节说明在神眼里哥尼流是洁净的;35节说明在各国中都有敬畏神、行义的人;36-43节宣告新约福音;783348说明了哥尼流信而顺服了神的新启示、带领和教导,完成了从旧约信徒到新约信徒的过渡,两者之间的差别就在于受圣灵(44节)。而哥尼流到底是在什么时候得救的呢?是在见到彼得之前还是之后?以下经文中,彼得在复述哥尼流信主经过时提到了“得救”的问题,

11:13-14那人(哥尼流)就告诉我们,他如何看见一位天使,站在他屋里,说,你打发人往约帕去,请那称呼彼得的西门来。他有话告诉你,可以叫你和你的全家得救

这里存在一个争议,如果哥尼流在听到新约福音之前就得救了,那么为何这里要提到见了彼得后才可以得救?如果见了彼得、听到新约以后才能得救,为何徒104-15又说在见到彼得之前,神已经悦纳了哥尼流和他的祷告,把他看做洁净的?同样用以经解经的方法可以得到答案。10:9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个人认为,这里的“得救”特指以新约信徒的身份得救,而并非说不知道主耶稣名字的旧约信徒一概都不得救。圣经曾经提到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以及许多先知义人都没有听过神的名字,既然都不知道神的名字,又从何“口里承认”呢?(创32:29,出6:3,士13:18,太13:17)可见,哥尼流在见到彼得、听闻新约福音之前是按着旧约义人的方式得救(复活后重生),在见到彼得、听信福音以后是按着新约义人的方式得救(今世重生)。

良心、律法和先知
上帝为何要呼召哥尼流?因为他相信原有的启示,是一名良心信徒。而跟随主耶稣的犹太门徒,原来都是施洗约翰的门徒(约1:35-40,约3:26),他们同样相信原有的启示:律法和先知。当施洗约翰见证了主耶稣,使他的门徒都认识了主耶稣的身份后,就退出了使命。施洗约翰所代表的就是旧约律法的“训蒙的师傅”的角色,也代表“渐旧渐衰”的旧约之角色(来8:13)。

16:16 律法和先知,到约翰为止。从此神国的福音传开了,人人努力要进去。
3:25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

3:30他必兴旺,我必衰微。
然而那些不相信原有的启示,即律法、先知或良心的人,会信基督吗?事实上,逼迫施洗约翰的人,也逼迫了主耶稣。不信施洗约翰所传的,也不会信主耶稣所传的。相信律法和先知或良心的才会相信基督。在圣经中财主和拉萨路的故事中,神籍着亚伯拉罕说明了,只有旧约信徒才会成为新约信徒,对已经启示的真理拒绝不信的,也不会相信新的启示。

16:19-31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讨饭的,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被人放在财主门口,要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并且狗来舔他的疮。后来那讨饭的死了,被天使带去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也死了,并且埋葬了。他在阴间受痛苦,举目远远地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就喊着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亚伯拉罕说,儿阿,你该回想你生前享过福,拉撒路也受过苦。如今他在这里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这样,并且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财主说,我祖阿,既是这样,求你打发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为我还有五个弟兄。他可以对他们作见证,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亚伯拉罕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他说,我祖亚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到他们那里去的,他们必要悔改。亚伯拉罕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

5:38-40你们并没有他的道存在心里。因为他所差来的,你们不信。你们查考圣经。(或作应当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
5:45-47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们。有一位告你们的,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

13:52他说,凡文士受教作天国的门徒,就像一个家主,从他库里拿出新旧的东西来。
这说明了,对于以色列人来说,相信摩西(律法)和先知的话,才有可能相信耶稣基督的启示。对于外邦人来说,相信良心的启示,才有可能接受新约的启示。上帝已经启示给你的,你不听,祂就不会给你更多的启示。新的启示不是与旧的启示相对立的,而是对旧启示的总结和升级。因此对新的启示的态度,是取决于对已有旧的启示之态度。

13:11-12 耶稣回答说,因为天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不叫他们知道。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
上帝知道每一个人的心,人若对于已有的启示抱有敬畏的态度、信而顺服,神才会给他更多的启示。这也就是为什么上帝主动找哥尼流的原因。因为上帝知道哥尼流是他的百姓,他用行动表达了对已有启示的信心。这解释了为什么保罗到哥林多传道的时候,神指示他“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的百姓。”因为神知道在这城里有哪些人是良心信徒。18:10有我与你同在,必没有人下手害你。因为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的百姓。

