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27, 2013

基督徒教会学校表现出色

虽说基督徒不喜欢争竞,但是往往自然而然地就会表现得不错,这不是逼出来的,而是基督教顺应自然顺应天意,所以孩子在这样的学校自然地长得开、学得好。

列治文的小学、中学,排名前三位的都是教会学校(RICHMOND CHRISTIAN SCHOOL, ST PAUL'S, ST JOSEPH THE WORKER),其他公立小学差距很大,RICHMOND CHRISTIAN SCHOOL省排名第一。这不是竞争的结果,而是素质的结果,因为基督教学校注重培养孩子的德性,也懂得尊重孩子的人性和特点。他们不需要争第一,就做的很好,他们和其他学校的差距不是一点点,他们自然而然地就是出色。今天在《家住温哥华》(第15期)杂志上看到的消息:
杂志来源网页:
http://liv.hengyimedia.com/emag/v15/...ml/page23.html

Richmond Christian School
學校創始於1957年,當時只是一所1-8年級的小學。後來在1992年的時候,與Seacliff Christian School合併,增加了中學部。現在則是一所P-12 (從幼兒園到高中12年級) 的學校。

學校分有三個校區,在列治文二號路以西Woodwards路上的小學部(1-5年級),在五號路的初中部(6-8年級)和高中部(9-12年級)小學部目前高居全BC853所小學裡的第一名,高中部則排在全省280所中學的第19名(在列治文仍然是排名第一)。

學校是一個以基督為中心的社區,課程的安排也是以基督為中心、植根深入於聖經之中。老師們當然也是虔誠的基督徒,以基督精神來愛學生和照顧學生。列治文基督學校希望學生的家庭、學校、以及所屬的教會一起來幫助學生成長。

接受新生入學的八項要求:

1. 學生必須接受聖經為絕對正確的上帝旨意。

2. 父母之一必須是公開宣誓的重生基督徒。

3. 家庭積極參與依據聖經為主的基督教會。

4. 期望孩子接受依據聖經的教育,並承諾和其他家庭一起合作來訓練孩子走正確的道路。

5. 家庭承諾在財務上支持列治文基督學校的經費。

6. 家中所有小孩在上學時,至少有父母之一或監護人同住。

7. 家長和孩子必須是公民、永久居民、工作簽證、或學生簽證,能夠合法居留在加拿大。

8. 父母之一或監護人,作為家長會成員,必須要滿足能夠出席兩次新生訓練會議的要求。

申請時必須在報名表上回答為什麼想讓孩子入學列治文基督學校,同時需要附上自己教區牧師的推薦表格。

另外,小學6年級以上的入學申請者和家長,還必須一起參加教務管理人員的面試,以判定父母和子女是否符合學校的要求。


不是很多人质疑基督教不符合科学吗?看看英国皇家科学会里面多少人是信神的,多少人是基督徒?从小学到大学,基督徒都表现得很棒。牛顿、爱因斯坦、爱迪生都信神,帕斯卡是很虔诚的基督徒。什么“宗教是迷信”的说法,都是共产党教科书里的而且是几十年前的。咱们得看事实说话。如果宗教是迷信,科技先进的西方,这些教堂早关门了,教会学校也都被淘汰了。你看这些小孩读圣经,是越读越聪明,还是越读越笨?


该杂志撰文说,“列治文屬於BC省教育廳的第38學區,共有十所公立中學,大半在全省高中排行榜上都表現不俗。而排名最高的則是一所私校(基督教教会学校)”这说明什么问题?为什么全省名列前茅的中小学有这么多家都在列治文?列治文是华人集中的地区之一。为什么列治文的学校表现不俗,其中最好的就是教会学校?这说明BC省这么多人种,中国人很聪明,其中呢,基督徒的中国人更聪明。因为“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一个人只有顺应天意,符合自然法则,才能长得开,学得通。

Sunday, November 24, 2013

不彻底的改革


另外一个讨论的问题,

              我家弟兄说他曾经碰到一个印度人司机,他问那个印度人说:“你们印度人信佛教的好像不多,国外倒是信的很多。”印度人回答说:“是啊。”我家弟兄说:“为什么呢?”印度人回答:“因为佛教有的,印度教都有。”他觉得印度教和佛教本质上差不多。对于印度教徒来说,佛教的改革根本没有影响到印度教的教义和普及性,根本没有动摇印度教的基础理念。

                  虽说佛祖提出了“众生平等论”,但是他所说的众生平等是指人和猪狗平等,即人和牲畜是一样的。至于人和人之间的平等,只是糖衣炮弹,本质没变和印度教一样。佛教仍然支持印度教的轮回说和报应论,这说明没有从根本上否定阶层的意义,因为报应论里面把富贵和前世的功德联系在一起,把贫贱和前世的罪恶联系在一起,丑化了贫贱的阶层,美化了富裕的贵族。

              佛教没有神,没有法。也就是说无法无天,直白一点就是“没有执法者!”。而且佛祖的目标是要抛弃善恶、脱离轮回。也就是说佛教的善恶跟终极的目标是没有什么关系的。但是基督教的善恶和终极目标是紧密相连的,善恶直接导致天堂地狱。既然要抛弃善恶、脱离轮回,那么佛教的“业”又有什么意义呢?其实既然没有法,没有准则,所谓的善恶已经是混乱、模糊不清了,更何况最终要抛弃善恶呢?其实所谓的抛弃善恶、脱离轮回,是对应了佛教“没有法则”、“没有标准”、“是非不分”、“轻视公义”这个本质和事实。所以那些不喜欢遵从良心的人,很喜欢佛教,因为佛教的精神,跟中国的酱缸文化互相迎合。所谓的“善”和“美德”只是糖衣和诱饵,你到了里面才发现这里根本没有善。因为善的基础是“法”,善不是对一个人、某种人、某个阶层,而是对所有人的“自由”和“公义”。

