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11, 2013

再谈苦

再谈苦:

一个人是否“受过”许多苦,和他是否“感到”很苦,完全是两码事。


一个人可能受过许多苦,却不感到苦、逆流而上;

一个人也可能极少“受苦”,却总是感到很苦、无病呻吟。

如果说“苦难”仅仅是指物质匮乏、生活动荡、战乱饥荒、家庭破裂的话,我们上一辈的人,跟我们目前为止所受的苦相比,要“苦”得多;但他们却不容易感到苦。我们这一辈的人,没有受过那么多“苦”,却更容易感到苦:难以满足、意志脆弱、心灵破碎、失落颓丧。

有的移民若是在国内受过苦,面对移民的艰难,就不会有那么大的挫折感;有的移民若从小养尊处优,面对移民的艰难,就容易感到极重的打击。可见,受苦和感到苦,并非成正比对应;“苦”对人的心志,有调节作用,使人对“苦”产生免疫力。声称没有受过苦的人,不防接受一支“苦”针,预防“苦”流感。

苦难可以摧垮人,也可以造就人;可以给人缺失,也可以给人加添;可以使人自卑,也可以使人自尊;可以给人失落感,也可以给人优越感。苦难交于上帝之手,就能从病毒转为疫苗。

怕的,不是吃苦;怕的,是“吃不了苦”。

作为一个活人,你无法躲避罪、无法躲避苦、无法躲避老、无法躲避死。所以,没有一个人可以幸免于“苦”,即使你给予自己一个自欺的“优越感”、用嘲讽将受苦的人踩在脚下;也只能说明,你很可怜、你很“苦”;这种虚假的优越感,源自于真实的缺失感。

如果你可以不苦、不老、不死,你就不是人了。轻狂之际,请看看镜中的自己:那几条年轻的皱纹,那几分苍老的自娱;在骄傲的象牙塔里,有一点自省;在自己寸土的井底里,伸一下蛙颈:抬头看看别人善意的提醒。

世界上自杀率最高的,不是战乱的阿富汗、伊拉克,不是饥荒的索马里、卢旺达,而是高度发达、教育水准、生活水平高的日本和德国。自杀的人群中,比例最高的不是那些贫穷、无知的难民、农民,而是那些心理学家、医生、作家、才子,也不乏歌手、明星;自杀者也常用“快乐”当做药引,饮鸩止渴;因为不能再“快乐”,所以自尽。

怕的,不是快乐;怕的,是不能不快乐。

真正喜乐的人,可以忍受不快乐;可以与“苦”和平共处。

苦,更大程度上,是心灵的痛苦。

21:25 有人至死心中痛苦、终身未尝福乐的滋味。

25:16-17 求你转向我、怜恤我、因为我是孤独困苦。我心的愁苦甚多.求你救我脱离我的祸患。

35:12他们向我以恶报善、使我的灵魂孤苦。

14:10心中的苦楚、自己知道.心的喜乐、外人无干。

27:7人饱了、厌恶蜂房的蜜.人饿了、一切苦物都觉甘甜。

3:10我见神叫世人劳苦、使他们在其中受经练。

你若心灵不苦,就会通过你的平静安稳,来显示你所得的安慰乐境。

有人没受过苦吗?



我从来不相信这种说法:“我一直很顺利,从来没有受过苦。”

一个慕道友说他没受过苦,只是知道孤独的滋味,我说:
这说明你也孤独过,孤独也是一种“苦”;所以别说你没有受过苦。老实说,即使婴儿也受过苦。罗马书第五章说了,即使婴儿也会受苦。所谓苦,就是罪的后果。即使婴儿不承受自己罪的后果,也会承受别人罪的后果。那些弃婴,就是如此。

而且,我认为越是强调要“找乐子”、“寻欢”的人,内心越苦。一个真正喜乐的人,不会对“寻欢”如此沉迷。不断变花样的“寻欢”,不管是怎么玩,其实是一种强烈麻醉药、用来麻痹自己内心的痛苦,而且成瘾、难以戒掉。他们“快乐”到了忘我、和失去自知之明的地步,常用“快乐”挑衅那些比他平静的人;却不知自己的“不安”,是那么显而易见。

真正喜乐的人,是很安稳的,不会追逐沉迷于感官快乐;他们会有一种坦荡和安然,快乐的时候就快乐一下;想平静的时候,总能平静下来。然而真正“苦”的人,是难以平静、甚至无法平静的。

另一例:有一次,我在公车上,看到一个娇小的少女,满口骂脏话、气势很强;显然,脏话是她的“逗号”。我当时就特别同情她,觉得她一定是个脆弱的一个人,所以才要装出“很强的”样子自我保护,好让别人对她产生一点畏惧;我觉得她太没有安全感,才需要如此“强”。

又有许多人太过注重打扮、浓妆艳抹,只能说明她缺乏自信、缺乏安全感,不被接纳。

又有人非常注重面子,什么都是为面子服务,这只能说明他缺乏自尊,需要靠面子工程赢得尊重。为什么我看到许多中国人都非常有民族主义愤青气节,和面子情节,就是因为他们缺乏自尊。如果你有足够自尊,也就不会这么容易感到受辱了。

同理,如果你真的快乐,也就无需强调快乐有多“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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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该隐杀了人,却不被治死

为什么该隐杀了人,却不被治死,而且神还不许别人杀他?