上帝是律法和良心的创造者,约5:47节提到律法上有指着耶稣所说的话,律法是把我们引向耶稣的。那么对于外邦人来说,良心也具有和律法同样的功效(罗2:14-15),也把我们引向耶稣。

7:17人若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神,或是我凭着自己说的。(这里的“他”是指天父)
一个人如果是遵从良心的教导,那么当他听到耶稣的话,便会产生共鸣,就好像久已失散的亲人破镜重圆一样。父与子是出于一(约10:30)。在犹太人中,有11个门徒毫不犹豫地跟随了耶稣,因为他们都是施洗约翰的门徒,都是旧约的信从者。而外邦人中,许多人也是这样跟随了耶稣,因为耶稣正是他们期待已久的救主,带给他们完全的启示。

13:17我实在告诉你们,从前有许多先知和义人,要看你们所看的,却没有看见。要听你们所听的,却没有听见。
圣经中另有一个例子,说明主呼召那忠诚于已有启示的人。约翰福音第9章记载了主耶稣开了一个瞎子的眼睛,瞎子的父母怕被犹太人赶出会堂而回避盘问,瞎子却没有回避。当犹太人说耶稣是个罪人时,瞎子却不肯附和。他大胆地说“他开了我的眼睛,你们竟不知道他从哪里来,这真是奇怪。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他旨意的,神才听他。从创世以来,未曾听见有人把生来是瞎子的眼睛开了。这人若不是从神来的,什么也不能作。”(约9:30-33)于是他被赶出会堂,为忠实于自己的良心而付上了代价。随后,耶稣呼召了他,告诉他自己的身份和救赎的福音,而他则毫不犹豫地接受了。

9:35-38 耶稣听说他们把他赶出去。后来遇见他,就说,你信神的儿子吗?他回答说,主阿,谁是神的儿子,叫我信他呢? 耶稣说,你已经看见他,现在和你说话的就是他。他说,主阿,我信。就拜耶稣

从父那里来的人
上帝籍着良心、律法和先知启示自己,那忠于已有启示的人必然会回应新的启示和呼召。

637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
旧约信徒和新约信徒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主耶稣把那些将要升级到新约的旧约义人称为“父所赐给我的人”。有人把以上经文中“父所赐给我的人”解释为一种神秘主义拣选论,即父神在创世之前就已经预定好了谁得救、谁灭亡,然后用神秘主义的方式使这些预定得救的人相信跟随耶稣。(关于以弗所书第一章和罗马书第八章的预定论的经文另作讨论)然而“父所赐给我的人”在上下文中就有解释。

6:44-45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到我这里来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 45 在先知书上写着说,他们都要蒙神的教训。凡听见父之教训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 46 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从神来的,他看见过父。 47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的人有永生。

这里清楚的说明“到我这里来的人”是指谁。注意45节下半句和第37节开头一样,都有一个“凡”字。说明“凡听见父之教训又学习的”,就是37节提到的“凡父所赐给我的人”,也就是“到我这里来的人”。
46节排除了神秘主义拣选论:“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从神来的,他看见过父。”这“唯独”二字说明了只有一位是“从神来的”,就是耶稣。这“从神来的”和6:37节的“父所赐给我的人”是不一样的。“父所赐给我的人”是指“听见父之教训又学习的”。47节又再次强调得救的途径不是神秘主义拣选论,而是信,“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的人有永生。”而“听见父之教训又学习的”正是“信”的体现,在下文中对此进行了详细解释。48-69节主耶稣说了生命的粮、血和肉的比喻,很多人因为不明白而退缩、放弃、离开了,只有少数人留下。这说明,当人听见了真理中难以明白的部分、觉得无法理解接受时,却没有退缩和放弃,愿意凭信心继续寻求主的指引和启发。他们不依赖自己的感觉,无论环境、感觉如何,他们都相信神是义、相信祂的话值得信赖。这是一种坚持不懈的寻求和学习。因此6:37节“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就是指旧约信徒如何回应新约启示。

