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11, 2013

对佛教的误解?——且从“功劳”入手

有人说我对佛教有所误解,其实佛教的问题我已经思考很久了,不需要全面了解佛教,从佛教在亚洲各国的文化恶果就可见一斑。今天仅从一点下手分析,观察佛教在真理上的谬误。

我觉得佛教从本质上跟天主教、伊斯兰教和其他诸多教派有相似之处,就是把行善当做功劳。一旦行善成为了功劳,它就不再是责任。因为功劳有可夸,责任没什么可夸的。

只有基督教把行善当做责任!行善没有任何功劳可言,因为人被造是有神的形象的,人有责任活出神的荣耀来。因此行善不能当做功劳来积德或者弥补罪恶。正是因为许多宗教把行善当做功劳,他们才有十足的理由去逃避责任。他们会为犯罪作出一大堆情非得已的理由,说是环境和他人造成他们一时的失足,然后把应该做的事情(行善)当做是本来不应该做的事情,把行善当做是一种值得表扬的特殊表现,一种功劳和殊荣。只有基督教把行善当做是人与生俱来的责任。

再者,其他宗教对行善的定义也是有偏颇的,他们容易把行善定义为外在的、人看得见的,对他人的怜悯与施舍。而基督教对行善的定义是一种本分,是人应该做的最基本的事情。首先是敬畏上帝,其次是爱人。在爱人方面首先是爱自己的家人,对自己有恩的人。按照次序分清先后,然后才是其他人。基督说了行善不应该宣扬,不能吹喇叭。凡是到处宣扬的就是一种伪善。可见基督看重的是人的职责和本分。一个人无论怎样宣传世界和平都没有用,除非他首先善待自己身边的人。一个人无论怎样宣传自己施舍穷人都没有用,除非他先尽好家庭和工作的本分。在尽好本分的基础上,去帮助别人,乃是一种祝福,而不是一种功劳。因为得到和给予,正像血流一样生生不息地流动,是神创造的法则。一旦一个人不懂得给予,只知道接受,他的生命就受到了创伤,他会感到空虚和苦闷。他会通过纵欲等方式去弥补,但只会得不偿失。给予是一个自然法则,帮助别人只是遵从自然法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用把它吹嘘成功劳。把正常的怜悯心、同情心吹嘘成大德和功劳的,莫非是想把人的责任变成一种可经营的宗教业务?因为一旦行善变成了功劳,变成了可以赎罪或换取利益的一种筹码,那么若是将行善或施舍的定义再幻化为对佛祖、圣人或某种神明的金钱奉献,宗教便成为一种可牟利的业务了。最重要的,这种业务是基于对善行的扭曲。

基督教的奉献跟功劳无关,除非是悖离圣经的教会,否则基督教的奉献无法换来任何福利。神的应许是凭着人的信心,人的奉献也是信心的表现,它不是一种和神的交易,更无法赎罪。若是怀着赎罪或者换取祝福的心态来奉献,不如不要奉献。奉献的人都应该怀着单纯的信心,相信他所得是是上帝的赐福,用奉献来表达对上帝的感恩之心。上帝是公义的神,他不受贿赂,谁也无法通过行善来换取祝福或弥补罪恶。对基督徒来说,行善乃是一种责任而非功劳,毫无可夸之处。


在中国,政府官员办事公正清白,会被美誉为“包青天”,千古传诵。在西方,政府官员办事公正清白,没有人夸他,因为他拿纳税人的钱办事,尽责乃是份内之事。凭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两种宗教文化对社会的影响力。


中国的史书里,记下的是贤人圣人的伟大事迹。圣经里,更多的是贤人圣人犯的错误,记下的是他们的渺小和失足。佛教的功德论使人产生自辩心理,基督教的罪性论使人产生自省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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