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保守你心”
“怎样保守你心”是许多基督徒的困惑,人对自己内心的掌控是一件难以驾驭的事。箴言书说“不轻易发怒的,胜过勇士。治服己心的,强如取城。”(箴16:32)上篇文中曾提到行为对思想的影响力,下面继续分析相关经文来说明“保守你心”是从行为开始,而行为是唯一的途径。
例一:
雅4:8-10 你们亲近神、神就必亲近你们。有罪的人哪、要洁淨你们的手。心怀二意的人哪、要清洁你们的心。你们要愁苦、悲哀、哭泣.将喜笑变作悲哀、欢乐变作愁闷。务要在主面前自卑、主就必叫你们升高。
“要清洁你们的心”的这句话似乎是一个命令,要求人主动清洁自己的心(即思想)。然而结合上下文就可以看出这句话的意思。这里的“有罪的人”和“心怀二意的人”是指同一种人,即上文中4:2-6贪恋、嫉妒、争竞、宴乐、淫乱等沉迷世俗的人。因为雅1:6-8 指出,心怀二意的人就是指“疑惑、没有信心”的人。这里的“清洁你们的心”不是指独立于行为之外的一种思想,而是同“洁淨你们的手”互动、联合的一个整体。因此9节指出需要采取的行动是“你们要愁苦、悲哀、哭泣.将喜笑变作悲哀、欢乐变作愁闷”,以此来表达“自愿降卑”的心意。也就是说,采取了这个行动以后,才可能产生“清洁你们的心”这样的效果。得到了清洁以后,继续顺服清洁的意念而采取行动。这也就是“要清洁你们的心”所要表达的。
例二:
箴6:18 提到耶和华恨恶“图谋恶计的心”;如果单单看这一节经文,或许人会认为圣经的确存在“思想罪”。但如果联系上下文,结果就大不一样。
箴6:12-19 无赖的恶徒、行动就用乖僻的口.13用眼传神、用脚示意、用指点划.14心中乖僻、常设恶谋、布散纷争。15所以灾难必忽然临到他身.他必顷刻败坏无法可治。16耶和华所恨恶的有六样、连他心所憎恶的共有七样.17就是高傲的眼、撒谎的舌、流无辜人血的手、18图谋恶计的心、飞跑行恶的脚、19吐谎言的假见证、并弟兄中布散纷争的人。
这里从12-14 描写了恶人如何用行动顺服了心中的恶念和恶谋。第15节说明了审判的结果;16节说明了审判的原因和依据,这里特别强调了存在耶和华所恨恶的“六样”和“七样”的差别;这“六样”应该是审判的依据,而另外一样则应该是“思想”,“思想”不能作为审判的依据,因此它不能作为耶和华彰显他愤怒的依据,只能说明这是耶和华内心的“情感”:“耶和华所恨恶”与“他心所恨恶”之差别,就在于前者彰显愤怒、施行审判;后者则仅仅是他的情感。然而,他的情感是可以在与人的“互动”中改变的。如果人选择不顺服内心的恶念,在行动上神因为没有审判的依据,而不会采取任何定罪的行为;在情感上他则会“息怒”、转怒为爱。为什么这里上下文中都有“思想”?因为人是一个整体,思想和行为无法断然分开,思想和行为是互动的;思想是行为的源头、反过来行为又会影响思想。通过行为可以看出人有什么思想,选择、顺服了什么思想?人所选择顺服的思想,就是人所持有、所抱定的态度。如果人以行动顺从一个罪恶的思想,那么在行动上神有了审判的依据,会施行定罪和审判,在情感上他则会继续“恨恶”。
箴10:12,13:10,28:25-26 都可以从上下文中找到“思想”与“行为”互动的关系,思想必然以行为表现;行为也必然影响思想(清洁或污秽思想的途径就是“行为”)。
例三:
或许有人认为箴16:5说明了存在思想罪,这同样可能是脱离了上下文的结果。
箴16:5凡心里骄傲的、为耶和华所憎恶.虽然连手(Though hand join in hand)、他必不免受罚。
这章箴言的总意、主旨就是要人以行为敬畏耶和华、谦卑依靠耶和华,不依赖自己的能力、不与罪人连手,要信靠耶和华的应许(箴16:1-3),以行为顺服智慧的劝诫。
箴言第16章整章是一个连贯而非零散的教训。请先通读箴16章整章。