               无论是印度教还是佛教,说白了还是一种轻视法则、无法无天、违背良心的功利主义。因为佛教和印度教,真正能应用到人的生活的还是功德论,也就是说能用善行当做功德抵消罪恶。既然善是没有法的,那么任何人自以为的善行都可以当做弥补罪恶的工具,比如烧香念佛。既然没有法,罪恶和罪恶感又这么容易抵消,那么佛教当然是那些喜欢违背良心者的避难所,那么佛教的教义就可以支撑一个人为所欲为地作恶。

              因此,受佛教、印度教影响的印度和中国,功利主义、唯利是图的氛围特别浓,为所欲为的嚣张气氛也很浓厚,责任感和尊严严重欠缺(尊严来自责任),处处可见一张张势利眼的低俗嘴脸,习惯于在阶层的竞争中互踏互踩。

               释迦摩尼对印度教的改革根本不彻底,所以才造成了换汤不换药的结果。请问印度教和佛教弥漫的国度,有没有什么光明的东西?如果说中国有一些光明灿烂的文化,那都是来自于敬畏上天的本土文化,跟佛教印度教一点关系也没有。

               其实基督教的改革宗,即路德宗和加尔文,他们所进行的改革也是不彻底的改革,所以跟天主教相比仍然是换汤不换药。真正的基督教从来都是如犹大书所说,是“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根本没有改革过,也不需要改革!上帝自始至终都保守着他的教会,耶稣自始至终都看护着他的羊群,看看《走天路的教会》这本教会历史书就知道了。

                路德和加尔文所闹的改革,是在已经腐败的天主教内,并且他们并没有把腐败连根拔除。如果你看过路德的“九十五条”改革令,你可以清楚看到路德并没有反对和坚决废除赎罪券。

              所谓的赎罪券,是天主教借用宗教权柄虚构罪责,向民众索要建设大教堂的资金,也就是垄断赦罪权、虚构罪责、出卖赦罪权。今天的路德、加尔文主义,认定他们的宿命式预定论,允诺入教得救,也是为了扩大教会、筹集资金,建大教堂,跟赎罪券并无二异。他们同样认可婴儿洗礼,同样认可神化使徒、神化改革者和宗教领袖,把他们描绘为绝对无误。今天改革宗有谁敢质疑马丁路德和加尔文的理论?恐怕一个字都不敢质疑,他们的话之权威性甚至高过圣经。这与当年的天主教又有什么差别呢?要说天主教跟佛教有没有相似之处?的确是有的,因为他们都将善行当做功劳,都喜欢禁欲、出家、苦待自己,都喜欢一副苦相、垂头丧气地念经。

哪一刻得救不是你的事情


今天聚会的时候,和我家弟兄谈到一些问题,

               为什么原来浸信会 BAPTIST)是和卫斯理一块的,是倾向于阿米念,反对加尔文预定论的,现在却越来越多地支持加尔文预定论?因为加尔文预定论对于扩大教会、建立庞大的教会组织是最有效的,可谓商业性最强。只要给人一个得救的保证,人心里觉得放心,入会就非常容易。这种便宜的保障,很多都是忽悠人,当然他们不会这么说了,都说是“恩典”,为什么“便宜”(成本低)?因为是恩典。

              连我们认识的一些比较虔诚的信徒,都十分在意“得救”的时间,他们曾经追问我们:“到底一个人在哪一刻得救?”我说:“为什么你想知道哪一刻?那是因为你想控制,控制自己的得救,控制别人的得救。然而上帝不让你控制。约翰福音第三章说了,从圣灵生如同风一样,你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唯有凭着‘树叶动’的征兆,才能知道风来了。”得救是上帝的事情,什么时候得救?这不是你的事情。你只要尽你的责任去“信”就是了。

                 保罗为什么会有一些“笃定自己得救”的发言?因为保罗那时已经信了很长一段时间,特别是临死前写的话,他已经看到自己生命的成长、看到果子,看到上帝的修剪,并且与主同受苦,信仰至始至终没有改变。他的经历、他的成长说明了他已经有了生命。所以说得救的确据并非永远不知道,而是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在你看到自己成长以后,才能得知是否得救。如果急于知道是否得救,并且期望制造一个“得救公式”套用在所有人身上,这是一种投机取巧想要控制神的主权的方法。生命是上帝造的,从圣灵生是上帝安排的,谁有资格去断定说谁在哪一刻得救了?如果有人说存在这样的公式,或者随便给谁断定在哪一刻得救了,或者许诺将在哪一刻得救,他就是在忽悠人,在抢夺神的主权。

