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17, 2013

圣经没有思想罪 正文(三)

怎样“保守你心”

“怎样保守你心”是许多基督徒的困惑,人对自己内心的掌控是一件难以驾驭的事。箴言书说“不轻易发怒的,胜过勇士。治服己心的,强如取城。”(箴16:32)上篇文中曾提到行为对思想的影响力,下面继续分析相关经文来说明“保守你心”是从行为开始,而行为是唯一的途径。

例一:
4:8-10 你们亲近神、神就必亲近你们。有罪的人哪、要洁淨你们的手。心怀二意的人哪、要清洁你们的心。你们要愁苦、悲哀、哭泣.将喜笑变作悲哀、欢乐变作愁闷。务要在主面前自卑、主就必叫你们升高。

“要清洁你们的心”的这句话似乎是一个命令,要求人主动清洁自己的心(即思想)。然而结合上下文就可以看出这句话的意思。这里的“有罪的人”和“心怀二意的人”是指同一种人,即上文中4:2-6贪恋、嫉妒、争竞、宴乐、淫乱等沉迷世俗的人。因为雅1:6-8 指出,心怀二意的人就是指“疑惑、没有信心”的人。这里的“清洁你们的心”不是指独立于行为之外的一种思想,而是同“洁淨你们的手”互动、联合的一个整体。因此9节指出需要采取的行动是“你们要愁苦、悲哀、哭泣.将喜笑变作悲哀、欢乐变作愁闷”,以此来表达“自愿降卑”的心意。也就是说,采取了这个行动以后,才可能产生“清洁你们的心”这样的效果。得到了清洁以后,继续顺服清洁的意念而采取行动。这也就是“要清洁你们的心”所要表达的。

例二:
6:18 提到耶和华恨恶“图谋恶计的心”;如果单单看这一节经文,或许人会认为圣经的确存在“思想罪”。但如果联系上下文,结果就大不一样。

6:12-19  无赖的恶徒、行动就用乖僻的口.13用眼传神、用脚示意、用指点划.14心中乖僻、常设恶谋、布散纷争。15所以灾难必忽然临到他身.他必顷刻败坏无法可治。16耶和华所恨恶的有六样、连他心所憎恶的共有七样.17就是高傲的眼、撒谎的舌、流无辜人血的手、18图谋恶计的心、飞跑行恶的脚、19吐谎言的假见证、并弟兄中布散纷争的人。

这里从12-14 描写了恶人如何用行动顺服了心中的恶念和恶谋。第15节说明了审判的结果;16节说明了审判的原因和依据,这里特别强调了存在耶和华所恨恶的“六样”和“七样”的差别;这“六样”应该是审判的依据,而另外一样则应该是“思想”,“思想”不能作为审判的依据,因此它不能作为耶和华彰显他愤怒的依据,只能说明这是耶和华内心的“情感”:“耶和华所恨恶”与“他心所恨恶”之差别,就在于前者彰显愤怒、施行审判;后者则仅仅是他的情感。然而,他的情感是可以在与人的“互动”中改变的。如果人选择不顺服内心的恶念,在行动上神因为没有审判的依据,而不会采取任何定罪的行为;在情感上他则会“息怒”、转怒为爱。为什么这里上下文中都有“思想”?因为人是一个整体,思想和行为无法断然分开,思想和行为是互动的;思想是行为的源头、反过来行为又会影响思想。通过行为可以看出人有什么思想,选择、顺服了什么思想?人所选择顺服的思想,就是人所持有、所抱定的态度。如果人以行动顺从一个罪恶的思想,那么在行动上神有了审判的依据,会施行定罪和审判,在情感上他则会继续“恨恶”。

10:12,13:10,28:25-26 都可以从上下文中找到“思想”与“行为”互动的关系,思想必然以行为表现;行为也必然影响思想(清洁或污秽思想的途径就是“行为”)。

例三:

或许有人认为箴16:5说明了存在思想罪,这同样可能是脱离了上下文的结果。

16:5凡心里骄傲的、为耶和华所憎恶.虽然连手(Though hand join in hand)、他必不免受罚。

这章箴言的总意、主旨就是要人以行为敬畏耶和华、谦卑依靠耶和华,不依赖自己的能力、不与罪人连手,要信靠耶和华的应许(箴161-3),以行为顺服智慧的劝诫。

箴言第16章整章是一个连贯而非零散的教训。请先通读箴16章整章。

箴言书16章:1心中的谋算在乎人。舌头的应对,由于耶和华 2 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为清洁。惟有耶和华衡量人心。 3 你所作的,要交托耶和华,你所谋的,就必成立。 4 耶和华所造的,各适其用。就是恶人,也为祸患的日子所造。 5 凡心里骄傲的,为耶和华所憎恶。虽然连手,他必不免受罚。 6 因怜悯诚实,罪孽得赎。敬畏耶和华的,远离恶事。 7 人所行的若蒙耶和华喜悦,耶和华也使他的仇敌与他和好。 8 多有财利,行事不义,不如少有财利,行事公义。 9 人心筹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华指引他的脚步。 10 王的嘴中有神语。审判之时,他的口,必不差错。 11 公道的天平和秤,都属耶和华。囊中一切法码,都为他所定。 12 作恶为王所憎恶。因国位是靠公义坚立。 13 公义的嘴,为王所喜悦。说正直话的,为王所喜爱。 14 王的震怒,如杀人的使者。但智慧人能止息王怒。 15 王的脸光,使人有生命。王的恩典,好像春云时雨。 16 得智慧胜似得金子。选聪明强如选银子。 17 正直人的道,是远离恶事。谨守己路的,是保全性命。 18 骄傲在败坏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 19 心里谦卑与穷乏人来往,强如将掳物与骄傲人同分。 20 谨守训言的,必得好处。倚靠耶和华的,便为有福。 21 心中有智慧,必称为通达人。嘴中的甜言,加增人的学问。 22 人有智慧就有生命的泉源。愚昧人必被愚昧惩治。 23 智慧人的心,教训他的口,又使他的嘴,增长学问。 24 良言如同蜂房,使心觉甘甜,使骨得医治。 25 有一条路,人以为正,至终成为死亡之路。 26 劳力人的胃口,使他劳力,因为他的口腹催逼他。 27 匪徒图谋奸恶,嘴上仿佛有烧焦的火。 28 乖僻人播散分争。传舌的离间密友。 29 强暴人诱惑邻舍,领他走不善之道。 30 眼目紧合的,图谋乖僻,嘴唇紧闭的,成就邪恶。 31 白发是荣耀的冠冕。在公义的道上,必能得着。 32 不轻易发怒的,胜过勇士。治服己心的,强如取城。 33 签放在怀。定事由耶和华

本章第1节、第3节和最后第33节是相呼应的;第1节:心中的谋算在乎人,舌头的应对由于耶和华。第3节:你所作的,要交托耶和华,你所谋的,就必成立。最后一节33:签放在怀里,定事由耶和华。因此,从头到尾都在说一件事情:义人应当谦卑依靠耶和华。16:5这一节经文的下半节已经说明了骄傲的人必然以行动“连手”;通过上下文可以看出(5-19,27-29):罪人心里的“骄傲”是体现在上下文中的“不敬畏、不交托耶和华”、与其他骄傲人“互相连手”、“多有财利、行事不义”(依靠自己积财,才需要不法牟利)、“筹算自己的道路”、“(不与穷人来往),与骄傲的人同分掳物”等。总意就是“骄傲的人”高看自己、依赖自己、与人连和、用自己的方法为自己修筑坚固的营垒(用行为体现骄傲)。然而这样骄傲的人必定要跌倒、败落,他所修筑的坚固营垒也靠不住(4,18,25)。