箴言书16章:1心中的谋算在乎人。舌头的应对,由于耶和华。 2 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为清洁。惟有耶和华衡量人心。 3 你所作的,要交托耶和华,你所谋的,就必成立。 4 耶和华所造的,各适其用。就是恶人,也为祸患的日子所造。 5 凡心里骄傲的,为耶和华所憎恶。虽然连手,他必不免受罚。 6 因怜悯诚实,罪孽得赎。敬畏耶和华的,远离恶事。 7 人所行的若蒙耶和华喜悦,耶和华也使他的仇敌与他和好。 8 多有财利,行事不义,不如少有财利,行事公义。 9 人心筹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华指引他的脚步。 10 王的嘴中有神语。审判之时,他的口,必不差错。 11 公道的天平和秤,都属耶和华。囊中一切法码,都为他所定。 12 作恶为王所憎恶。因国位是靠公义坚立。 13 公义的嘴,为王所喜悦。说正直话的,为王所喜爱。 14 王的震怒,如杀人的使者。但智慧人能止息王怒。 15 王的脸光,使人有生命。王的恩典,好像春云时雨。 16 得智慧胜似得金子。选聪明强如选银子。 17 正直人的道,是远离恶事。谨守己路的,是保全性命。 18 骄傲在败坏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 19 心里谦卑与穷乏人来往,强如将掳物与骄傲人同分。 20 谨守训言的,必得好处。倚靠耶和华的,便为有福。 21 心中有智慧,必称为通达人。嘴中的甜言,加增人的学问。 22 人有智慧就有生命的泉源。愚昧人必被愚昧惩治。 23 智慧人的心,教训他的口,又使他的嘴,增长学问。 24 良言如同蜂房,使心觉甘甜,使骨得医治。 25 有一条路,人以为正,至终成为死亡之路。 26 劳力人的胃口,使他劳力,因为他的口腹催逼他。 27 匪徒图谋奸恶,嘴上仿佛有烧焦的火。 28 乖僻人播散分争。传舌的离间密友。 29 强暴人诱惑邻舍,领他走不善之道。 30 眼目紧合的,图谋乖僻,嘴唇紧闭的,成就邪恶。 31 白发是荣耀的冠冕。在公义的道上,必能得着。 32 不轻易发怒的,胜过勇士。治服己心的,强如取城。 33 签放在怀里。定事由耶和华。
本章第1节、第3节和最后第33节是相呼应的;第1节:心中的谋算在乎人,舌头的应对由于耶和华。第3节:你所作的,要交托耶和华,你所谋的,就必成立。最后一节33:签放在怀里,定事由耶和华。因此,从头到尾都在说一件事情:义人应当谦卑依靠耶和华。16:5这一节经文的下半节已经说明了骄傲的人必然以行动“连手”;通过上下文可以看出(5-19,27-29):罪人心里的“骄傲”是体现在上下文中的“不敬畏、不交托耶和华”、与其他骄傲人“互相连手”、“多有财利、行事不义”(依靠自己积财,才需要不法牟利)、“筹算自己的道路”、“(不与穷人来往),与骄傲的人同分掳物”等。总意就是“骄傲的人”高看自己、依赖自己、与人连和、用自己的方法为自己修筑坚固的营垒(用行为体现骄傲)。然而这样骄傲的人必定要跌倒、败落,他所修筑的坚固营垒也靠不住(4,18,25)。
16:19-33 是对义人的教导,主旨仍然没有变,就是教导义人要存谦卑的心与穷人来往(19),要以言语、行为来顺从心中的智慧(正道)(20-24),不要嫉妒骄傲的人(25)、抵挡、逃避罪人的诱惑(29-30)、忍耐罪人的挑衅、中伤、嘲讽(32)、以此依靠耶和华、相信他的应许(33)。第2、25节是相呼应的,2:“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为清洁.惟有耶和华衡量人心。”25:“ 有一条路、人以为正、至终成为死亡之路。”这说明了“骄傲”是一种最容易被人忽视,然而是最普遍的罪恶。这种“罪恶”是通过“行为”来体现的。
许多人灭亡的原因就是因为“骄傲”和“狂妄”(传9:3),不要依赖神,要依赖自己,是不信神的一种表现。而这种“骄傲”就体现在“和罪人互相连手、彼此建立、互相依赖、同分掳物”、“不法牟利”、“筹算自己的道路”、“不听训诲”、“引诱义人一同背叛神、与自己连手”等行为上。因此,这里的“骄傲”不是一种脱离于行为之外的独立思想,而是与行为相结合的整体。思想是必定通过行为来体现的。审判的依据仍然是行为。
例四:
或许有人认为箴23:17 是一个依据,说明圣经存在思想罪:“你心中不要嫉妒罪人.只要终日敬畏耶和华。”但是纵观上下文,就可以看出,这里的“嫉妒”不是一个独立于行为以外的思想。很奇妙的,箴言书第23章整章也同样是一个整体而非零散的教训。若要明白这节经文,需要通读箴23章整章。