17:5-10父阿,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 6 你从世上赐给我的人,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他们。他们本是你的,你将他们赐给我,他们也遵守了你的道。 7 如今他们知道,凡你所赐给我的,都是从你那里来的。 8 因为你所赐给我的道,我已经赐给他们。他们也领受了,又确实知道,我是从你出来的,并且信你差了我来。 9 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你的。 10 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并且我因他们得了荣耀。
这里第7节所说的“凡你所赐给我的,都是从你那里来的”,是指那些回应新约福音、信从主耶稣的人,原本就是信从父神所启示的律法或良心的人。因此他们是被神知道和了解的,他们原本就属于神。

3:19-21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他们没有听见吗?
既然古往今来一直都有行真理的人,那他们的“道”又从何而来?圣经说“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那些行真理的人,其真理的依据何在?不少教内人士抱有这样的观点:没有听到新约福音的人是在大道以外、无法得救的。他们所依据的经文如下:

10:13-15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
单单读这一段经文,的确容易理解为没有人传道(新约的福音)就没有人听见,也就没有人得救。然而把这段经文放回上下文,就会得到一个不同的答案。注意上面15节末尾是一个逗号而非句号。18节是一个重要转折点。

10:16-21只是人没有都听从福音。因为以赛亚说,主阿,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 17 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 18 但我说,人没有听见吗?诚然听见了他们的声音传遍天下,他们的言语传到地极19 我再说,以色列人不知道吗?先有摩西说,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动你们的愤恨。我要用那无知的民,触动你们的怒气。 20 又有以赛亚放胆说,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没有访问我的,我向他们显现。 21 至于以色列人,他说,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顶嘴的百姓。
18-21节是引用了旧约圣经。18节所引用的是诗篇19篇第4节,且对照原文上下文:诗篇19篇第3节说明普遍启示的道是“无言无语、也无声音可听”,紧接着是第4节是“他的量带通遍天下,他的言语传到地极。”这说明,神籍着被造的万物和人的良心来启示他自己。而对于以色列人,1920节说明了神先籍着摩西和众先知们传道,将自己启示给以色列人。传道一直在进行着。“人没有听见吗?诚然听见了。”保罗写这句话时,新约福音的传道工作才刚刚开始呢,这“听见”了的又是什么?

17节“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这“基督的话”原文是“上帝的话”,英文KJB翻译为“the word of God”,God希腊原文是“theou(注:基督的希腊文是christou,耶稣是 iEsou)。“话”的希腊原文是“rEmatos”,英文直译为“declaration”,希腊字编码G4487,字根“rhema”,同字根、同编码的字出现在以下经文,说明“上帝的话”包括了旧约启示。

4:4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引用自申命记8:3
本人相信这“上帝的话”也包含了大自然的创造启示(诗篇19:3-4,罗1:19-20)、旧约启示、良心启示,并不局限于新约启示。这些启示都是一体的,互相并不矛盾(检验的方法就是一致性)。16节“只是人没有都听从福音”是呼应了主耶稣所说的,只有对已有的启示有正面回应的人才会相信新约的启示。因此才会有以赛亚书53:1的“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这样的预言。正因为相信律法或良心的人不多,主才会说“那引到永生的路是窄的,门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太7:13-14。所罗门在传道书中被称为“传道者”,旧约的先知从摩西到施洗约翰,每一位都是传道者。而外邦人中以诺、麦基洗德、诺亚、约伯、叶忒罗,也都是传道者。

7:17人若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神,或是我凭着自己说的。(这里的“他”是指天父)
5:45-47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们。有一位告你们的,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

可见,18节是一个画龙点睛之笔,对于神的道、“人没有听见吗?诚然听见了”。这是上帝自己的回答。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听见了启示,上帝只要你对自己所明白的负责。没有谁可以对真理置若罔闻,无辜地说“我不知道”。而那些没有能力辨别善恶的婴孩、孩童,上帝本来就不向他们讨罪,他们本来就属于上帝(太19:14,可10:15,赛7:15-16,)。

