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9, 2013

上帝的全知与未知

“上帝的全知”这样的经文,我在圣经中尚未找到,如果有朋友找到,请提点一下。首先,预先知道一些事情,或者知道事情的“全局”,并不代表预知全部细节。

我只能肯定:上帝有能力知道一切,但他想不想知道一切,是另外一回事。同时,对于上帝想知道的事情,由于他出让了一部分决定权,他的“预知”是渐进的预知。创世之前预定的只是“原则”、预知的是“永生家庭计划”;至于谁加入这个家庭,上帝是渐进性预知。


上帝有能力知道一切,但未必想知道一切。他由于自己的性情,而限制了自己的“知情权”。

用我自己打个比方:

每天早上起来,我都有能力知道世界上发生的重大新闻;我只要打开电视或上网,就可以知道了。可是我未必这样做,因为我对新闻没有很大的兴趣,特别是对于那些不断重复发生的“恶事”。得知林俊被杀一案后,虽然我有能力上网查看 YOUTUBE 上林俊被杀和被肢解的视频,但是由于我的性情使我不喜欢“观看罪恶”,所以我选择“不知道”,我不想看那些恐怖肮脏的细节。我限制了自己的“知情权”,同时,我没有失去我的“知情权”。不想知道,不代表我失去了“知道”的能力;我随时可以使用我的“能力”再去“知道”。我从未因为“限制知情权”而丧失了知情权。

很惊讶的,原来上帝也不喜欢观看罪恶,他也有不想知道、却不得已要知道的时候;他也有限制知情权,和恢复知情权的时候:
18:20-21耶和华说、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罪恶甚重、声闻于我。我现在要下去、察看他们所行的、果然尽像那达到我耳中的声音一样麽?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

上帝为什么限制自己的知情权?因为他出让了一部分“决定权”;他给人自由、责任,把选择生路还是死路的权柄交给人自己。因此,他没有事先替人决定他得不得救,而是等待人自己做决定。

圣经中多次出现“他若是悔改”、“也未可知”等等的字眼,显示出上帝并非单方面操控人类和历史、冷酷观看罪恶、从来没有意外;相反,他是谦卑的把自己放在“约”中,给人指出生路,让人自己做决定。人不配享有上帝的恩典,但是神给人的一切,都是人不配的,包括自由、荣耀、决定权。

36:1-3 犹大王、约西亚的儿子约雅敬第四年、耶和华的话临到耶利米说、你取一书卷、将我对你说攻击以色列、和犹大、并各国的一切话、从我对你说话的那日、就是从约西亚的日子起、直到今日、都写在其上.或者犹大家听见我想要降与他们的一切灾祸、各人就回头离开恶道、我好赦免他们的罪孽和罪恶。

当耶和华说这话的时候,这“或者”二字,就是他当时的“未知”,就是他限制自己的知情权。

上帝没有限制的知情权是什么呢?就是创世、救赎的计划,以弗所书第1章里面天地万物在基督里合一的计划,上帝的“家庭计划”。这里所说的“创世之前”的预定,是预定原则。弗1:4的“我们”是泛指“属于上帝的人”,而不是特指“个人”。这样的“泛指”用法,在圣经中经常出现,比如林前9:27的“我”不是特指“保罗”,而是泛指传道人。可见,创世之前的预定,不是预定个人,而是预定原则。

而许多事情的预知,是渐进的预知,即上帝比你先知道会发生什么。这种情况的预知,经文本身没有任何含义表示这种预知是在创世之前。比如主耶稣说,他从起初就知道谁要卖他。不是上帝预定犹大要卖他,更不是在创世之前就知道犹大要卖他,而是那时他已经知道犹大内心的动机,所以才这么说。而先知书里面预言说他被卖30两银子,这是对“事情”的预定,而不是预定谁要卖他。诗篇139 所说的“我的日子尚未度一日,都已经写在你的册上”,这里的“日子”是指神要在这个人身上做的一些事情,这里并没有表示上帝预定了人的反应。这里也没有表示是在“创世”之前就“写在册上”;更可能的是“渐进的”预知和渐进的写上;每一步都有预知,那么在还没有发生之前,上帝就决定他想采取的做法;而上帝下一步要做什么,他要看人的反应如何;另外,上帝也可以随时改变他的具体做法;他是一个动态的上帝,不是一个机器人;人也不是被上帝操控的傀儡。诗篇139 也并没有排除,上帝也可能写下了他要对恶人做的事情、他给予恶人的机会。