                人的问题就是喜欢享受权柄,而忽视责任。而上帝要你重视自己的责任,不要老是想去控制。对于生命和得救的事情,有信心的人还是要交托,只管尽自己的责任就是。

Saturday, November 23, 2013

按才受托的比喻

按财受托的比喻
马太福音2514-30
天国又好比一个人要往外国去,就叫了仆人来,把他的家业交给他们。 15 按着各人的才干,给他们银子。一个给了五千,一个给了二千,一个给了一千。就往外国去了。 16 那领五千的,随即拿去做买卖,另外赚了五千。 17 那领二千的,也照样另赚了二千。 18 但那领一千的,去掘开地,把主人的银子埋藏了。 19 过了许久,那些仆人的主人来了,和他们算账。 20 那领五千银子的,又带着那另外的五千来,说,主阿,你交给我五千银子,请看,我又赚了五千。 21 主人说,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许多事派你管理。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 22 那领二千的也来说,主阿,你交给我二千银子,请看,我又赚了二千。 23 主人说,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许多事派你管理。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 24 那领一千的,也来说,主阿,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没有种的地方要收割,没有散的地方要聚敛。 25 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银子埋藏在地里。请看,你的原银子在这里。 26 主人回答说,你这又恶又懒的仆人,你既知道我没有种的地方要收割,没有散的地方要聚敛。 27 就当把我的银子放给兑换银钱的人,到我来的时候,可以连本带利收回。 28 夺过他这一千来,给那有一万的。 29 因为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 30 把这无用的仆人,丢在外面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
        按照所受的托付交账,也就是按照所明白的向主交代、被主审问。这就是“安财受托”这个比喻的道理。很多人说15节的“银子”指的是“才能”,其实不是,因为如果是这样的话,把“才能”这个词代入原来的句子,就读不通了:“按着各人的才干,给他们才能。”这样就无法解释这个比喻。这里的银子是有所指的,不是直译为银子,因为14节开头说明了这是一个比喻“天国好比……”。
        这里的银子是指“真理的知识”,“按着各人的才干,给他们银子”是指“主按着各人的才能、天赋、悟性,使各人明白不同程度的道理,有的明白的少,有的明白的多”。“所赚的银子”是指遵从的程度,也就是信而顺服的程度。主回来以后的责问,就是指当主回来审判的时候,他会按照各人所受的托付来审问各人:“你有没有按照你明白的去做?”所谓“忠心善良的仆人”,是指“明白多少行多少的仆人”。如果他的天赋只有两千,他都信从顺服了,都遵行了,那么他就是忠心善良的仆人。如果一个人的天赋有一千,但是他都不遵行,那他就是又恶又懒的仆人,明知故犯。顺服(成圣)与否跟天赋、秉性、智力不是成正比的,“不教而诛为之虐”,上帝不会审问你不知道、不明白的事情。只要按照你明白的去做,就是100%的顺服(成圣)。
        那么“遵行”是不是说没有或不可能失误和失败,没有犯错或不可能犯错呢?当然不是!但同时也不反对(禁止)无错。“遵行”是指行为模式,即通过一系列行为看出你愿意遵行的动机。即使失败过,最终你还是愿意信服、愿意遵行,以行动表示你的信心,那么你还是遵行。
       更重要的,这段“按财受托”的上下文更印证了“银子”是指“所明白的真理”,“赚钱(银子)”是指“按照所明白的去做”,也就是按照良心、律法去行善(信而顺服)。下文说明了教会中的两种人,一种是听了去行的,一种是听了不去行的,也就是忠心善良的仆人和又恶又懒的仆人之差别。很明显,14-30节“赚钱(银子)与否”就是指31-46节的是否行善(信而顺服)。
马太福音25:31-46
31 当人子在他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 32 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们分别出来,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 33 把绵羊安置在右边,山羊在左边。 34 于是王要向那右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 35 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 36 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 37 义人就回答说,主阿,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给你吃,渴了给你喝? 38 什么时候见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体给你穿? 39 又什么时候见你病了,或是在监里,来看你呢? 40 王要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 41 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 42 因为我饿了,你们不给我吃。渴了,你们不给我喝。 43 我作客旅,你们不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不给我穿。我病了,我在监里,你们不来看顾我。 44 他们也要回答说,主阿,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体,或病了,或在监里,不伺候你呢? 45 王要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不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 46 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
      这些经文对你来说有没有产生震撼力呢?读经读到一个程度,你会感到上帝就在你面前,让你感到震颤。如果圣经的话从来不会对你产生刺骨的扎心,没有震撼的话,那么这些话对你来说都是死的,你就从来没有明白过。真正明白的人,好似上帝就在面前,让他感到敬畏和震撼。当他顺服的时候,也就能够体验到与主同行的滋味,好像主耶稣就活在他的生命和生活中。

佛教徒和基督徒的情感

佛教没有清楚的“法”,也就是是非黑白、道德法则。“法”的第一要点就是敬畏上天、对上天存有感恩之心,遵行上天定下的法则,然后是对人存有感恩之心,爱人如己。基督教强调责任,也就是守本位、尽本分,如果一个人没有守本位、尽本分,谈什么大业都是不蒙神喜悦的。

佛教否认物质的正面价值,否认被造物所体现的造物主的美善,而是对被造物采取一种消极的态度,一味否认和逃避。因此佛教有出家、避世隐居、刻苦修行的行为。然而,禁欲是符合真理的吗?能够让人消除罪恶的欲望吗?对于基督徒来说,欲望本身是无罪的,对欲望的沉溺和滥用才是罪。如果对圣经有深入的研究,不难发现基督教是提倡中庸的,凡事不偏不倚,过和不及都违反真理、违反自然法则。因此,基督徒就有着对被造物的正面认识,容易对所获得的恩典产生感恩之心。

对于基督徒来说,把上天和父母所给给予的恩典和享受当做理所当然,不感恩,一味抱怨,是一样很严重的罪。不报恩、不尽自己的责任也是罪。但是佛教徒似乎忽略了感恩和责任。

圣经说了,纵欲是罪恶的,禁欲也是罪恶的,来自魔鬼,对克制己身毫无益处。人正常的欲望都是上帝给的,无可厚非。人更用不着无病呻吟地离家出走去所谓的修行、避世,因为人生来是有责任的,你对养育你的父母,对自己的恩人、家人都有责任,不能把责任都丢掉,自顾自去享受所谓的修行的悠闲生活。世界上还有很多人需要帮助,有些佛教徒不尽自己的责任,跑去修行,也不劳动就化缘讨饭,这有违做人的尊严。因为人之所以有尊严,就在于他会正视自己的责任。

当人遇到挫折痛苦的时候,不必要采取一种怨天尤人的态度,而首先应该省察自己的责任,如果不是自己的责任,是他人导致的,就应该尝试沟通,引导对方悔改,原谅对方。如果对方不愿意悔改,就交给上帝。所以基督徒没有什么几千年的前世今生的人情债,没有什么一辈子没玩没了的怨气。基督徒最忌“怨天尤人”,相反,基督徒应当乐天知命,凡事感恩、凡事喜乐。我对佛教向来没什么兴趣,也不想多说什么,但是如果有人说佛教和基督教差不多或者有共同点,我是不服气的。因为实在相差太多了。

中国人即使不信佛教的,也或多或少受佛教影响。一,不懂得感恩,容易怨天尤人、推卸责任。二,忽略自己做人的责任,喜欢用债务思维来作为行为的动力。比如行善一定要有回报,积福或者积德,他们忽略了这一点,行善、遵守良心的法则是人与生俱来的责任,是不能推卸,也不能转化为功劳的。