箴言书23章:1 你若与官长坐席,要留意在你面前的是谁。 2 你若是贪食的,就当拿刀放在喉咙上。 3 不可贪恋他的美食,因为是哄人的食物。 4 不要劳碌求富。休仗自己的聪明。 5 你岂要定睛在虚无的钱财上吗?因钱财必长翅膀,如鹰向天飞去。 6 不要吃恶眼人的饭。也不要贪他的美味。 7 因为他心怎样思量,他为人就是怎样。他虽对你说,请吃,请喝。他的心却与你相背。 8 你所吃的那点食物,必吐出来。你所说的甘美言语,也必落空。 9 你不要说话给愚昧人听。因他必藐视你智慧的言语。 10 不可挪移古时的地界。也不可侵入孤儿的田地。 11 因他们的救赎主,大有能力。他必向你为他们辨屈。 12 你要留心领受训诲。侧耳听从知识的言语。 13 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于死。 14 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灵魂免下阴间。 15 我儿你心若存智慧,我的心也甚欢喜。 16 你的嘴若说正直话,我的心肠也必快乐。 17 你心中不要嫉妒罪人。只要终日敬畏耶和华。 18 因为至终必有善报。你的指望也不至断绝。 19 我儿,你当听,当存智慧,好在正道上引导你的心。 20 好饮酒的,好吃肉的,不要与他们来往。 21 因为好酒贪食的,必致贫穷。好睡觉的,必穿破烂衣服。 22 你要听从生你的父亲。你母亲老了,也不可藐视她。 23 你当买真理。就是智慧,训诲,和聪明,也都不可卖。 24 义人的父亲,必大得快乐。人生智慧的儿子,必因他欢喜。 25 你要使父母欢喜。使生你的快乐。 26 我儿,要将你的心归我。你的眼目,也要喜悦我的道路。 27 妓女是深坑。外女是窄阱。 28 她埋伏好像强盗,她使人中多有奸诈的。 29 谁有祸患,谁有忧愁,谁有争斗,谁有哀叹,(或作怨言)谁无故受伤,谁眼目红赤。 30 就是那流连饮酒,常去寻找调和酒的人。 31 酒发红,在杯中闪烁,你不可观看,虽然下咽舒畅,终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 32 33 你眼必看见异怪的事。(异怪的事或作淫妇)你心必发出乖谬的话。 34 你必像躺在海中,或像卧在桅杆上。 35 你必说,人打我,我却未受伤,人鞭打我,我竟不觉得,我几时清醒,我仍去寻酒。
该章的主旨就是“不要通过行为顺服心中的嫉妒,而要满足于神的供应、顺服于神的教训。”23:1-9
教导义人不要嫉妒罪人的宴乐,被罪人邀请时,也不要高兴的太早,而要警醒。不要因为贪恋罪人的美食而失态、羞辱神。也不要因为嫉妒罪人的宴乐生活而劳碌求富。1-4
特别说明了嫉妒和贪恋的关系,贪恋必然导致劳碌求富。5-9 生动地描写了义人赴罪人宴请时的情况,提醒义人不要轻易相信罪人、也不要贪恋他的宴乐生活;10-12 不要因嫉妒罪人,而效法罪人欺压抢夺弱者。13-14 看似好像“管教孩童”同“嫉妒罪人”无关;其实仔细一想,就知道大有关系。正如义人可能嫉妒罪人,贪恋罪人的宴乐生活。义人的孩子同罪人的孩子玩耍,同样会贪恋别的孩子之所得,并且央求父母(义人)满足他的要求,如同罪人满足他们孩子的要求一样。如果义人顺服了心中的嫉妒,而贪恋罪人的所得,那么他也会顺从自己的孩子,尽量满足孩子的愿望。但如果义人要制伏自己的嫉妒和贪恋。他也就会同样管教孩子,让孩子也不要嫉妒别人孩子的所得。通常从不管教孩子、一味满足孩子愿望的父母常是容易嫉妒罪人、贪恋别人所得、劳碌求富的人。因此,对孩子管教与否,是义人是否顺服内心的嫉妒和贪恋之一种体现。如果义人管教自己、不顺服内心的嫉妒和贪恋,他就会同样管教孩子也不要“嫉妒、贪恋”。15-16
说明义人身体力行以后,他嘴上的言语才能真正教导人。19-21 说明了一个义人若是嫉妒罪人,就容易选择与那些他所嫉妒、所贪恋的对象来往。一个人选择交往的人往往都是他希望(在某种程度上)效法的人。21也说明了义人应当尽本分、完成份内的劳碌,不要过虚浮放纵的生活。22-25 警戒义人要顺服敬畏神的父母,或者可以理解为属灵的父母,这样才不至于陷入世俗的陷阱。26-35 说明了嫖妓与醉酒的不幸后果,这些事是有钱人容易掉入的陷阱,与1-8 罪人的宴乐生活相呼应,总意就是不要嫉妒、贪恋罪人的财富和醉生梦死的生活,要满足于神的供应、顺服神的教导,并且身体力行、教导孩子都过这样清心、知足、敬畏神的生活。为什么这章的主旨是“不要嫉妒罪人”,但却是以“吃喝”开头、以“醉酒”结尾呢?因为饭桌是人最难以警醒的地方,在酒肉之间、谈笑之中,人很容易忘记神的教训、命令、託付,而陷入嫉妒、贪恋的陷阱。饭桌上,当义人看到罪人的锦衣美食、逍遥生活,很容易就产生嫉妒、贪恋之心,以至于下决心要改变现状、劳碌求富、纵容儿女、除掉防线、一步步陷入与罪人一样的“醉生梦死”之生活。本章对“嫉妒”的思想和行为之互动,有极其生动的描写,说明“嫉妒”不是独立于行为以外的思想,而是以行为为表现的一种罪。