我的回答:罗5:13 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那时还没有制定这个律法: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流(创9:6)。所以没有足够的定罪依据。定罪的依据是两个,一个是罪行,一个是律法。神根据人的“所知”定罪,根据人有没有犯所知的律法。

古语有“不教而诛谓之虐”,意即:你若不告诉他这是错的,他犯错了就罚他,就是不公道的虐待。神的确也是这么看的,神不能处罚该隐死罪,因为他还没有定下这个律法。在神眼里,“以命偿命”的律法,一点一画都不能费去。

那么该隐会受惩治吗?会。
他有没有被惩治的依据?有
他依据所“知道”的“律法”被惩治。圣经有广义律法和狭义律法。广义律法包含了神所说的一切话。在该隐杀弟弟之前,就已经先发怒。神在此就提醒、命令他,不要顺从自己的罪性,而要顺从神的话。

创4:6-7 耶和华对该隐说、你为甚麽发怒呢、你为甚麽变了脸色呢。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他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他。

若是顺服罪性,就一定会受到罪的“恋慕”、“辖制”。罗5:12,6:23,雅1:15 都说明了罪的后果就是“死”,因此该隐没有顺服神,就按照神的这一律法而遭受“死”,肉体逐渐衰亡、灵魂的死(地狱)。

所以,该隐肯定是下地狱的,因为他没有悔改。

另外,亚伯拉罕、喇合、收生婆说谎,却没有被神指正,都是同理。不知者无罪。小孩子什么时候开始犯罪?上帝不会因为小孩子拒绝吃饭、抢玩具、贪玩,而让他下地狱;甚至他很小的时候因罪性说谎,也未必会下地狱。那么小孩子什么时候开始犯罪?从他开始“判断”(JUDGE)的时候,他什么时候开始评判别人、知道判断对错了,比如他用言语表明:他认为说谎是错的,那么这个时候,他再说谎,才是犯罪。没有律法,罪是死的。神以你的口,定你的罪。而你知道的标准,你一定会用口说出来。

Saturday, March 9, 2013

不存在属肉体的基督徒

不存在属肉体的基督徒

有人说哥林多教会有诸多的问题,正体现了“属肉体的基督徒”这一特征,可是保罗从来没有应许过不悔改结果子的人可以承受永生;相反,保罗说:不要自欺,行这样事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哥前6:9)哥后7章指出,有人悔改了;哥后1213章指出,有人没有悔改。对于那些没有悔改的人,保罗说:“我若再来,必不宽容!”(哥后13:3)并且他要使用主给他的权柄(1310),主给门徒的权柄就是:“你们在地上捆绑的,天上也要捆绑;你们在地上释放的,天上也要释放。”(太16:19)对于那些悔改的人,保罗说:“你们要做完全人!”(哥后13:911)因此,哥前3:1的“属肉体”是一种失败、软弱的表现,而不是指身份、性质。罗马书8:9“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我们只有一个身份。我们是属圣灵的义人,不是属肉体的罪人。(加2:17-20

启示录25,以弗所教会中没有的得胜的人,他的灯台要被挪去,正如那没有油的5个童女,要被赶到外面黑暗里去一样!这是在主复活后还不到100年写下的话。以弗所教会有人是不得救的。灯台意为教会,启1:20.

又有人说,哥林多前书315节,说到有人得救,好像从火中经过一样;就说有人只是勉强得救,从来没有得胜的表现。这个解经也是错误的,因为看看这里的上下文,说的明明是“与神同工者”的工程!被烧的是工程,经得起考验的才能存留。就如一个教会带领人,因为各方面的缘故,在教导、给人施洗方面很不小心,那么他建造的教会恐怕没有几个人最终能够存留、在永生里有份。这里说的不是假先知!这里说的是忠心的仆人!哥3:10 指出:这是有人在神借着使徒所立的根基耶稣基督上面建造的工程!是在磐石上的工程,不是沙土上的工程!这里指的是神忠心的仆人在磐石上建造工程、不小心而造成的后果!这里所说的工程,里面留下来的工程就得奖赏,烧毁的部分就受亏损;也有人的工程整个都被烧毁的。