为什么国内一些小孩子心理那么脆弱,遇到一点挫折就容易想不开自杀,或者得长期的抑郁症?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佛教影响的文化里面缺乏感恩的因素,把自己所得的都当做理所当然。但是基督教里面最强调的一点就是感恩,其前提就是神所造的都是美好的,并非佛教徒说的那样都是虚空、都是苦谛,欲望都是罪恶和造孽的源头。基督教只是否认对欲望过度的沉溺和滥用,而不否认正常的度以内的使用和享受。物质世界、大自然、人、动物,鸟语花香,这一切都是美好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美好的!就是这种价值观使得基督教影响的国家,里面的小孩和青少年比较活力四射。

我一直想说佛教徒和基督徒最大的区别之一就是世界观、生活观的差别,“喜乐”是佛教影响的国家里面最缺乏的感情。佛教崇尚禁欲,但是往往佛教影响的社会不但缺乏禁欲文化,反而盛行纵欲文化。因为正如圣经所说,禁欲、苦待己身在于克制自己是没有一点益处的。只有信心能使人正确恰当地使用神所给的恩赐,不偏不倚地活在正道中。

罪与业——佛教和基督教的公义论和报应论分析


“罪”与“业”

——佛教与基督教的公义论和报应论分析

佛教的“罪业”(本文简称“业”)指身、口、意三业所造之罪;亦泛指应受恶报的罪孽

首先这个“业”是包含了意念,即思想罪的。我认为圣经并不存在思想罪(详见“圣经没有思想罪”系列),圣经多处经文都指出审判、报应是按照行为而不是思想。圣经所说“有罪的思想”是指“行为模式”所体现的动机,但是审判的依据仍然是行为。

罗马书2:6“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个人。”

林后5:10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这里提到是为本罪,甚至不是为亚当的罪)

5:29 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

20:12 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

当人有了罪念,他(她)只是有了犯罪的危险而并没有犯罪。只有当人用肢体顺服罪念而采取行动才是犯罪,也只有一系列犯罪的“行为模式”才能显示出对罪的倾向和选择(动机)。只有行动才是选择,单个的意念不是选择,意念只是提供选项、受试探和挣扎的过程。好坏的意念会同时出现供人选择,如果一个人心里不再出现好的意念而只有坏的意念,那么这个人早就已经采取行动并早已进入了犯罪的行为模式(一系列犯罪行为),是行动影响了思想,决定了思想的走向。

无“法”无“天”的佛教

佛教对“罪”并没有一个清楚的定义和概念,因为佛教没有“法”,佛教的善恶界限是非常模糊的。而基督教则是以法为基础的,所以基督教的国家会产生法治社会。为什么佛教的国家这么容易产生“人治”呢?正是因为“法”的概念模糊。每一个朝代的“法”都可以相差很大,如果一个人经历了好几个朝代,那么他的“法则”和“标准”可能会显得很错乱。

在佛教的国家,往往君王高于法,法由君王裁定;君王不喜欢的就是罪,君王喜欢的就是德。如果君王被暴民推翻呢?群众憎恨的就是罪,群众喜欢的就是德。所以在佛教的国家,总有这种闹剧,老百姓不敢违背君王的意思,可以指鹿为马,也不敢违背群众的意思,大赞皇帝新衣。所以佛教国家的人民有一种“随声附和”的通性,因为违背君王或群众,都是不安全甚至不道德的。这样一来,没有了“法”的皈依,那么那份心中的敬畏,那份标准,那份归属,又何去何从呢?无奈只好落在了“祖宗”头上,对天和法的信赖转为对祖宗和亲人的信赖。于是“祖宗”牌位诞生了,“家法”也诞生了;膜拜祖宗代替了膜拜上帝,遵守家法代替了遵守天法。我想古代的刑法“株连九族”可能就跟这个有关,因为家法相同的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俗语的“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变成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这种精神一直或多或少地传承着)没有永恒天法的国家和社会,只有“家法”可以维系一个人的道德标准。为什么中国社会很难达成一种平衡?因为受佛教影响的国家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家族之间存在法的分歧。历代以来的军阀土豪之间的斗争就是源于家族之争。家和家之间的斗争演变成了帮派斗争,成王败寇,一朝君子一朝臣,家法代替天法成为国法,但是成王的家法总是不得人心,遭到质疑和讨伐,有势力的新家族代替旧家族上位,继续用人治和暴政威慑民众,而这种家族的内斗也永无宁日地继续上演着。民众却丝毫察觉不到,这千百年斗争之疾苦,跟佛教之无“法”无“天”密切相关。

“父母之命不能违”,在家法的社会和世界里,“父母”代替了上帝。“为上帝而活”变成了“为父母而活”,“荣耀上帝”变成了“荣耀父母”(光宗耀祖)。在一切“上帝”应该出现的地方都出现了“父母”。政府和官员本来应该是“上帝佩的剑”,结果到了佛教徒这里就变成了“父母官”。不忠于父母、或父母官就是大逆不道、罪该万死。对于父母和祖宗的过度遵从,已经超出了孝敬父母这一诫命的范围。现在可以理解中国的民族主义家长制情节了吧,也可以理解为什么二战时日本的皇军战败时想到天皇就内疚得剖腹自杀了吧,天皇就是他们的国父,他们流的眼泪是真心的,都有信仰。

道德标准的混乱

无“法”无“天”的后果之一,是道德标准的混乱,颠倒是非黑白。本来应该是罪的,被看作无罪:不敬畏上天、不感激上天的恩情,在佛教国家,从来都是无罪;拜偶像,以祖宗、父母、皇帝代替上帝,被看作无罪;把人分为高低贵贱三六九等,被看作是无罪。在基督教的国家这些都是罪。本来应该是无罪的,被看作有罪。佛教的国家利用佛教所培植出来的,最成功的莫过于虚假的罪疚感。他们能让你对一些正常合理的事情产生罪疚感。比如成年甚至成家以后,因为不想违背良心违背天理而违背父母的不合理要求,不按照父母的意图行事。又比如因为不想违背良心违背天理而违背政府或某党的教导,批判政府或某党,批判本民族文化之弊端。又比如反对国富论,反对盲目发展,反对践踏资源……。他们会让你产生罪疚感,让你感到卖国、不忠不义,令你抬不起头。