渐旧渐衰
既然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听见了启示、明白一些真理,旧约的义人一直都是存在的,那么他们跟上帝是怎样一种关系,和新约信徒又有何不同?既然旧约义人仍然存在,旧约就是仍然有效的。但若说旧约仍然有效,人不是都能同意的,他们质疑的理由是:旧约已经废了,现在不可能再有旧约信徒了,依据经文如下。

希伯来书8:13既说新约,就以前约为旧了。但那渐旧渐衰的,就必快归无有了。(NKJBIn that he says, A new covenant, He has made the first obsolete. Now what is becoming obsolete and growing old is ready to vanish away.
可是这里是说旧约“已经”完全作废了吗?请注意这里是说旧约正在“渐旧渐衰”、“就必快归无有了”。相信大家都能看得出“已经”和“必快”(准备要)的差别吧?“渐旧渐衰”意味着旧约的“被取代”有一个过程。只有跟上帝立了新约的人,他的旧约才被新约所取代。而还没有听到、或尚未明白新约的人是无法建立新约的。立约是建立在明白的基础上的,明白也有一个过程。而当人与神建立新约以后,旧约才会被逐步取代、渐旧渐衰。

圣经有一个例子说明了保罗如何实施过渡的法则,使旧约“渐旧渐衰”。当保罗回到耶路撒冷的犹太信徒中间,他们要求保罗给犹太裔新信徒施行旧约洁净的礼,保罗毫不推辞地照办了。
21:17-26到了耶路撒冷,弟兄们欢欢喜喜地接待我们。 18 第二天,保罗同我们去见雅各。长老们也都在那里。 19 保罗问了他们安,便将神用他传教,在外邦人中间所行之事,一一地述说了。 20 他们听见,就归荣耀与神,对保罗说,兄台,你看犹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万,并且都为律法热心。 21 他们听见人说,你教训一切在外邦的犹太人,离弃摩西,对他们说,不要给孩子行割礼,也不要遵行条规。 22 众人必听见你来了,这可怎么办呢? 23 你就照着我们的话行吧,我们这里有四个人,都有愿在身。 24 你带他们去,与他们一同行洁净的礼,替他们拿出规费,叫他们得以剃头。这样,众人就可知道,先前所听见你的事都是虚的。并可知道,你自己为人,循规蹈矩,遵行律法。 25 至于信主的外邦人,我们已经写信拟定,叫他们谨忌那祭偶像之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与奸淫。 26 于是保罗带着那四个人,第二天与他们一同行了洁净的礼,进了殿,报明洁净的日期满足。只等祭司为他们各人献祭。

25节所说的外邦信徒的律法与犹太信徒的不同,因为人只要对自己所领受的、所明白的启示负责。虽然旧约的割礼就是预表新约的洗礼,有了洗礼就没必要再施行割礼。但旧约的一切律法礼仪都是指向新约。在没有理解领会新约的礼仪、法则之含义之前,人只能按照他所理解、所明白的去做。只要出于信心的都是好的。罗14:5-6也说明了新约的信徒其生活是按着心灵的新样,而不是仪文的旧样,凡事出于当时的信心和明白的程度,外在形式可能有所不同,实质却是一样的。
即使人与神立了新约,许多问题也是需要一个过程才能明白,在没有明白新的以前,人只能按照旧有的理解去做。如果行为不是出于理解和悟性,而是盲目遵守空洞的教条,就会流于形式主义、造成表里不一的伪善。行为只有基于理解和悟性才可能建造信心。

为此另举一例,路11:25-35 的门徒代价之教训中提到“恨父母”,看似与孝敬父母的观念相违背,其中的含义如何,人很难一时就明白。而实际上“恨父母”并非通俗意义的“仇恨”,而是希腊文字特殊的表达(“恨”这个字的希腊文不局限于仇恨这一种含义),是说与爱上帝之间的先后次序(Love less than God),与圣经说的十诫中的“孝敬父母”并无矛盾。那么在没有明白这一道理之前,人只能按照自己原本所明白的去做,而不是在没有悟性的情况下盲目地与父母采取敌对态度。这说明行为不是外在条规的模仿或盲从,而必须是信心的流露和内在悟性的实践。
犹太信徒对于律法,外邦信徒对于良心,都有一些长久的行为习惯,而这些习惯是基于理解和悟性。律法和良心既然扮演“训蒙的师傅”这一角色,就在价值观和行为取向上对人有着权威性的和习惯性的引导作用,直到基督的灵在信徒生命中重生,逐渐生长成形,以新的理解和悟性形成新的行为习惯。这个更新、取代的过程就是“渐旧渐衰”。旧约是新约的蓝图,等到房屋造好,蓝图就可以收起来。而在人还没有听到福音、明白福音,尚未与神立新约之前,旧约在他身上仍然有效。只要房屋一日未造成,蓝图就在使用中。