而这些忠心的仆人自己、他们本人是神的工程,神的工程是不可能失败的(哥前3:16-17),因为每一个真信徒都是活石(非人手所凿成的),“彼得”就是石头的意思,每一块石头,都是神亲手盖造的!这里的失败,是指信徒建造教会的失败,不是信徒个人生命的失败!正因为他们个人成长中是有挫折的,所以这样的失败是难免的;但这些挫折不影响他们整体生命的完全,正如“渐进的完全”中所述;从局部来讲,信徒是有软弱跌倒,但是按照渐进的成圣,仍然是完全的,因为这是神的工程。

仅仅得救与基督台前的审判



仅仅得救基督台前的审判

哥前5:5“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旦,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

联劳上下文,保罗是在说“CHURCH DISCIPLINE”(教会纪律惩戒)。也就是说怎样对待那些自称为弟兄,却犯圣经提到的这些罪的(哥前5:10-11)。

1. 交给撒旦、败坏他的肉体,是什么意思?我们从约伯记可以看出,上帝?了试验约伯,把他交在撒旦手彦,他的肉体被败坏了;试验以后,神又重新回到他身边。所以,这彦的败坏肉体,并非说让此人立即死去,而是教会使用权柄,将此人赶出教会。神不再保护他,把他放在撒旦手彦,他需要受苦。如同这个人是重生得救的,他就需要受管教;如果他没有重生得救,他就要引以为鉴、以至于悔改。

2. 他的灵魂可以得救吗?英文KJB 用的词是“MAY BE SAVED”(可能得救),而不是“WILL BE SAVED”(将会得救)。也就是说,此人得救不是必然的,得救的基础仍然是悔改重生。

3. 在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这句话说明,他并不是立即死,然后死亡导致他的灵魂得救。而是说到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说明使他得救的,仍然是因信称意的得救,他仍然要走十字架的窄路,因为他的信心若是从神生的,就必经得起考验、忍耐到底。

保罗的总意是:如果一个自称弟兄的信徒犯这样的罪,若不把他赶出教会,他就不知悔改,没有机会得救、同时败坏了教会的整体(哥前5:6-7);若是把他赶出教会,或者他被神管教、或者他受惩戒懊悔,都可以帮助他悔改得救。

如果一个人真的重生得救了,那麽救恩的应许会在他身上生效。正因为神是信实的,神更会对他负责到底。所以一个信徒犯罪、不愿意向己死、不愿意上十字架,那麽神就会用自己的方法治死他的肉体、让他上十字架、让他与主同死,因为这样才能真正与主同活、称义的必然成圣。保罗在这彦没有任何意思要否认圣徒需要成圣;没有任何意思表示:一个信徒可以“仅仅得救”,而不需要成圣。

关于基督台前的审判。圣经没有任何地方指出,所谓“基督台前的审判”与白色大宝座、万民的审判是不同的两个审判。因为圣经所说的审判,是“定罪”的审判,如果没有定罪的可能,就不叫做“审判”。马太25章公山羊、公绵羊的审判,其实质:只有公山羊接受了审判,绵羊只是做对比、没有定罪而只是受赏。哥后5:10所说的审判,和马太25章所说的没有分别。启示录也指出:只有一个审判。约翰福音第五章指出:只有一个审判官!

希伯来书9:28 “基督……将来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显现,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他们。”因此,基督与惦的新妇,只有羔羊的婚宴,而没有审判。受审的是那些“又恶又懒的?人”、“公山羊”、“作恶的人”。而这个审判,是发生在千禧年之后。

约翰福音5:20-23,27,30:“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于子……”参考经文25:31-322:9-111:6-87:13-14

在按才受?的比喻中,无论是赚一块银子、还是赚五块银子,都是“忠心的?人”,虽然他们分别管“5座城”或者“10座城”,这不是亏损和赏赐的差别,而是次序的差别。天国是有次序的,但天国全部都是“忠心、良善的?人”。真正相信的人,不再定罪、没有审判。相反,圣徒会审判世界、审判堕落天使(哥前6:2-3)。

雅各书仍然是讲因信称义

雅各书仍然是讲因信称义

雅各书
2:22所说“信心是与行为并行,信心是因着行为才得完全。”这并不是否认罗马书3:28,也不是否认以弗所书2:8-9,以及加拉太书所说的“因信称义”。相反,雅各书也是在讲同样一个道理: 因信称义。这没有矛盾之处。“信心是与行为并行”,是说让我们称义的,仍然是信心;但是这个信心需要有一个外在的证据来显示这是真的信心;这个外在的证据,就是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不是附加在信心之外的,而是信心的外在体现。那麽这种行为,就不是指普通意义上的行为。因为无信之行,与有信之行,是有本质区别的。

有信之行,其最主要的特点是两个:

1. 超越性:也就是高于普通的道德行为(高于、也涵盖,即不否定普通的道德行为),是人的本性做不到的。
2. 持久性:FAITH ENDURES。圣经常常出现“忍耐到底的”、“坚持到底的、必然得救”,这不是说人能靠着坚忍得救,而是说只有从神生的信心才能忍耐到底;通过忍耐到底的外在行为,能够检测内在生命的真实性;从神生的,是复活的、不死的生命;耶稣复活的生命,是能够胜过世界的诱惑、与世界的苦难。诗篇说,义人虽七次跌倒,却仍然要站起来。彼得跌倒了,又站起来;犹大却没有站起来。正因为忍耐到底,是人做不到的,这就更体现信心的真实性。

哥后13:3 “因为基督在你们身上不是软弱的,在你们里面是有大能的。”耶稣的“死”是软弱的,耶稣的“活”却是有大能的。因此那个软弱的我是死的,那个活着的我是有大能的。正是因为耶稣复活的大能,他能使我们做那人所做不到的,也能使我们忍耐到底。胜过罪的意义,并非脱离一样的罪瘾,又换成另外一样罪瘾;也不是今天不犯了,过几天又犯了;“胜过”就是永远的胜过了,这个肉体是做不到的(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所以说持久性是信心同样重要的属性。持久性不光体现在胜过罪的持久性,也体现在对世界的诱惑与苦难之得胜,乃是一种持久的得胜。因为基督已经胜过,因此凡从生的,也就能胜过世界。我何以知道我里面有这个生命?因为我自己做不到,都是我里面的主成就的事情。

所以验证真信心的“行为”,即有信之行,是无法用普通的道德行为来等同的。“信心是因着行为才得完全”,这句话的意思就是:通过这一系列的验证,特别是经过这一个漫长的过程,通过与罪争战之持久的得胜,经过世俗的荆棘与苦难的试炼,我们若是能站住,我们变知道我们里面的信心,乃是一个复活的主的信心、是一个不死的信心。这个过程有多漫长我不知道(各人情况不同),但是我相信真正得救的人自己都会知道:那个叫我们称义的主,会继续叫我们成圣。若是我经历了神不断的管教和带领,我的生命不断的被他磨练修剪,我在成圣上不断长进,我也经历了诱惑的考验和苦难的考验,我仍然站住了;那未必要等到我头白了,我才知道我是得救的,就凭这些得胜的经历,我相信复活的主已经在我生命中了;因为我感受到的,不是我那个软弱的生命,而是主复活的大能。

上帝的全知与未知

“上帝的全知”这样的经文,我在圣经中尚未找到,如果有朋友找到,请提点一下。首先,预先知道一些事情,或者知道事情的“全局”,并不代表预知全部细节。

我只能肯定:上帝有能力知道一切,但他想不想知道一切,是另外一回事。同时,对于上帝想知道的事情,由于他出让了一部分决定权,他的“预知”是渐进的预知。创世之前预定的只是“原则”、预知的是“永生家庭计划”;至于谁加入这个家庭,上帝是渐进性预知。


上帝有能力知道一切,但未必想知道一切。他由于自己的性情,而限制了自己的“知情权”。

用我自己打个比方:

每天早上起来,我都有能力知道世界上发生的重大新闻;我只要打开电视或上网,就可以知道了。可是我未必这样做,因为我对新闻没有很大的兴趣,特别是对于那些不断重复发生的“恶事”。得知林俊被杀一案后,虽然我有能力上网查看 YOUTUBE 上林俊被杀和被肢解的视频,但是由于我的性情使我不喜欢“观看罪恶”,所以我选择“不知道”,我不想看那些恐怖肮脏的细节。我限制了自己的“知情权”,同时,我没有失去我的“知情权”。不想知道,不代表我失去了“知道”的能力;我随时可以使用我的“能力”再去“知道”。我从未因为“限制知情权”而丧失了知情权。

很惊讶的,原来上帝也不喜欢观看罪恶,他也有不想知道、却不得已要知道的时候;他也有限制知情权,和恢复知情权的时候:
18:20-21耶和华说、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罪恶甚重、声闻于我。我现在要下去、察看他们所行的、果然尽像那达到我耳中的声音一样麽?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

上帝为什么限制自己的知情权?因为他出让了一部分“决定权”;他给人自由、责任,把选择生路还是死路的权柄交给人自己。因此,他没有事先替人决定他得不得救,而是等待人自己做决定。

圣经中多次出现“他若是悔改”、“也未可知”等等的字眼,显示出上帝并非单方面操控人类和历史、冷酷观看罪恶、从来没有意外;相反,他是谦卑的把自己放在“约”中,给人指出生路,让人自己做决定。人不配享有上帝的恩典,但是神给人的一切,都是人不配的,包括自由、荣耀、决定权。

36:1-3 犹大王、约西亚的儿子约雅敬第四年、耶和华的话临到耶利米说、你取一书卷、将我对你说攻击以色列、和犹大、并各国的一切话、从我对你说话的那日、就是从约西亚的日子起、直到今日、都写在其上.或者犹大家听见我想要降与他们的一切灾祸、各人就回头离开恶道、我好赦免他们的罪孽和罪恶。