佛教很会制造一些不必要的罪疚感,除了各种人情债务(光宗耀祖之债,爱国报国之债等等),还有一些佛教特殊教义产生的罪疚感。比如说杀生吃肉、拍死苍蝇踩死蚂蚁也能让人产生罪疚感。人被冤死不能让你产生同情心,袖手旁观、见死不救不能让你产生罪疚感,但是苍蝇蚊子被打死了,倒是能让你掉几滴鳄鱼眼泪,然后自欺欺人地去放生几条鱼,安慰自己说行大善将功补过了。我想那些文革中的红卫兵、批斗、打人、杀人的那些冰冷的刽子手,干完坏事、杀人全家以后都是这样自我安慰地去放生几条鱼、上几柱香、磕几个头,就认为可以将功补过吧。记得拍泰国的电影《安妮与国王》里面,国王处死一个嫔妃,将其砍头,当时就是在烧香,双手和十,一边下令砍头一边祈祷菩萨饶恕他的罪。这种自慰式的将功补过法真的好便宜啊,一条人命就等于几柱香(或许加上幻想的一些前世功德)。在上帝那里,没有什么功劳可言,任何罪恶不能靠善行弥补。所有罪恶都有代价!

荒唐的罪疚感,同样是日本天皇对日本士兵们的洗脑课程。我想中国人一定惊愕于日本人的那种民族忠诚感,觉得他们脑子有病,其实中国人也是五十步笑百步、半斤笑八两。日本人对国家和民族的忠诚,愚痴到一定程度,对一切罪恶都可以视若无睹。二战时杀害无辜的日本军人可能认识不到自己的这种愚忠,更无法把它和罪恶联系在一起。因为他们作为佛教影响的国家,没有所谓的天法,道德观念也十分混乱。在拥有天法的受基督教影响的国家,要做一个民族人(爱国者),首先要做人。没有天在上,没有法在心,不尊重人权的所谓爱国者,没有同情心的所谓忠诚之人,都是疯子。同样是佛教国家,日本人看不清自己,中国人也看不清自己,因为太多的自吹自擂了。佛教的国家有两个特点:不敬畏上天,不尊重人。而这两条,是基督教的基本法则。

由“低等人”支撑的佛教国家

基督教的律法总则是敬畏神、尊重人,人和人之间是平等的,人高于牲畜,被造物之中唯有人有神的形象,应该被尊重。然而佛教的轮回理论之依据就是等级,并且把人贬低到和牲畜同等级,把人分成高低贵贱三六九等。佛教不但没有法,而且是在本质上反对基本人权法的。“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在佛教国家是不可能实践的,佛教的众生平等只是挂羊头卖狗肉的糖衣,佛教的国家总是脱离不了阶层和等级,贫富差距极大的两极分化现象,以及大量平民贱民草民猪狗不如的生活。佛教国家虽然也有贵族,但是不难否认,是那些贵族眼里的“贱民”和“草民”支撑着这个国家。凡是受佛教影响的人,都是用这种价值观来衡量自己和别人的。如果他攀爬到了高层成为贵族,他就会骄傲地轻看“贱民”,夸耀眩耀自己的财富地位;如果他无力高攀,他就会自卑地轻看自己,妄自菲薄自认命苦。但是一个基督徒,是能处富贵也能处贫贱的,富贵也不会目中无人,贫穷也不会轻看自己。

佛教既然没有法,还谈什么“罪”呢?在佛教的国家,“罪”甚至与身份有关,这仍然来自于佛教的轮回教义。贫贱似乎就是一种罪,因为这跟前世的“报应”有关。所以说,佛教的国家诸如印度、中国、泰国、西藏、柬埔寨、尼泊尔、日本等,“出身”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出身总是带着罪恶的阴影或者德行的光坏。出身不好,就有理由被压迫。在佛教的国度,“罪恶”的定义随时可以被偷换概念,是文人志士争论的焦点。成功人士总是被披上一道伟大的光环,其得利的途径是否合法就不为人所过问了。

而在基督教的国家,“法”没什么可争论的,因为何为“法”,何为“罪”,跟身份无关,早就白纸黑字地写在圣经上了。在基督教影响的国家,不爱国或者反对某党,根本不会被算为罪(罪恶的国家不值得爱,若有日本人不爱国甚至是出于良心)。敬畏上帝、尊重人就是基本的德行。

正因为佛教的国家缺乏“法”的概念,“罪恶”的定义模糊,才会有那么多奇奇怪怪的冤假错案和荒诞无耻的行为,多少人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莫须有的罪名坐牢,重刑甚至死刑,多少人犯罪无数却可以逍遥法外。佛教的国家,政治犯也是最多的。为什么佛教的国家难以实现“法制”呢?因为佛教没有法,佛教国家的“法”没有根基(任何国家的法都是以人的良心为基础的)。为什么佛教国家的人容易比坏呢?他们合理化自己罪行的理由就是有人比他们更坏。这显示出他们本来就没有标准,佛教国家的无法无天已经让人们习以为常了,让人忘记了人还有一个良心作为标准。可见佛教对人良心的涂炭是多么严重!

在佛教的国家里,人心败坏暗无天日,可人们仍然沉浸在“人人皆有佛性”的教义中陶醉着,期待着圣人、仁者、救世英雄们的出现。这让我想起在温水中被煮死的青蛙,没有“法”,英雄有个P用。

基督教国家的“法”其根基就在上天,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没有天何来法?上天即上帝。佛教国家的“法”很多都是抄袭基督教国家,但由于没有根基,实行起来很困难,民众由于不敬畏上天而缺乏责任感和自觉性。民众守法的依据很多都是出于对“罪业”的恐惧,害怕报应力,或出于某种债务意识(见“责任意识与债务意识”一文)。然而以惧怕为前提的守法是不牢固的,况且佛教的国家能制造出比报应力更可怕的东西:贫穷、阶层、歧视、压迫。几千年来压抑在中国人头上、让人透不过气来的那层乌云就是佛教。