1619-33 是对义人的教导,主旨仍然没有变,就是教导义人要存谦卑的心与穷人来往(19),要以言语、行为来顺从心中的智慧(正道)(20-24),不要嫉妒骄傲的人(25)、抵挡、逃避罪人的诱惑(29-30)、忍耐罪人的挑衅、中伤、嘲讽(32)、以此依靠耶和华、相信他的应许(33)。第225节是相呼应的,2:“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为清洁.惟有耶和华衡量人心。”25:“ 有一条路、人以为正、至终成为死亡之路。”这说明了“骄傲”是一种最容易被人忽视,然而是最普遍的罪恶。这种“罪恶”是通过“行为”来体现的。

许多人灭亡的原因就是因为“骄傲”和“狂妄”(传9:3),不要依赖神,要依赖自己,是不信神的一种表现。而这种“骄傲”就体现在“和罪人互相连手、彼此建立、互相依赖、同分掳物”、“不法牟利”、“筹算自己的道路”、“不听训诲”、“引诱义人一同背叛神、与自己连手”等行为上。因此,这里的“骄傲”不是一种脱离于行为之外的独立思想,而是与行为相结合的整体。思想是必定通过行为来体现的。审判的依据仍然是行为。

例四:
或许有人认为箴23:17 是一个依据,说明圣经存在思想罪:“你心中不要嫉妒罪人.只要终日敬畏耶和华。”但是纵观上下文,就可以看出,这里的“嫉妒”不是一个独立于行为以外的思想。很奇妙的,箴言书第23章整章也同样是一个整体而非零散的教训。若要明白这节经文,需要通读箴23章整章。

箴言书23章:1 你若与官长坐席,要留意在你面前的是谁。 2 你若是贪食的,就当拿刀放在喉咙上。 3 不可贪恋他的美食,因为是哄人的食物。 4 不要劳碌求富。休仗自己的聪明。 5 你岂要定睛在虚无的钱财上吗?因钱财必长翅膀,如鹰向天飞去。 6 不要吃恶眼人的饭。也不要贪他的美味。 7 因为他心怎样思量,他为人就是怎样。他虽对你说,请吃,请喝。他的心却与你相背。 8 你所吃的那点食物,必吐出来。你所说的甘美言语,也必落空。 9 你不要说话给愚昧人听。因他必藐视你智慧的言语。 10 不可挪移古时的地界。也不可侵入孤儿的田地。 11 因他们的救赎主,大有能力。他必向你为他们辨屈。 12 你要留心领受训诲。侧耳听从知识的言语。 13 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于死。 14 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灵魂免下阴间。 15 我儿你心若存智慧,我的心也甚欢喜。 16 你的嘴若说正直话,我的心肠也必快乐。 17 你心中不要嫉妒罪人。只要终日敬畏耶和华 18 因为至终必有善报。你的指望也不至断绝。 19 我儿,你当听,当存智慧,好在正道上引导你的心。 20 好饮酒的,好吃肉的,不要与他们来往。 21 因为好酒贪食的,必致贫穷。好睡觉的,必穿破烂衣服。 22 你要听从生你的父亲。你母亲老了,也不可藐视她。 23 你当买真理。就是智慧,训诲,和聪明,也都不可卖。 24 义人的父亲,必大得快乐。人生智慧的儿子,必因他欢喜。 25 你要使父母欢喜。使生你的快乐。 26 我儿,要将你的心归我。你的眼目,也要喜悦我的道路。 27 妓女是深坑。外女是窄阱。 28 她埋伏好像强盗,她使人中多有奸诈的。 29 谁有祸患,谁有忧愁,谁有争斗,谁有哀叹,(或作怨言)谁无故受伤,谁眼目红赤。 30 就是那流连饮酒,常去寻找调和酒的人。 31 酒发红,在杯中闪烁,你不可观看,虽然下咽舒畅,终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 32 33 你眼必看见异怪的事。(异怪的事或作淫妇)你心必发出乖谬的话。 34 你必像躺在海中,或像卧在桅杆上。 35 你必说,人打我,我却未受伤,人鞭打我,我竟不觉得,我几时清醒,我仍去寻酒