当耶和华说这话的时候,这“或者”二字,就是他当时的“未知”,就是他限制自己的知情权。

上帝没有限制的知情权是什么呢?就是创世、救赎的计划,以弗所书第1章里面天地万物在基督里合一的计划,上帝的“家庭计划”。这里所说的“创世之前”的预定,是预定原则。弗1:4的“我们”是泛指“属于上帝的人”,而不是特指“个人”。这样的“泛指”用法,在圣经中经常出现,比如林前9:27的“我”不是特指“保罗”,而是泛指传道人。可见,创世之前的预定,不是预定个人,而是预定原则。

而许多事情的预知,是渐进的预知,即上帝比你先知道会发生什么。这种情况的预知,经文本身没有任何含义表示这种预知是在创世之前。比如主耶稣说,他从起初就知道谁要卖他。不是上帝预定犹大要卖他,更不是在创世之前就知道犹大要卖他,而是那时他已经知道犹大内心的动机,所以才这么说。而先知书里面预言说他被卖30两银子,这是对“事情”的预定,而不是预定谁要卖他。诗篇139 所说的“我的日子尚未度一日,都已经写在你的册上”,这里的“日子”是指神要在这个人身上做的一些事情,这里并没有表示上帝预定了人的反应。这里也没有表示是在“创世”之前就“写在册上”;更可能的是“渐进的”预知和渐进的写上;每一步都有预知,那么在还没有发生之前,上帝就决定他想采取的做法;而上帝下一步要做什么,他要看人的反应如何;另外,上帝也可以随时改变他的具体做法;他是一个动态的上帝,不是一个机器人;人也不是被上帝操控的傀儡。诗篇139 也并没有排除,上帝也可能写下了他要对恶人做的事情、他给予恶人的机会。

上帝也有意外和惊讶,比如他借巴比伦惩罚以色列,却没想到巴比伦人这么残忍:
115 我甚恼怒那安逸的列国.因我从前稍微恼怒我民、他们就加害过分。but I am very angry with the nations that feel secure. I was only a little angry, but they added to the calamity.'

他也指望以色列人信从他,却不知道以色列如此悖逆:

5:47 我为我葡萄园所作之外、还有甚麽可作的呢.我指望结好葡萄、怎麽倒结了野葡萄呢。
万军之耶和华的葡萄园、就是以色列家、他所喜爱的树、就是犹大人.他指望的是公平、谁知倒有暴虐.〔或作倒流人血〕指望的是公义、谁知倒有冤声。

从某种程度上讲,神做好了两手准备,因为他预料以色列可能悖逆,也可能信服。但是由于他出让了一部分决定权,限制了知情权,因此他对那个结果、到底他们信从还是不信从,没有预先做一个必然的决定;而只是预定原则。关于预定论的所有经文,我都可以一一解释,请等待。

上帝既然给人自由、责任,出让了决定权、限制了自己的知情权,那么对于世界上发生的一切,我们就不能要求上帝“负全责”。谁有自由、谁就要负责任。权柄和责任永远分不开,如果人光想享受权柄,却不想负责,那么有一天他就会被剥夺权柄,永远失去自由;地狱就是一个没有自由的地方。

关于第二点,您说“人像婴孩一样没有选择的能力”,这样的话可能来自于某种神学,却并非来自圣经。如果其圣经依据是罗7:18,或弗2:1,那可能是错解、误解,待有空我会逐一解释。

从一开始就有义人,义人就是恶人的审判依据;圣经常将义人作为恶人的“律法”。义人并非指从来不犯错的人,恶人也并非指从来不行善的人。义人是指以一系列行为表明对上帝信从的信心的人,他们相信上帝是义,所以信从他的命令。义人就是恶人审判的依据。

11:7挪亚因着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见的事、动了敬畏的心、豫备了一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从信而来的义。
11:31-32当审判的时候、南方的女王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他从地极而来、要听所罗门的智慧话.看哪、在这有一人比所罗门更大。当审判的时候、尼尼微人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尼尼微人听了约拿所传的、就悔改了.看哪、在这有一人比约拿更大。

牟钟鸣杀妻,不是因为“压力大”;只要有一个压力大的人没有虐待、杀害老婆,就说明人有能力选择不杀。
汤远熙杀母,不是因为“委屈了”;只要有一个人受了父母的委屈而没有选择虐待杀害父母,就说明人有能力选择不杀。
薄熙来、谷开来贪污、杀人,不是因为他们没有能力选择,只要有一个官员清白、不贪污、不杀人,就说明人有能力选择不贪污。