基督教的“罪”来源于“不信”,即不信上帝之律法(耶稣是律法的总结)。上帝的法代表他的性情,不信上帝的法就是不信上帝的善良和公义。不信法造成不服法,即违法。而法的定义很简单,根本只有两条,敬畏神、尊重人,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人守法不是出于(对报应力的)恐惧,而是出于对法的敬仰和信心,相信“法”是给予人自由和保护的。确实,“人人平等”这一至高无上的法律,是可以给人带来快乐的。相反,佛教的等级阶层观念只会给人带来怨恨。美国的法律是基于圣经的十诫。法的定义清楚了,“罪”的定义才能清楚。正因为圣经之法的光芒,受基督教影响的世界才有可能脱离人制,转向法制,才可能有“法”高于一切的观念。虽然西方也存在利益集团,但正是基督教的法制才使得西方的法制得以积极的应用,利益集团的力量才得到相当的抑制。在西方,揭发政府黑暗和利益集团不法勾当的,基本上都是基督徒。

来自黑暗和光明的“报应力”

佛教的“业”所代表的是罪所带来的报应力,而这个报应力的源头并非造物主上帝,而是某种循环的规律,这个规律却没有一个主宰,具有很强的神秘色彩。由于这种公义的神秘主义,无法清楚地查明罪恶在今世的副作用和追偿力、其报应时间和方法。如果罪恶在今世无法得到报应,那么只有指望来生,来生又会变作什么?还有没有上辈子的记忆?无据可查。如果到死都看不到罪恶的报应,且不知道何时才能看到报应实现,公义伸张的日子遥遥无期,期许变成无望。更何况,一个人遭受了所谓不幸,到底是别人的罪恶所致,还是天理的报应,又如何判断?轮回学说已经把公义带入一个无始无终的错乱之中,不但将来的公义报应是一本糊涂账,更是影响了今世的公义。

所谓今世的公义,即公义的基础是基于实际发生的事件和法律,即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可是佛教却会把它变成一种不公义的神秘主义。比如一个丈夫不愿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好吃懒做不愿意养家,家庭的责任担在了妻子身上,她不但要做全职工作,还要带孩子做家务,后来积劳成疾。她又是一个佛教徒,不愿讨回自己的公道,不要求对方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而是认为自己上辈子欠了对方的债,这辈子要还债,所以才这么辛苦。佛教擅长用一种不公义来弥补另一种不公义。对于许多佛教徒来说,没有责任,只有债务。而这些债务大多都来自猜测和错误的估算。很多佛教徒把现实的际遇归咎于前世的际遇,把今世的责任推咎于来世的期望,几乎是活在梦幻和臆想中,严重脱离现实。

在一个没有主宰、没有法则、没有标准、没有责任的世界,怎么会有公义呢?由于没有公义的主宰、没有法,佛教的罪恶定义本来就没有标准,很难确定何为善何为罪,又怎样确定如何报应呢?佛教的“报应”不是来自光明之主而是来自于黑暗。佛教的所谓业,也就是报应力,很像圣经所说魔鬼的控告。魔鬼也会抓住人所做的错事而对人进行控告和滋扰。也只有魔鬼会在没有明确指出法律和刑罚措施的情况下对人进行攻击。

而基督教所谓的报应,跟佛教是完全不同的。基督教对罪恶的报应是指人应该为罪恶所付出的代价(赔偿),其中包括对上帝和对人的两样。更重要的,基督教是有“法”的,对于何为罪恶,也是白纸黑字写得一清二楚。“敬畏神、尊重人”,是两条总法则,十诫是升级的详细法则,摩西律法是更为详尽的法则,主耶稣的新约里也对“法”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有了法,才有罪的定义,有了罪的定义,才会产生罪的代价。圣经说罪的代价就是死,这是说原罪导致肉体死亡,本罪导致灵魂灭亡。但这只是代价的一方面,是指罪的“天价”,也就是主耶稣所代偿的(只为悔改的人代偿,不悔改的自己付代价)。天价是在审判时一次付清,再没有什么来世。罪还有一个“地价”,即对人的代价(赔偿)。这个“地价”是人自己还的,主耶稣不会帮你还。而且这个地价是今世还的,没有什么来世。比如一个人如果杀人,他即使悔改了,天价被代偿得以赦免,地价他自己还是要还,按照法律他要付上他的代价。主耶稣说了,如果你欠人的钱被关进监狱,你一分钱没有还清就不能出来,你被赦免的只是天债,你欠人的还是要赔偿。如果你得罪了人,你不但要向神道歉,还要向人道歉。

马太福音5:25-26 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 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

马太福音5:23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 24 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

如果一个人不愿意还他对人的亏欠,犯罪也不愿意伏法,或时常违背良心违背天理却逃匿于天网之外,过得自在逍遥。那么上帝会报应他吗?当然会报应。天价难逃,即审判的时候他必须付上代价。那么今世会不会得到上天的报应呢?这里有一种必然和一种偶然。必然就是他的罪恶一定会殃及子孙,因为罪恶是会遗传的,遗传的罪恶对于他本人和子孙都是一种伤害(出埃及记20:5)。偶然就是上帝可能会在今世出手整治他,但不是必然即时整治,可能有一段时间,也可能在审判时才整治。为什么说不是必然即时整治?因为神是满有恩惠、满有慈悲怜悯的神,等待一个人悔改、所以才给他机会。但一个人如果执意不悔改,再三拒绝神给他的机会,惹怒了神,他的确可能遭遇不幸。

这与佛教的“业”是不同的,因为佛教的“业”是一种潜藏在黑暗中的必然,说明这种报应力不是来自于上帝而是来自于黑暗的势力。与其说“业”是一种报应力,不如说“业”是魔鬼以“报应”为借口对人实施的压迫和控制,其目的是为了让人产生恐惧,好让人通过其它的行为(包括拜偶像、积功德)来消除“业”。

佛教的报应力(业)是黑暗的、莫名其妙的,鬼鬼祟祟地不知在什么地方等着你,也不知在什么时候袭击你,它也可以通过积功德、拜偶像、捐金钱来抵消(注意,抵消的只是那种黑暗的攻击力,而不是圣经所说的来自上主的报应,他仍然逃脱不了上主的报应)。可是基督教的报应是光明的,早就讲得一清二楚,没有半点含糊半点神秘主义,它也不可以通过积功德、拜上帝、捐金钱来抵消。基督教的罪价只有通过悔改才能抵消,只有通过信心才能避免。如上所述,悔改分两方面,对于神表示忏悔,愿意改变。对于人作出赔偿,表示歉意,愿意改变,才能得到赦免。当然了,基督徒有神的保护,所以基督徒不可能遭遇黑暗势力之“业”的报应。如果一个基督徒犯了罪,对神对人都表示悔改,那么当魔鬼控告他、或攻击他的时候,他只要说“基督宝血遮盖我一切罪恶”,魔鬼立刻就会退避三舍。只有不信主的罪人没有宝血的遮盖,才会受制于魔鬼的控告、威胁和攻击。

Wednesday, November 6, 2013

葡萄和牧师的对话(“做到”还是“做不到”?)