例五:
箴4:23-25 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或作你要切切保守你心〕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24 你要除掉邪僻的口,弃绝乖谬的嘴。 25 你的眼目,要向前正看,你的眼睛,(原文作皮)当向前直观。
同样,本节经文不是独立于上下文的“思想”诫命,而是联系上下文的一个整体诫命。思想和行为的互动就意味着“思想”不能单独作为一个诫命来遵守,思想的作用是在“互动”中发生的。若没有与行为的“互动”,思想是不可能“自我更新”的(即使你现在停止想某一件事,如果你没有采取相应的行动,就无法阻止这个思想再次出现并发展。某一时刻停止思想某件事,不能说明思想得以洁淨或者更新。思想的洁淨或更新在于“恶念的减少”,不是仅在某事某刻减少,而是长期、持续、不断地减少;恶念的渐渐减少,不是说不可能再被“试探”,而是“试探”对你渐渐失去辖制力)。
怎样“保守你心”呢?下文很清楚的指出,“行为”是思想得蒙保守(得以洁淨)的唯一途径。
箴4:24你要除掉邪僻的口、弃绝乖谬的嘴。25你的眼目、要向前正看你的眼睛〔原文作皮〕当向前直观。要修平你脚下的路、坚定你一切的道。不可偏向左右.要使你的脚离开邪恶。
所以,想要保守你心,就要以行为顺服圣灵(神的道)、不顺服心中的恶念,因为可以洁淨、改变思想的,就是你的行为。如果一个人采取行动对仇人表示善意,他内心仇恨的情感也会发生改变。如果一个人用自己的肢体去看主所看、听主所听、说主所说、做主所做,他的思想是不可能没有改变的。思想清洁与否,是一个人(的行为)顺服与否的一个反映。一个基督徒不可能出现在行为上不断顺服、成长,在思想上却“越来越罪恶”的这种“思想和行为”完全脱节的情况。“思想和行为”是互动而同步进行的、其成长是成正比的。
行为与动机
或许有人认为:“思想罪”是存在的,因为同样的行为会有不同的动机;他们认为动机无法通过行为识别。而事实证明,动机是可以识别的。
例一:
耶2:23 你怎能说、我没有玷污、没有随从众巴力.你看你谷中的路、就知道你所行的如何.你是快行的独峰驼、狂奔乱走.你是野驴惯在旷野、慾心发动就吸风.起性的时候、谁能使他转去呢.凡寻找他的、必不至疲乏.在他的月分、必能寻见。
从这段经文可以看出,以色列人曾辩解说:“虽然我们给偶像巴力烧香,我们并没有随从巴力,我们没有什么不良动机,我们随从的仍然是耶和华。”可是神否定了他们的辩解,神说通过他们走的“路径”,就可以看出他们的动机。因为神识别人的动机,不是从“单个”的行为,而是通过“多个”即“一系列”的行为,称之为“路(径)”。如今同样也有许多教徒声称:“虽然我从来不敬拜神,从来不读圣经,但我的心在上帝那里。虽然我也做坏事,但我的心是好的。”这样的声称会被神认可吗?神会从路径看动机。即使没有读过法律的人也可以知道,如果动机无法识别,那么怎可能存在“蓄意杀人”和“无意杀人”这两种不同的定罪呢?因为现象都是一样的:有人被杀死了;但结果却不同,为什么呢?因为通过多种证据、多种迹象,就可以判断动机。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犯罪人若声称自己没有不良动机,在上帝(法官)眼里只是徒劳无用的狡辩。
例二:
赛10:5-6 亚述是我怒气的棍、手中拿我恼恨的杖。我要打发他攻击亵渎的国民、吩咐他攻击我所恼怒的百姓、抢财为掳物、夺货为掠物、将他们践踏、像街上的泥土一样。
神使用以色列人攻打迦南人,为要施行惩罚。以色列人入侵迦南无罪,因为他们的动机是“替天行道”、是“执法”。神也使用亚述人攻打以色列人,为要施行惩罚,但亚述人的动机如何呢?