有人因为配偶不可爱、感情不和而寻求婚外遇、犯奸淫;只要有同样情况的一个人,即感觉不到配偶的爱、也面对诱惑,而选择不犯奸淫的,那就说明人有能力选择不犯奸淫。

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

我不同意“良心堕落了”这种说法。我只承认罪性会堕落,良心不会堕落。正如人会“消灭圣灵的感动”、“抵挡圣灵的光照”,但不能推理说“圣灵堕落了”。即便人抵挡、蒙蔽自己的良心,别人的良心也会光照他。良心没有堕落。罗2:14-15 指出:良心就是外邦人的律法,律法是为耶稣做见证的,律法从来没有改变过。

罪性的堕落也不能作为犯罪的理由,因为堕落至极、恶贯满盈的迦南人,仍然有人选择了上帝、被上帝接纳,比如喇合、基遍人。相对没有那么堕落的以色列人,仍然有人选择不信、犯罪、灭亡,比如扫罗王。

人从未失去选择能力。

上帝的全能与无能



上帝的“全能”与“无能”

上帝的全能


常听人说:“上帝是无所不能的。”可是,圣经却从未出现“无所不能”这样的字眼,圣经中只说上帝是“全能”的。“无所不能”可能给人一种误解,即上帝“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或者“有能力做任何事情”。

而“全能”是什么意思呢?希伯来原文是“SHDI”,直译为英文是“Who suffices”(那位“使足够、充足者”),翻译为英文单词为“Almighty”,意为“全能的”。这个“全”字是什么意思呢?由于人的有限,只能把神的能力说成是“无限”,即“无限全能”。然而,这个希伯来原文的“SHDI”本身,没有任何引伸的“道德”或“意愿”的含义,来暗示“上帝是什么都做的出来”,或者“上帝有能力做任何事情”。“SHDI”这个字本身,只说明了上帝的能力是由于他的神性,说明神的能力是超过了人的能力,他可以做人所“力不能及”的事情。也就是说“全能”只是用来形容“上帝的能力”的一个词,是上帝专用的“能力”名词。
而如果把上帝是“全能的”推理为“上帝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就明显从“能力”的范畴,跨入了“道德”的范畴、表达了他的“意愿”;这是一种违背圣经原意的“越线”和“错解”。

“能力”不代表“意愿”。

如果你有一个年幼的儿子,你有足够的体力把这个孩子举起来、重重地摔在地上;但这种事你未必“做得出来”,因为你不但有能力,你还有性情、有感情。你对孩子的“爱”决定了你不会这么做。有的夫妻或情侣,一方伤害了另外一方,可是被伤害的一方却可能不愿意伤害对方、不愿意报复还击;这时,他(她)不是因为没有能力,而是因为爱;这时,因爱,他(她)显得“无能”。

人会选择不做“恶事”,也会选择不做“善事”,即使他有这个“能力”。广东小悦悦的事件广为人知。2岁的女孩被车撞倒、碾过,18人路过,无一人伸出援手。他们有能力打一个电话或者喊一声“救命”,可是他们没有这么做。可见,能力不代表意愿。行为只是使用“能力”来表达“意愿”。

上帝做事情不是单由他的“能力”来决定的,而是由他的性情来决定的。无论他做什么,他都在使用他的能力;他的性情决定了他什么时候、使用多少他的能力。

圣经从未说过上帝曾使用了他“所有”的能力;因此,“全能”这个字丝毫没有表达说上帝一定会使用他“所有”的能力;这个字只能说明上帝的能力是“与众不同”的神能,别无他意。“全能”这个字没有一丝一毫的“意愿”倾向。“SHDI”这个字在圣经中出现了60次,如创17:1,28:3,35:11,每一次都是提到上帝有这个“能力”,却没有一次提到上帝使用了他“所有”的能力。所以,许多人对“上帝的全能”有一个误解,殊不知:他有这个能力,和他会不会使用他的能力、以及使用部分还是所有的能力,根本是两码事。

圣经不但从未提及上帝使用过他所有的能力,圣经还特别提及“上帝只是使用了他一部分的能力”、甚至上帝还曾放弃使用他的“任何”能力。他怎样使用他的能力,取决于他的性情。

即便是开天辟地的“创世”,上帝也没有使用他的所有能力

2:15 虽然神有灵的馀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单造一人麽.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愿人得虔诚的后裔。

可见,上帝创造世界、人类,是留了“余力”的。他选择如何使用能力,是依据他的性情和意愿。

以色列人出埃及后,在旷野40年。上帝曾经从天上降下马哪和鹌鹑,以及从磐石出水,供应他们的需要(出16:1-33,17:6,民20:8)。虽然创造万物的神,有余力可以供应给他们更多品种的食物、增加更多的乐趣,然而他们在旷野并非时时都“饱足”或“满足”,为什么?