一牧师开布道会,牧师说:“没有一个义人,人人都犯了罪,我们无法行善,所以我们才需要信耶稣,只有在耶稣里才有希望……”布道会结束,信徒“葡萄”有些疑惑,上前询问牧师。

葡萄:牧师,您刚才说“我们无法行善,我们做不到”,到底是做不到什么?还是什么都做不到?

牧师:我们什么都做不到。

葡萄:上帝说“不可杀人”,您做不到?

牧师:我虽然没有杀人,但是心里会恨人,恨人的就是杀人。

葡萄:摩西颁布律法时,“不可杀人”指的是放血、断气的那种杀人。放血断气的“不可杀人”,您做不到?您杀过人吗?还是以后打算杀人?

牧师:……我没杀过人,也不打算杀人。

葡萄:上帝说“不可奸淫”,您做不到?

牧师:实际行动倒是没有,心里有歪念倒不敢说从来没有。

葡萄:那说明您还是能做到。

牧师:求主保守!

葡萄:上帝说“不可拜偶像,要敬拜神”,您做不到?

牧师:拜偶像有很多形式,贪财也等同于拜偶像。

葡萄:说的就是拜菩萨观音等等人像、石像、泥巴像。

牧师:我倒是没有拜过菩萨什么的。

葡萄:上帝说“不可妄称神的名”,您做不到?

牧师:我可能无意中妄称了神的名,却不知道。

葡萄:你有故意妄称神的名吗?

牧师:说真的我不知道怎样才算“妄称”,如果“OH MY GOD”不算的话,我应该没有故意妄称神的名。

葡萄:上帝说:“要守安息日”,您做不到?

牧师:我虽然每个星期敬拜主,但是心思意念经常在世界上。

葡萄:上帝说的就是自打你知道要敬拜神以后,您是不是会定期敬拜神、享受安息?

牧师:那我有啊,我是牧师啊,当然敬拜神。

葡萄:上帝说:“要孝敬父母”,您做不到?

牧师:谁又敢说自己做的够了、做的到位了呢?

葡萄:您有没有尽心尽意去孝敬父母、照看父母呢?

牧师:我的确是尽力而为。

葡萄:上帝说:“不可偷盗,不可贪恋”,您做不到?

牧师:偷盗和贪婪有很多形式,心里有这个念头就犯了罪。

葡萄:总有不贪恋的时候吧?难道您就从来没有知足感恩过?总有不偷盗的时候吧?

牧师:即使有,也掩盖不了其他罪,人总是会犯这样那样的罪。

葡萄:但您并不是“什么都做不到”。

牧师:即使做到了一些又怎样?还不照样是罪人?还不照样犯罪?

葡萄:那您认为要做到百分百完美,从来不犯错才是义人吗?那岂不是成了律法主义了?

牧师:旧约要求百分百完美,新约要求信心就可以了。

葡萄: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哪个没犯过罪?他们不都是义人吗?旧约和新约不是一个规矩吗?因信称义,摩西、大卫也犯过罪,他们是在律法之下,不还是称义了吗?您读过希伯来书11章吗?

牧师:按照律法他们不能称义,按照信心他们可以称义。

葡萄:上帝什么时候说要按照律法称义了?从头到尾都是按照信心称义。从来没有这条规矩说要按律法称义的,您读读希伯来书11章。

牧师:…...(无语)。

葡萄:所以根本不需要什么百分百完美,不需要毫无错失才称义。像雅各、大卫那样犯罪悔改了的可以称义,像以诺、约伯那样没有犯罪的也可以称义,只要有信心、相信神是公义善良的就可以称义。即使犯过错,只要你动机是想行善,相信神的善良和公义,愿意及时悔改,一样是可以称义。

牧师:上帝不是这么看的,上帝说人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没有一个义人,每个人都是罪人。我什么好事也不能做,因为人类已经堕落了,即使表面上是好事,内心却是不好的。

葡萄:那么你刚才开布道会是好事还是坏事?你真心想别人得救,还是忽悠人的?你想救人灵魂还是想骗钱?

牧师:你怎么能这么说?我当然想救人灵魂。我当然真心想人得救,我当然没有忽悠!

葡萄:那你还是能做好事的喽!

牧师:那是靠着主耶稣才能做的,没有信主前我是做不到的。

葡萄:那么你入教以前,一件好事也不能做,也没做过?

牧师:是的。

葡萄:那么你是怎么入教的?

牧师:有人带我去布道会,介绍我看圣经。我看了圣经,在一次布道会上,我被感动了,流下了眼泪,我悔改了,把自己的一生交给主,从此信祂为我的救主。

葡萄:那你决志受洗以前,也就是没有信以前,你参加布道会、看圣经,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牧师:当然是好事。

葡萄:那说明你“信主”(入教)前也会干好事。

牧师:即使我干过好事,也不能让我得救。因为我干过坏事,干过一件坏事,就是犯罪。人生来就是罪人,每个人都会干坏事。

葡萄:那么圣经不是说,信神的就是义人吗?雅各,就是以色列,犹太人的祖先,不也干过坏事吗?亚伯拉罕都犯过错误。

牧师:他们犯过错误,因为主耶稣的宝血遮盖了他们。

葡萄:既然新约旧约都有宝血遮盖,那说明按律法称义从来就不存在,不是上帝设的规矩,都是人自己编出来的。

牧师:旧约里上帝说过的,这是旧约的标准。

葡萄:可为什么旧约的义人很多都犯过错却称义呢?大卫没犯错吗?上帝什么时候说过要做到毫无错失、从来不犯错才能称义?大卫犯罪前、犯罪后,都是义人。什么旧约的标准?是错误的标准。

牧师:……(无语)

葡萄:圣经从头到尾都有义人啊,耶稣以前、耶稣以后,都有义人!从头到尾都有人犯错啊,从头到尾都有人行善啊。你怎么能说没有人能行善,没有义人?行善不等于义人,义人不等于行善。义人会犯错,义人也会行善。罗马书第三章说的“没有一个义人”,你要看上下文和原文出处,那指的是敌对神的罪人之中没有一个义人。

牧师:额……

葡萄:那你现在到底是罪人还是义人?