该章的主旨就是“不要通过行为顺服心中的嫉妒,而要满足于神的供应、顺服于神的教训。”23:1-9 教导义人不要嫉妒罪人的宴乐,被罪人邀请时,也不要高兴的太早,而要警醒。不要因为贪恋罪人的美食而失态、羞辱神。也不要因为嫉妒罪人的宴乐生活而劳碌求富。1-4 特别说明了嫉妒和贪恋的关系,贪恋必然导致劳碌求富。5-9 生动地描写了义人赴罪人宴请时的情况,提醒义人不要轻易相信罪人、也不要贪恋他的宴乐生活;10-12 不要因嫉妒罪人,而效法罪人欺压抢夺弱者。13-14 看似好像“管教孩童”同“嫉妒罪人”无关;其实仔细一想,就知道大有关系。正如义人可能嫉妒罪人,贪恋罪人的宴乐生活。义人的孩子同罪人的孩子玩耍,同样会贪恋别的孩子之所得,并且央求父母(义人)满足他的要求,如同罪人满足他们孩子的要求一样。如果义人顺服了心中的嫉妒,而贪恋罪人的所得,那么他也会顺从自己的孩子,尽量满足孩子的愿望。但如果义人要制伏自己的嫉妒和贪恋。他也就会同样管教孩子,让孩子也不要嫉妒别人孩子的所得。通常从不管教孩子、一味满足孩子愿望的父母常是容易嫉妒罪人、贪恋别人所得、劳碌求富的人。因此,对孩子管教与否,是义人是否顺服内心的嫉妒和贪恋之一种体现。如果义人管教自己、不顺服内心的嫉妒和贪恋,他就会同样管教孩子也不要“嫉妒、贪恋”。15-16 说明义人身体力行以后,他嘴上的言语才能真正教导人。19-21 说明了一个义人若是嫉妒罪人,就容易选择与那些他所嫉妒、所贪恋的对象来往。一个人选择交往的人往往都是他希望(在某种程度上)效法的人。21也说明了义人应当尽本分、完成份内的劳碌,不要过虚浮放纵的生活。22-25 警戒义人要顺服敬畏神的父母,或者可以理解为属灵的父母,这样才不至于陷入世俗的陷阱。26-35 说明了嫖妓与醉酒的不幸后果,这些事是有钱人容易掉入的陷阱,与1-8 罪人的宴乐生活相呼应,总意就是不要嫉妒、贪恋罪人的财富和醉生梦死的生活,要满足于神的供应、顺服神的教导,并且身体力行、教导孩子都过这样清心、知足、敬畏神的生活。为什么这章的主旨是“不要嫉妒罪人”,但却是以“吃喝”开头、以“醉酒”结尾呢?因为饭桌是人最难以警醒的地方,在酒肉之间、谈笑之中,人很容易忘记神的教训、命令、託付,而陷入嫉妒、贪恋的陷阱。饭桌上,当义人看到罪人的锦衣美食、逍遥生活,很容易就产生嫉妒、贪恋之心,以至于下决心要改变现状、劳碌求富、纵容儿女、除掉防线、一步步陷入与罪人一样的“醉生梦死”之生活。本章对“嫉妒”的思想和行为之互动,有极其生动的描写,说明“嫉妒”不是独立于行为以外的思想,而是以行为为表现的一种罪。

例五:
4:23-25 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或作你要切切保守你心〕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24 你要除掉邪僻的口,弃绝乖谬的嘴。 25 你的眼目,要向前正看,你的眼睛,(原文作皮)当向前直观。

同样,本节经文不是独立于上下文的“思想”诫命,而是联系上下文的一个整体诫命。思想和行为的互动就意味着“思想”不能单独作为一个诫命来遵守,思想的作用是在“互动”中发生的。若没有与行为的“互动”,思想是不可能“自我更新”的(即使你现在停止想某一件事,如果你没有采取相应的行动,就无法阻止这个思想再次出现并发展。某一时刻停止思想某件事,不能说明思想得以洁淨或者更新。思想的洁淨或更新在于“恶念的减少”,不是仅在某事某刻减少,而是长期、持续、不断地减少;恶念的渐渐减少,不是说不可能再被“试探”,而是“试探”对你渐渐失去辖制力)。