3:23-24 但这因信得救的道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
4:1-5 我说那承受产业的,虽然是全业的主人,但为孩童的时候,却与奴仆毫无分别。 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 我们为孩童的时候,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也是如此。 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这里的孩童是指尚未听到或明白福音,尚未与神立新约的人)

新旧约信徒之异同
旧约的意义在于初步的启示和引人归向基督,新约的意义在于启示的完成和应许的升级。两约的共同目的就是证明神是义。旧约是指两个基本的约:诺亚之约和亚伯拉罕之约,诺亚之约是全人类的约,包含了非犹太的外邦人之约,又称良心之约。良心之约与亚伯拉罕之约并不矛盾,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发展的约,并且在以色列民族中一直被延续和更新。以色列民族之约前后都只有一个,就是亚伯拉罕之约。摩西和大卫的约并不是各自独立的约,而是亚伯拉罕之约的发展和延续(出6:2-8,诗105:8-10,42,徒7:2-8,17)。诺亚之约和亚伯拉罕之约的命令和精义是相同的:敬畏神、尊重人,应许也是相同的:获得生命、承受地土。而神对亚伯拉罕的命令也是存到千代的(诗105:8)。

新约是对旧约的升级(本人称旧约为合同A,称新约为合同B,良心信徒信耶稣是从合同A升级到合同B。新约应许的升级在于赐给圣灵,也就是相信主耶稣的人今生即可获得重生、圣灵内住
值得注意的是,新约同样是亚伯拉罕之约的延续和总结。亚伯拉罕之约是承受迦南地,而迦南族是第一个毁约并遭到天谴的族类(诺亚之约),迦南预表“罪恶的世界”。亚伯拉罕之约的实质为:信实的族类取代不信实的族类承受世界。(注意这个“信”不是局限于“入教”的意思,而是拥有“信神是义”的本质,通过一系列行为体现这一信心。)亚伯拉罕之约的内容为“你和你的子孙将要承受应许之地”,亚伯拉罕的子孙在精义上包括了新旧约信徒。从另外一个角度讲是包括了良心信徒、外邦信徒(罗2:28-294:1-25,加3:7-9)。作为应许之地的迦南地,是预表罪人所占据的世界(罗4:13),而耶路撒冷作为应许之地的中心,预表天国(来11:13-16)。

4:9-13如此看来,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因我们所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10 是怎么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11 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12 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13 因为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
有一个被忽略的重要事实是:旧约的信徒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来11:13-16,39-40)。神曾经应许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必得迦南地为业(创15:717:8)。而亚伯拉罕在迦南地从始至终都是作为寄居的客旅,到死只买得一块坟地,并没有得到迦南地为产业。雅各死在埃及,摩西还没有过约旦河跨入迦南地就死在旷野。来11章说那些信心的列祖都没有得到所应许的,追究其原因就在于那所应许的实质,并不是短暂的肉身国度、也不是狭窄的地理疆界。新旧约所应许的土地、国度都只有一个:世界和永生、基督那不能震动的国。

11:13-16这些人都是存着信心死的,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却从远处望见,且欢喜迎接,又承认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说这样话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个家乡。他们若想念所离开的家乡,还有可以回去的机会。他们却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称为他们的神,并不以为耻。因为他已经给他们预备了一座城
11:39-40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证据,却仍未得着所应许的。因为神给我们预备了更美的事,叫他们若不与我们同得,就不能完全。