牧师:我当然是罪人。

葡萄:你说信主前是罪人,信主后你还是罪人?耶稣来之前没有一个义人,来之后还是没有一个义人?

牧师:我在主里是义人,同时又是个罪人。

葡萄:你有双重身份?保罗说自己是罪魁,那是在悔改之前,你要看上下文。信主的当然是义人,如果要做到完美才能称义,那是典型的律法主义,自称罪人是缺乏信心或没有信心的表现。加拉太书217,21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我不废掉神的恩。义若是借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牧师:……(无语)。

葡萄:你什么时候信主的?

牧师:20岁。

葡萄:你刚才说没有入教的人,没有能力做一件好事。那么你20岁以前,爸爸妈妈有没有教你怎么做人?

牧师:有啊。

葡萄:那他们应该是白费了心机了,因为那时你还没有入教,教你什么好的,你都做不出来。你心里一定整日思想的都是恶。

牧师:也不能这么说,他们都是用心良苦。我也没整日思想恶,或许有吧……

葡萄:你孩子多大了?

牧师:7岁。

葡萄:入教了没有?

牧师:还没有。

葡萄:你有没有教他怎样做人?比如,听老师的话,不要欺负小朋友,对家长要有礼貌,凡事要感恩?

牧师:当然!

葡萄:那他有没有听话?

牧师:有时听,有时不听。

葡萄:那他是坏孩子还是好孩子?

牧师:知错能改就是好孩子。

葡萄:对啊,上帝也是这么看啊。知错能改就是好孩子,有一个行善的动机,做错了能即使悔改,在上帝眼里就是义人。按照你的观点,你的孩子他哪里是个好孩子?无论多好都是坏孩子,入了教才可能变好嘛。你教他岂不是白费心机?按照你的说法,他没有入教,什么好事也做不出来,做了也是装的。

牧师:那倒也不能这么说。

葡萄:这是按照你的理论,你的逻辑。没入教之前,是无可救药的,都是朽木不可雕。无论是你爸妈教你,还是你教你儿子,都是白费、对牛弹琴。

牧师:………

葡萄:你说耶稣来之前,善行人都是做不到的。可是施洗约翰在耶稣之前,他在旷野传道,要人悔改,要人结果子,有好行为。路加福音39-14“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  众人问他说,这样我们当作什么呢? 约翰回答说,有两件衣裳的,就分给那没有的。有食物的也当这样行。又有税吏来要受洗,问他说,夫子,我们当作什么呢? 约翰说,除了例定的数目,不要多取。又有兵丁问他说,我们当作什么呢?约翰说,不要以强暴待人,也不要讹诈人,自己有钱粮就当知足。” 这么细节的要求,那些问约翰的人没有一个人说做不到,耶稣也称约翰为他的开路先锋。你怎么能说人都做不到?施洗约翰对兵丁的要求“不要以强暴待人,也不要讹诈人,自己有钱粮就当知足。”这个很难吗?

牧师:他只是作一个呼召,能不能做到还得靠耶稣。

葡萄:那么耶稣说的你们能做到吗?既然靠耶稣可以做,那么耶稣的命令你应该守吗?

牧师:耶稣的命令我们自己是做不到的,但是我们只要谨记要爱神爱人就可以了。

葡萄:耶稣的命令说来说去不就是在解释如何爱神和爱人吗?如果你说爱神和爱人可以做到,耶稣具体的命令却做不到,那不是自相矛盾、假冒伪善吗?那不是把“爱神爱人”给抽象化了,把自己的标准代替上帝的标准吗?你以为爱神爱人就是上教会,唱几首歌,开开布道会?耶稣说了,做门徒是要付代价的(路加福音14章)。如果你说你可以做到爱神爱人,就应该愿意遵行耶稣的所有命令。

牧师:那你能做到吗?

葡萄:我愿意做,按着我的认识一步步做,神会带领我成长。

牧师:保罗说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来由不得我(罗马书第七章)。

葡萄:你要看上下文,保罗说的是“在肉体里面”,不是说在信心里和在耶稣里。下文又说靠着耶稣是得胜有余。你也要看看罗马书第八章,神儿女的印证是结果子和得胜,与神同受苦才能同享荣耀。

牧师:你是说靠耶稣最终能全部做到?

葡萄:所谓全部是基于你的“认知”,就如耶稣说的安财受托的比喻(马太福音25章),主人给的银子就是让你明白的真理,赚钱就是行出来,明白多少行多少,就是100%的顺服。根据上下文,你怎样对待你的弟兄姐妹,特别是受苦受难的弟兄姐妹,就是怎样对待主。很明显,那些善良忠心的仆人,就是指上下文中的“绵羊”;那些又恶又懒的仆人,就是上下文中的“山羊”。你不需要拯救全世界,只需要像对待主那样对待你身边的弟兄姐妹,从最小的事情做起。越不起眼的人越是隐藏着主的眼睛,越不起眼的地方越是主待的地方。

牧师:认知也有过一个过程。


葡萄:当然有过程,明白多少行多少,所以主耶稣在约翰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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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说了,结果子和成长是生命的标记。没有成长就没有生命,有生命必然成长。你是怎样对待你身边的弟兄姐妹呢?你是服侍强者、名人、富人,还是服侍弱者、穷人、卑微的人,和为主受逼迫的人呢?如果服侍强者、富人是做得到的话,服侍弱者穷人为什么就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