83-5 他苦炼你、任你饥饿、将你和你列祖所不认识的吗哪赐给你吃、使你知道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耶和华口里所出的一切话。这四十年、你的衣服没有穿破、你的脚也没有肿。你当心里思想、耶和华你神管教你、好像人管教儿子一样。


上帝何时不施援手


有人说,危难时最怕“呼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如果有人真的遭遇此境,那到底是上帝太冷漠、见死不救,还是上帝没有这个能力,还是别有原因?圣经回答:

59:1-2 耶和华的膀臂、并非缩短不能拯救.耳朵、并非发沉不能听见.但你们的罪孽使你们与神隔绝、你们的罪恶使他掩面不听你们。

到底是什么罪恶、罪孽使上帝不听祷告、不给予救援呢?可以从以赛亚书59章第1节读到最后1节。这罪恶,不是仅仅指杀人放火奸淫偷盗,也是指“怀”。有些在人看来“微不足道”的罪,其根源就是“不信神是义、不顺从神”。

7:13 万军之耶和华说、我曾呼唤他们、他们不听.将来他们呼求我、我也不听.

可见,有时上帝不行动,不是因为他没有“能力”,而是因为他“不愿意”,是出于他“公义”的本性。今天,神借着圣经或他的儿女,苦口婆心、好言相劝、劝你信从他、接受他的恩典与保护,你若不听;那么到你有求于他的时候,他也不会听。

1:20-33 智慧在街市上呼喊、在宽阔处发声.在热闹街头喊叫、在城门口、在城中发出言语.说、你们愚昧人喜爱愚昧、亵慢人喜欢亵慢、愚顽人恨恶知识、要到几时呢。你们当因我的责备回转.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你们、将我的话指示你们。 我呼唤、你们不肯听从.我伸手、无人理会.反轻弃我一切的劝戒、不肯受我的责备。你们遭灾难、我就发笑.惊恐临到你们、我必嗤笑.惊恐临到你们、好像狂风、灾难来到、如同暴风.急难痛苦临到你们身上.那时、你们必呼求我、我却不答应、恳切的寻找我、却寻不见.因为你们恨恶知识、不喜爱敬畏耶和华、不听我的劝戒、藐视我一切的责备、所以必吃自结的果子、充满自设的计谋。愚昧人背道、必杀己身.愚顽人安逸、必害己命。 惟有听从我的、必安然居住、得享安静、不怕灾祸。

如果你不珍惜上帝给你的机会,有一天你将会失去机会。因为上帝的“个性”决定了他“不保证”用他的“能力”对每一个人施以援手。他制定了原则,许诺向信从他的人施恩;他有权利拒绝那些拒绝他的人。

14:16-24 耶稣对他说、有一人摆设大筵席、请了许多客. 到了坐席的时候、打发仆人去对所请的人说、请来罢.样样都齐备了。众人一口同音的推辞。头一个说、我买了一块地、必须去看看.请你准我辞了。又有一个说、我买了五对牛、要去试一试.请你准我辞了。又有一个说、我才娶了妻、所以不能去。 那仆人回来、把这事都告诉了主人.家主就动怒、对仆人说、快出去到城大街小巷、领那贫穷的、残废的、瞎眼的、瘸腿的来。仆人说、主阿、你所吩咐的已经办了、还有空座。主人对仆人说、你出去到路上和篱笆那、勉强人进来、坐满我的屋子。我告诉你们、先前所请的人、没有一个得尝我的筵席。

天堂的门是上帝把关的,没有他的允许,谁也不能进去。如果你对“永生”不感兴趣,没有人会“求”你上天堂。上帝不会勉强你。你没时间、不感兴趣、太忙,没关系;没有人强迫你。你的时间和机会有限,你不进去,自然有人感兴趣、有时间、要进去。你若拒绝上帝,上帝会把恩典给别人。等到恩门关闭的时候,那时候你哭着、喊着要进去,就再也来不及了。你只有像路加福音16章的财主那样,在地狱里回想自己生前的快乐、成功、辉煌,以此安慰自己在火焰中的痛苦。

也许你会疑惑:为什么上帝要设立地狱? 他有能力拯救,为何不拯救?依据以上的阐述,他做事不是单凭他的能力,而是凭他的性情。他设立地狱是出于他“公义”的本性。彼得后书3:9 说上帝“不愿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得救”。政府设立监狱,却不希望任何公民犯罪入狱。政府设立监狱,不是出于希望监狱有人进、警察有饭吃、狱卒不失业;设立监狱是为了满足“公义”的需要。
同理,上帝希望地狱是空的,他希望没有人下地狱,所以他才呼吁人悔改。告诉你“犯罪不悔改的下地狱”不是恐吓你,只是在向你宣告上帝的法律和公义的审判。正如政府告诉你“开车违章、超速的要开罚单”一样,他不是希望给你开罚单、剥夺你的驾照、送你去监狱,而是希望你守法。

在中国,政府告诉你“故意杀人的需判死刑”;在加拿大,政府告诉你“故意杀人需要判无期徒刑”。这都是法律的“宣告”,而不是恐吓你。义人不怕被恐吓,也不会感到被恐吓,因为这个法律不会在他身上生效。犯罪者没有被恐吓,却常常感到是在被恐吓,是因为他是犯罪者,他害怕法律、痛恨制裁。