12:27-28这再一次的话,是指明被震动的,就是受造之物,都要挪去,使那不被震动的常存。 28 所以我们既得了不能震动的国,就当感恩,照神所喜悦的,用虔诚敬畏的心事奉神。
所以,无论犹太信徒还是外邦信徒,我们盼望的地土只有一个,不是耶路撒冷那一块弹丸之地,而是全世界;我们盼望的国度也只有一个,不是肉身的以色列国,而是基督的国;我们敬拜的圣殿也只有一个,不是人手所建的石头圣殿,而是圣灵用活石所建的灵宫。所以,新旧约信徒所共同的应许是“新世界、永生、天国”。

而新约的信徒比旧约信徒多了一个应许,就是今生得到重生、圣灵内住,以及永生里更高的次序。11:11 我实在告诉你们,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兴起来大过施洗约翰的。然而天国里最小的,比他还大。

19:30然而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
以下经文说明了犹太人的旧约和耶稣基督的新约之区别在于,前约是肉身的、血统的约,新约则要打破肉身的约,超越民族的血统,跨越地理的疆界。上帝不但进一步启示自己、向人类完全地敞开、奉献自己,更是应许圣灵的内住,让圣灵来引导他子民的成圣。

8:7-11 那前约若没有瑕疵,就无处寻求后约了。所以主指责他的百姓说,(或作所以主指前约的缺欠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因为他们不恒心守我的约,我也不理他们。这是主说的。主又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他们不用各人教导自己的乡邻,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主。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
主耶稣更指明,保惠师即圣灵是上帝特别赐给新约信徒并指引他们成圣的导师。而这位圣灵是世人所不认识的。

14:15-26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或作训慰师下同)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他,也不认识他。你们却认识他。因他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我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必到你们这里来。还有不多的时候,世人不再看见我。你们却看见我。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犹大(不是加略人犹大)问耶稣说,主阿,为什么要向我们显现,不向世人显现呢? 耶稣回答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们所听见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来之父的道。我还与你们同住的时候,已将这些话对你们说了。但保惠师,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来的圣灵,他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并且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
圣灵(内住和重生)是上帝给新约信徒特殊的应许,是旧约信徒所没有的。以下经文说明,圣灵只有在耶稣基督受死、复活得荣耀以后才能赐下,是每一个信耶稣死而复活的信徒必然领受的恩典。

16:7然而我将真情告诉你们。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他来。
2021-23 耶稣又对他们说,愿你们平安。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说了这话,就向他们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

主耶稣在约翰福音第3章中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又说重生就是从水和圣灵生。问题在于,耶稣基督没有降生、受死、复活之前,无法赐下圣灵,旧约信徒没有重生、又如何得救呢?答案在于,旧约信徒都要复活,在复活时他们才会重生(约5:29)。而新约信徒今生就能从圣灵得到重生,重生以后生命会成长。信心有多大、生命就有多大,在天国里的次序也就有多大。(注意“次序”不是指价值和尊严,而是以合一为目的联合形式,就如圣父、圣子、圣灵也存在次序,但祂们是同价值同尊严)旧约圣经也提到圣灵,而在旧约中圣灵只是暂时的“降临”。“降临”是指祂来了、进入人心里、带给人启示和指引,而后又会离开,不会“内住”或使人“重生”。只有在耶稣复活以后才有“重生”这件事发生。
遵循“多给谁,就向谁多要”(路12:48)的原则,旧约的犹太人从神获得更多启示和应许,神对他们的要求也就更高、更多;新约信徒比旧约信徒获得更多启示和应许,自然也就有更多的责任、更高的要求。所以新约信徒在生命上是比旧约信徒更具超越性,我们不是把罗德或者参孙作为榜样,而是把基督作为榜样。如加拉太书2:20,“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活出基督就是上帝对新约信徒的要求。你若重生了,你就必然一天天长大,直到满有基督的身量(弗4:13,罗8:29)。基督的身量就是新约信徒所特有,而旧约信徒所没有的。

责任和代价
无论新旧约,义人没有一个是有名无实的,每个人都为信心尽上责任、付上代价。希伯来书11章列举了旧约的信徒所走的同样的窄路,他们都为信心而冒过险,有过损失,遭遇过孤独、嘲讽、误会、漂泊,甚至丧命。这与罗马书8:31-39交相辉映,诗篇中也有不少记载说明义人因为遵守主的道而不同程度地遭遇试炼。无论是犹太信徒、良心信徒还是新约信徒,除了敬畏神以外,他们都至少有两个共同特点,一个是行善不自夸(他们把行善作为责任而非功劳),二是为义付代价。(其他共同点或许还有很多,比如饥渴慕义、慈悲怜悯、喜爱和平、伸张正义、恨恶罪恶、向往永恒等等)