怎样“保守你心”呢?下文很清楚的指出,“行为”是思想得蒙保守(得以洁淨)的唯一途径。

4:24你要除掉邪僻的口、弃绝乖谬的嘴。25你的眼目、要向前正看你的眼睛〔原文作皮〕当向前直观。要修平你脚下的路、坚定你一切的道。不可偏向左右.要使你的脚离开邪恶。

所以,想要保守你心,就要以行为顺服圣灵(神的道)、不顺服心中的恶念,因为可以洁淨、改变思想的,就是你的行为。如果一个人采取行动对仇人表示善意,他内心仇恨的情感也会发生改变。如果一个人用自己的肢体去看主所看、听主所听、说主所说、做主所做,他的思想是不可能没有改变的。思想清洁与否,是一个人(的行为)顺服与否的一个反映。一个基督徒不可能出现在行为上不断顺服、成长,在思想上却“越来越罪恶”的这种“思想和行为”完全脱节的情况。“思想和行为”是互动而同步进行的、其成长是成正比的。

行为与动机
或许有人认为:“思想罪”是存在的,因为同样的行为会有不同的动机;他们认为动机无法通过行为识别。而事实证明,动机是可以识别的。

例一:
2:23 你怎能说、我没有玷污、没有随从众巴力.你看你谷中的路、就知道你所行的如何.你是快行的独峰驼、狂奔乱走.你是野驴惯在旷野、慾心发动就吸风.起性的时候、谁能使他转去呢.凡寻找他的、必不至疲乏.在他的月分、必能寻见。

从这段经文可以看出,以色列人曾辩解说:“虽然我们给偶像巴力烧香,我们并没有随从巴力,我们没有什么不良动机,我们随从的仍然是耶和华。”可是神否定了他们的辩解,神说通过他们走的“路径”,就可以看出他们的动机。因为神识别人的动机,不是从“单个”的行为,而是通过“多个”即“一系列”的行为,称之为“路(径)”。如今同样也有许多教徒声称:“虽然我从来不敬拜神,从来不读圣经,但我的心在上帝那里。虽然我也做坏事,但我的心是好的。”这样的声称会被神认可吗?神会从路径看动机。即使没有读过法律的人也可以知道,如果动机无法识别,那么怎可能存在“蓄意杀人”和“无意杀人”这两种不同的定罪呢?因为现象都是一样的:有人被杀死了;但结果却不同,为什么呢?因为通过多种证据、多种迹象,就可以判断动机。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犯罪人若声称自己没有不良动机,在上帝(法官)眼里只是徒劳无用的狡辩。

例二:
10:5-6 亚述是我怒气的棍、手中拿我恼恨的杖。我要打发他攻击亵渎的国民、吩咐他攻击我所恼怒的百姓、抢财为掳物、夺货为掠物、将他们践踏、像街上的泥土一样。 

神使用以色列人攻打迦南人,为要施行惩罚。以色列人入侵迦南无罪,因为他们的动机是“替天行道”、是“执法”。神也使用亚述人攻打以色列人,为要施行惩罚,但亚述人的动机如何呢?

107然而他不是这样的意思、他心也不这样打算.他心里倒想毁灭、剪除不少的国。
亚述人的“罪恶”动机何以见得?是凭单个的行为吗?下文8-19节清楚指出,神是从“多个”行为来检查动机,通过亚述王(和民)说的话,就可以看出他们侵略的动机。

10:8-12他说、我的臣仆、岂不都是王么.迦勒挪岂不像迦基米施么.哈马岂不像亚珥拔么.撒玛利亚岂不像大马色么.我手已经搆到有偶像的国.这些国凋刻的偶像过于耶路撒冷和撒玛利亚的偶像.我怎样待撒玛利亚、和其中的偶像、岂不照样待耶路撒冷、和其中的偶像么。主在锡安山、和耶路撒冷、成就他一切工作的时候、主说、我必罚亚述王自大的心、和他高傲眼目的荣耀。