天地的主宰是上帝,他是万王之王。永生是他的国,所以永生的“法”由上帝定夺、宣布、实施。任何一个义人都不会怕地狱、恨地狱,只有恶人会痛恨法律、咒诅制裁。上帝告诉你他的“法”,不代表他希望你犯罪、受制裁、下地狱。造地狱者的意愿不是折磨人,正如政府造监狱也不是出于要折磨人。政府造了监狱,却不希望人进监狱;上帝造了地狱,却不希望人下地狱。监狱和地狱都是为了满足“公义”的需要而造的;因为存在罪恶、所以正义需要伸张。


上帝的“无能”

上帝也有“无能”的时候吗?有。

但是上帝的“无能”,不是说他“没有能力”或者“丧失了能力”,而是指他“限制”甚至“放弃”使用他的能力。

举例:如果一个高大强壮的男子被人袭击,他可能会奋力反击、也可能给予相同的回击、也可能根本不反击。他有能力把袭击者打倒在地,但他却未必会这样做。如果他是一个“你居然敢惹我”的“强暴”人,他可能会用比被袭击的力量加倍的力量反击,甚至将对方致命;如果他只是一个“别惹我”的“骄傲”人,他可能只是把对方给收拾了,让对方不敢再惹他;如果他是一“温柔”的人,他可能只是抓住对方的手,让对方停止袭击;甚至可能他不会抓住对方,只是抱住头防卫自己。一个不强壮、不高大的人,也可能很凶暴,一个高大强壮的人却可能很温柔。那么他到底是怎样的反应,是取决于他的“性情”。

主耶稣是神子、具有神能。他曾经变水为酒、叫死人复活、在水面上行走、平静风浪。但在十字架上,他完全没有使用他的“神能”。

26:52-54 耶稣对他说、收刀入鞘罢.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现在为我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来么。若是这样、经上所说、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麽应验呢。

他有能力从十字架上跳下来,他却没有。因为爱,他显得“无能”;因为爱,他选择了“无能”。许多人都忽略了一点:上帝的能力被上帝的性情所“限制”。他不能做违背他性情的事情;他不能作恶,因为他是良善的;他不能作污秽的事,因为他是圣洁的;他无法强迫人,因为他是温柔的。上帝和人,是一种有情感的“互动”关系,而不是一种僵硬、冷酷的“操纵”关系。我们需要关注的,不是上帝的能力(即便魔鬼也相信上帝的能力),而是上帝的性情。

上帝的“性情”体现在主耶稣身上。

1:18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身子将他表明出来。

14:9 耶稣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

1:3 他(主耶稣)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他洗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

他的性情如何?

2:6-11 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

”就是不夸耀自己的能力,反而因着谦卑而限制、甚至放弃了自己的“能力”。他本来是神、却甘愿做人;本来是王,却甘愿做奴仆。

他是天地的主宰、尊贵荣美的王子,却选择了卑微的形象、贫穷的家庭、仆人的身份。

53:1-12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耶和华的膀臂向谁显露呢。他在耶和华面前生长如嫩芽、像根出于乾地.他无佳形美容、我们看见他的时候、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他。他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他被藐视、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样.我们也不尊重他。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神击打苦待了。哪知道他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他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他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因受欺压和审判他被夺去.至于他同世的人、谁想他受鞭打、从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过呢。他虽然未行强暴、口中也没有诡诈、人还使他与恶人同埋.谁知死的时候与财主同葬。耶和华却定意〔或作喜悦〕将他压伤、使他受痛苦.耶和华以他为赎罪祭.〔或作他献本身为赎罪祭〕他必看见后裔、并且延长年日。耶和华所喜悦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他必看见自己劳苦的功效、便心满意足.有许多人、因认识我的义得称为义.并且他要担当他们的罪孽。所以我要使他与位大的同分、与强盛的均分掳物.因为他将命倾倒、以致于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却担当多人的罪、又为罪犯代求。

上帝审判、降罚的时候会使用他的神能,那时你无法藐视他的能力。如果你经历过一些灾难,你就会对上帝的能力有所领教、对自己的无力、无能有所觉悟。上帝“爱”人,所以显得“无能”;不是他没有“能力”决定一切,而是他“出让”了一部分“决定权”给人。因为他给你的自由是对你的尊重;“尊严”是他给人最大的礼物;“责任”是他对人真诚的信任。他给你权柄(自由、尊严),所以他要求你“负责任”。

如果你相信他的良善、经历他的恩典,你就会被上帝的“无能”深深打动,为自己的骄傲、冷酷而懊悔。如果上帝的“无能”始终不能打动你;那么你将会经历的,就只有上帝审判的“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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