下面列举一些个人认为是良心信徒为义付代价的例子,
基督徒吴维尊的外公叫袁昶(chang第四声),是晚清朝廷的官员。当时慈禧太后在义和团的怂恿下下令杀死包括各国公使在内的所有外国人昶认为不可乱杀无辜,便请求慈溪收回命令,并且多方阻挠,虽屡遭威胁仍然坚持不屈从罪恶。结果昶因为坚持不滥杀外国人而被义和团暗杀。另外有两个电报员收到此命令后,觉得太残忍,加上对传教士的同情和爱惜,就把“外国人格杀勿论”改为“外国人一律保护”,结果这两个电报员被逮捕处死。另外基督徒蔡素娟的父亲时任江苏省抚台,收到慈溪太后的命令,他就做好了冒死违令的决定。虽然后来他和全家逃过一劫,但他为义冒险的行为显示出了他的信心。本人生活中也遇到一些为数不多这样的人,虽然没有机会到舍身取义的地步,但仍然在生活中或多或少地经历着为义的牺牲和忍让,敬畏神、默默地行善、不拜偶像、不自夸、不藐视别人,也不会逼迫基督徒。

10:40-42 人接待你们,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人因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赏赐,人因为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必得义人所得的赏赐。无论何人,因为门徒的名,只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人不能不得赏赐。
然而自以为是好人的就都是好人吗?主耶稣说过:“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太7:13-14)主耶稣曾经告诫跟随他的人,并非表面的名号或称呼就能担保一个人得永生。只有通过一系列行为显示出的信心,才是得救的依据。

7:20-23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阿,主阿,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
这样看来,并非所有自称是基督徒、坐在教堂里的人就都是被神认可的子民,只有那些以行为表明真信心的人才是(生命的成长才是得救的确据)。同样的道理,也不是任何自以为是好人的人就都是良心信徒,良心信徒也需要通过一系列行为显示信心。敬畏神、行善而不自夸、愿意为义付代价。对主耶稣的福音之态度是一个很好的衡量标准,因为主说了“我的羊听我的声音”、“行真理的必来就光”,一个良心信徒若是明白了主耶稣的启示,是不会拒绝主耶稣的,因为主耶稣就是良心的创造者,也是所有义人的期望。然而,如果一个良心信徒从来没有听过福音,或者他听到的都是错误的福音、败坏的见证,那么他所拒绝的就不是主耶稣。上帝只会根据他所明白的来判断他,他只需要对自己已有的启示负责。

他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信什么教都可以得救”是不可能的。首先,每种宗教都是不一样的,仅仅三大宗教的神论、人论就存在巨大差别,许多宗教的重要教义互相矛盾,况且谁也无法对全世界所有的宗教都了解得透彻,并作出准确客观的评价。宗教都是人对上帝、真理的探索和追求,基督教是唯一的自上而下的启示,上帝作为真理启示祂自己,有历史预言作为验证。其次,怎样定义信教?某宗教背景出生的人,虽然可能从小就“信教”,却也未必是真信。人在长大成人以后长久坚持的信仰,能影响人生活、左右人各种决定的信仰才是真的。人是动态的,他的悟性会增长变化,等到他能够判断是非的时候,经历世事和思考以后才可能做出一个自己的选择。在没有搞清楚其宗教教义和本质而尚未作出自主决定之前,他就不能称为一个实质性的教徒,教徒称号只能说明他对这一宗教比较熟悉罢了。