亚述的“高傲”、“自大”是通过他的“言语”和“毁灭”的“一系列”行动来表达的,而不是仅仅通过“入侵”这一个单独的行动来表达的,更不是独立于行为以外的“单独思想”。13-19 引述了亚述的其他狂傲之言语。言语,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行为(雅3)。
可见,行为可以识别动机,但常常是通过多个、一系列的行为,而不是通过单个行为。

圣经中常常用“路径”来形容人“一系列”(多个)连贯、一致的行为(CONSISTANT BEHAVIORS)。

23:10然而他知道我所行的路、他试炼我之后、我必如精金。

10:3并且愚昧人行路、显出无知.对众人说、他是愚昧人。

“所行的路”就是指一系列行为。不管中间是否有“插曲”,一系列的“连贯”行为可以体现人从始至终“一致”的动机。一个人走义路,不管在其中会跌倒多少次,他只要是跌倒了又爬起来走、不断地走、排除万难不罢休地走下去,那么他的“动机”就是“走”到目的地,而不是“停滞或放弃”。神所看到的,仍然是一个在走(义)路的人。
神看义人或恶人,称义或定罪,不是看“单个的行为”,而是看“所行的路”,即“一系列行为”。通过多个行为、一系列行为来判断一个人的“动机”。从动机的一致性看“信心”。因为信心是通过“路径”来查验的。扫罗一开始也有遵命的行为,可是通过一系列的行为,神看到了他内心的动机发生改变,扫罗以“一系列行为”表达他选择了“不信”。“动机”不是独立于行为之外的思想;人是一个动态的整体;人通过行为表达动机,神通过行为检验动机。

所以,在神眼中,亚伯拉罕遵命了(创26:5);大卫遵命了(徒13:22,36;列上11:38,3:14,9:4;撒下12:13;结37:24);约伯遵命了(伯1:12:3,1042:8);众先知也遵命了。

这个“遵命”,就是指通过一系列行为看动机(从动机看信心)。这是因信称义和行为的关系。信心永远无法独立于行为之外,因为人是一个“思想”和“行为”的整体,行为是检验思想的凭据。没有任何活人“没有行为”。“行为”的定义就是“怎样使用(肉身)肢体的自由”。即使“不使用”也是一种使用。因为下意识的“不使用”也是使用了自由而决定“不使用”。下意识地“不使用”也是一个“选择”,作出选择就是作出行为。举例:决定不开口、决定不说话、决定不看、决定不听、决定不做、决定不行、决定不走,这些都是下意识的“行为”。说“信心不需要行为”是一个谎言,因为每一个活人每时每刻都在“行为”。即使“睡觉”也是一个行为,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责备门徒不该睡觉(路22:46)。司提反讲道,犹太人捂住耳朵不听(徒7:57);义人不看邪恶的事(赛33:15);恶人用沉默做恶(箴16:30);见死不救、见善不行(雅4:17)都是下意识的行为。

最具争议的就是亚伯拉罕的所谓“无行之信”。当神应许亚伯拉罕国度和地土,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创15:6),有人说亚伯拉罕没有行为。然而,结合上下文和整本圣经,这种对“信心之祖”亚伯拉罕的“无行之信”的定义,是违背圣经精义的错误解经。