上帝也有意外和惊讶,比如他借巴比伦惩罚以色列,却没想到巴比伦人这么残忍:
115 我甚恼怒那安逸的列国.因我从前稍微恼怒我民、他们就加害过分。but I am very angry with the nations that feel secure. I was only a little angry, but they added to the calamity.'

他也指望以色列人信从他,却不知道以色列如此悖逆:

5:47 我为我葡萄园所作之外、还有甚麽可作的呢.我指望结好葡萄、怎麽倒结了野葡萄呢。
万军之耶和华的葡萄园、就是以色列家、他所喜爱的树、就是犹大人.他指望的是公平、谁知倒有暴虐.〔或作倒流人血〕指望的是公义、谁知倒有冤声。

从某种程度上讲,神做好了两手准备,因为他预料以色列可能悖逆,也可能信服。但是由于他出让了一部分决定权,限制了知情权,因此他对那个结果、到底他们信从还是不信从,没有预先做一个必然的决定;而只是预定原则。关于预定论的所有经文,我都可以一一解释,请等待。

上帝既然给人自由、责任,出让了决定权、限制了自己的知情权,那么对于世界上发生的一切,我们就不能要求上帝“负全责”。谁有自由、谁就要负责任。权柄和责任永远分不开,如果人光想享受权柄,却不想负责,那么有一天他就会被剥夺权柄,永远失去自由;地狱就是一个没有自由的地方。

关于第二点,您说“人像婴孩一样没有选择的能力”,这样的话可能来自于某种神学,却并非来自圣经。如果其圣经依据是罗7:18,或弗2:1,那可能是错解、误解,待有空我会逐一解释。

从一开始就有义人,义人就是恶人的审判依据;圣经常将义人作为恶人的“律法”。义人并非指从来不犯错的人,恶人也并非指从来不行善的人。义人是指以一系列行为表明对上帝信从的信心的人,他们相信上帝是义,所以信从他的命令。义人就是恶人审判的依据。

11:7挪亚因着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见的事、动了敬畏的心、豫备了一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从信而来的义。
11:31-32当审判的时候、南方的女王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他从地极而来、要听所罗门的智慧话.看哪、在这有一人比所罗门更大。当审判的时候、尼尼微人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尼尼微人听了约拿所传的、就悔改了.看哪、在这有一人比约拿更大。

牟钟鸣杀妻,不是因为“压力大”;只要有一个压力大的人没有虐待、杀害老婆,就说明人有能力选择不杀。
汤远熙杀母,不是因为“委屈了”;只要有一个人受了父母的委屈而没有选择虐待杀害父母,就说明人有能力选择不杀。
薄熙来、谷开来贪污、杀人,不是因为他们没有能力选择,只要有一个官员清白、不贪污、不杀人,就说明人有能力选择不贪污。

有人因为配偶不可爱、感情不和而寻求婚外遇、犯奸淫;只要有同样情况的一个人,即感觉不到配偶的爱、也面对诱惑,而选择不犯奸淫的,那就说明人有能力选择不犯奸淫。

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

我不同意“良心堕落了”这种说法。我只承认罪性会堕落,良心不会堕落。正如人会“消灭圣灵的感动”、“抵挡圣灵的光照”,但不能推理说“圣灵堕落了”。即便人抵挡、蒙蔽自己的良心,别人的良心也会光照他。良心没有堕落。罗2:14-15 指出:良心就是外邦人的律法,律法是为耶稣做见证的,律法从来没有改变过。

罪性的堕落也不能作为犯罪的理由,因为堕落至极、恶贯满盈的迦南人,仍然有人选择了上帝、被上帝接纳,比如喇合、基遍人。相对没有那么堕落的以色列人,仍然有人选择不信、犯罪、灭亡,比如扫罗王。

人从未失去选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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