人的各种宗教或多或少都会反映一些良心的启示,但也会反映罪性和错误。关键在于它怎样界定对神和对人的态度。从原则上来看,敬拜的对象错误,相信所拜的偶像或以自己为神(认为神不存在),不符合良心和律法。对待人缺乏尊重、甚至采取仇恨、暴力、消灭异己的态度,也不符合良心和律法。基督信仰的中心,主要集中在对神的敬虔和对人的爱护上。在所敬拜的对象无误的基础上,对神有敬畏、感恩、渴慕之心,对人有爱人如己之心。为所得的恩典感谢上帝,并且尽其所能追求真理,不拜假神、不依靠他人和自己,凭信心依靠上帝等,都是爱神方面的表现。其他的不可奸淫、偷盗、欺骗、作假见证、孝敬父母等等都是在爱人方面的具体表现。
1:18-23 说明了上帝已经在人的良心里启示了自己,告诉人世上有一位造物主(或者有古人称他为“天”),祂创造了天地万物,不能被局限于石头、泥土、金银所造成的偶像里,或变成被造物人或飞禽走兽的样子。所以说,拜偶像是违背良心的启示的。这并不是说人拜了一次偶像就注定要下地狱了,而是要看人一系列的行为所显示的动机和意愿。即使生长在拜偶像的环境中而盲从了这一作风,但在人成长的过程中,受到良心的光照和启示,人若是逐渐意识到拜偶像的荒谬,从而悔改、弃绝拜偶像的行为。这悔改后的人即使曾有过拜偶像的经验,在神眼里也已经不是拜偶像的人了。同样,如果一个人在极端主义暴力的宗教背景下生长,他从小可能就盲从了父母的仇恨式教导,有暴力的行为。但在成长的过程中,在良心的光照下(不仅仅是自己的还有别人的良心),他若是认识到了暴力是错误的,从而悔改、弃绝了暴力的行为, 他就不再是一个极端主义暴力宗教的信徒。路21:28-31 大儿子小儿子的比喻说明了“知错能改的”就是行义。

既然外邦人中存在良心信徒,犹太教中也存在旧约信徒。个人认为有些犹太人不信基督是因为对基督或基督徒的误会(因为历史上曾经受基督教组织的许多逼迫)。他们中间对先知和律法有信心的人,当真正明白了耶稣基督的福音后,仍然会接受救主、成为新约信徒。这种事情一直在发生着。而在误解或不明白的基础上的拒绝,则不是拒绝救主(施洗约翰可能到死都不明白主耶稣到底怎样施行拯救,因为他的个人经验、困境给他带来疑惑)。
至于当下风行的所谓众教归一的宗教(如共济会)是误导性最强的,因为他们把本质上互相排斥的教义混为一谈,把独一真神和其他假神并列。神的定义、敬拜的对象错误,即使拥有所谓“博爱”的教义,仍然不是真理,与圣经的启示相违背。泛神论或自然神论中的神,都不是耶稣基督的父神。但即使是共济会员也有人悔改归向基督的。所以,并非所有在异教背景下长大的人都是异教徒、都不可能得救。人是动态的,有些所谓的异教徒只认可他所加入的宗教中正确的部分,或许是符合良心的部分。随着他们自己经历和知识的增长,他们可能会质疑自己本族本家的宗教,随之而来他们的信仰可能发生转变,而具体怎样转变根据他们各人对真理的理解和认知。人在认识真理的过程中走一些弯路是难以避免的,凡是忠于已有启示的人,神将会继续引导他明白真理。

本人想要说明的是,自小的宗教背景不能作为人拒绝神的借口,也不会成为人灭亡的宿命。因为每个人都会受到良心的光照和启示。没有谁是完全被蒙蔽、或被洗脑、被欺骗、被误导而没有机会认识和明白真理的。每个人都有责任作出选择。在新约时代耶稣基督的福音也更为普传,上帝通过圣经完全地启示自己,人有更多的机会来认识上帝、认识真理。
本人才学有限,只能根据自己的所知作浅薄的分析,无法一一列举所有宗教得救的可能性,也不能保证本人判断绝对正确。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人若是清楚明白了正确的新约福音,看到了好的见证、也不存在什么对基督教的误会,却仍然至死不接受耶稣基督作救主,这说明了他本来就不是律法或良心信徒。主耶稣在约5:38节中有一个反验证,说明如果一个人的心里是有“道”存在的,那么在明白的基础上他是不会拒绝耶稣的:“你们并没有他(父)的道存在心里。因为他所差来的,你们不信

主说了,他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他,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4:6)(无论是相信旧约的先知和律法,还是相信良心都属于这同一条道路)。主又说,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约3:19-20)。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