15:6 当神应许亚伯拉罕国度和地土时,亚伯拉罕没有任何不信的行为(比如怀疑、反驳的言语),不能说明他没有“行为”。因为行为是一个“选择”。亚伯拉罕没有任何怀疑的言语反驳神,甚至不像撒拉,连不信的念头(创18:9-15)都没有。他的沉默就是信心的行为。并且从此以后一系列的行为,都显示出他的信心。比如他没有让以利以谢继承家业;他听命把夏甲和以实玛利赶出去;他把自己的儿子献上。因此,无论亚伯拉罕当时的那个沉默的行为,还是后来一系列的行为,都无法与这个“信心”分割开来。因为检验信心的,不仅仅是单个的行为,而更是一系列的行为;从一系列的行为中,可以看出“动机”和“信心”的一致性。在创18章亚伯拉罕被应许得国以前,他就已经有过不少信心的行为,比如离开本族本家到迦南地,创14章打胜仗归荣耀给神、拒绝所多马王、奉献给麦基洗德等等,再加上这个沉默、不怀疑、不否认应许等 “一系列”行为,足以显示他的动机,和他对神信心的“一致性”。
雅各书2:17 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如果有人说亚伯拉罕的这个“信”没有行为,他们就是在给亚伯拉罕定罪,说亚伯拉罕的信心是死的。然而神说亚伯拉罕的信心是活的,神说亚伯拉罕的信心是“与行为并行的”(雅2:21-22)。不但是献以撒时的那个信心,还是当初听神应许时沉默的那个信心,亚伯拉罕的“信心”一直都是与“行为”并行。亚伯拉罕被应许得国时的那个“信”,跟献以撒的那个“信”是同一个“信”。说亚伯拉罕没有行为是污蔑亚伯拉罕和强解圣经(结22:26;番3:4;彼后3:16),更是否定了因信称义的真理(将“因信称义”里面的这个活的“信”,变成了死的“信”)。行为不但是信心的必然结果,更是与信心“并行”的,并且“总是”与行为并行的,这才是活的“信”。

综上所述,思想和行为是一个互动的整体,行为是显明、检验“动机”的唯一途径;动机可以随时发生改变。持续性地以行为选择顺从哪一种思想,就显明这是他所“抱定”的动机。从所“抱定”的动机就可以看出“所持有”的信心。

许多人坚持圣经存在“思想罪”,可能是出于对圣经的误解,但也可能是出于一种“自我保护”:坚持存在“思想罪”,甚至坚持“思想罪”无法克服,这不是一种谦卑的态度,而是为自己找一个藉口和託辞,以便可以不遵守神的命令。他们假设:既然思想罪无法避免和克服,那么行为上的罪也可能无法避免和克服;既然不产生恶念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那么(在行为上)不犯罪也是不可能的。然而战胜罪恶、活出主耶稣的新生命是每一个基督徒的使命,也是神的应许。
许多人的犯罪执照就是源于“思想罪”。思想罪是作为他们犯罪的藉口,是固执而非谦卑,是伪善而非虔诚。上帝要你负责的是你的行为而不是你的思想。任何真诚想要思想洁淨的人,都首先需要在行为上顺服神。

在许多基督徒心中,上帝有“过于苛刻”或“过于纵容”两种极端的品性。“苛刻”在于连产生一个坏念头都要立刻被定罪,人要忙碌于为各种恶念而认罪(认罪太多、以至最终完全放弃认罪、连真正需要“认的罪”也放弃认了。真正需要改变的行为也不改变了,导致故意犯罪)。对于上帝“过于纵容”的认定,在于基督徒们假设上帝总是容忍我们的恶念,以至于他也毫无底线地容忍我们的各种罪行。这样的一位上帝是不圣洁的。以此推论,基督徒不需要再继续省察自己、悔改、追求圣洁的生活。可是,上帝真的可以容忍我们沉溺罪恶、毫无长进,跟没有悔改的人毫无差别吗?我们口称上帝公义、圣洁,实质上却以言行表达自己所信的上帝既不公义、也不圣洁。

事实上,上帝不是我们想像中的刻薄,他不依据原罪定罪,也不把受试探当做犯罪。他也没有那么纵容,他要求我们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慎重做出每一个选择。他随时监察,希望我们活出主耶稣圣洁的生命。“思想”不是上帝的定罪依据,思想罪是人的发明;它不能成为基督徒犯罪的藉口。只有认清定罪的“界线”,才能真正实现行为的成圣和思想的洁淨。

3:1耶和华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对女人说、神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么。

注意,神没有说“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都不可吃”,神只说“园当中那一颗树”上的果子不可吃。(创2:16-17)魔鬼更改了神的命令,将之变得不可实行。

3:3 (女人说:)惟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神曾说、你们不可喫、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
同样,神没有说:“不可摸”, 神只说“不可吃”。女人也把神的命令变得“刻薄”到难以实行。因此,将神的命令夸张到无法实行的地步,就是使人无法遵守神命令的原因之一,这不会帮助人成圣,反而会促进人犯罪。

——本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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