赛10:7然而他不是这样的意思、他心也不这样打算.他心里倒想毁灭、剪除不少的国。
亚述人的“罪恶”动机何以见得?是凭单个的行为吗?下文8-19节清楚指出,神是从“多个”行为来检查动机,通过亚述王(和民)说的话,就可以看出他们侵略的动机。
赛10:8-12他说、我的臣仆、岂不都是王么.迦勒挪岂不像迦基米施么.哈马岂不像亚珥拔么.撒玛利亚岂不像大马色么.我手已经搆到有偶像的国.这些国凋刻的偶像过于耶路撒冷和撒玛利亚的偶像.我怎样待撒玛利亚、和其中的偶像、岂不照样待耶路撒冷、和其中的偶像么。主在锡安山、和耶路撒冷、成就他一切工作的时候、主说、我必罚亚述王自大的心、和他高傲眼目的荣耀。
亚述的“高傲”、“自大”是通过他的“言语”和“毁灭”的“一系列”行动来表达的,而不是仅仅通过“入侵”这一个单独的行动来表达的,更不是独立于行为以外的“单独思想”。13-19
引述了亚述的其他狂傲之言语。言语,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行为(雅3)。
可见,行为可以识别动机,但常常是通过多个、一系列的行为,而不是通过单个行为。
圣经中常常用“路径”来形容人“一系列”(多个)连贯、一致的行为(CONSISTANT
BEHAVIORS)。
伯23:10然而他知道我所行的路、他试炼我之后、我必如精金。
传10:3并且愚昧人行路、显出无知.对众人说、他是愚昧人。
“所行的路”就是指一系列行为。不管中间是否有“插曲”,一系列的“连贯”行为可以体现人从始至终“一致”的动机。一个人走义路,不管在其中会跌倒多少次,他只要是跌倒了又爬起来走、不断地走、排除万难不罢休地走下去,那么他的“动机”就是“走”到目的地,而不是“停滞或放弃”。神所看到的,仍然是一个在走(义)路的人。
神看义人或恶人,称义或定罪,不是看“单个的行为”,而是看“所行的路”,即“一系列行为”。通过多个行为、一系列行为来判断一个人的“动机”。从动机的一致性看“信心”。因为信心是通过“路径”来查验的。扫罗一开始也有遵命的行为,可是通过一系列的行为,神看到了他内心的动机发生改变,扫罗以“一系列行为”表达他选择了“不信”。“动机”不是独立于行为之外的思想;人是一个动态的整体;人通过行为表达动机,神通过行为检验动机。
所以,在神眼中,亚伯拉罕遵命了(创26:5);大卫遵命了(徒13:22,36;列上11:38,3:14,9:4;撒下12:13;结37:24);约伯遵命了(伯1:1,2:3,10,42:8);众先知也遵命了。
这个“遵命”,就是指通过一系列行为看动机(从动机看信心)。这是因信称义和行为的关系。信心永远无法独立于行为之外,因为人是一个“思想”和“行为”的整体,行为是检验思想的凭据。没有任何活人“没有行为”。“行为”的定义就是“怎样使用(肉身)肢体的自由”。即使“不使用”也是一种使用。因为下意识的“不使用”也是使用了自由而决定“不使用”。下意识地“不使用”也是一个“选择”,作出选择就是作出行为。举例:决定不开口、决定不说话、决定不看、决定不听、决定不做、决定不行、决定不走,这些都是下意识的“行为”。说“信心不需要行为”是一个谎言,因为每一个活人每时每刻都在“行为”。即使“睡觉”也是一个行为,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责备门徒不该睡觉(路22:46)。司提反讲道,犹太人捂住耳朵不听(徒7:57);义人不看邪恶的事(赛33:15);恶人用沉默做恶(箴16:30);见死不救、见善不行(雅4:17)都是下意识的行为。
最具争议的就是亚伯拉罕的所谓“无行之信”。当神应许亚伯拉罕国度和地土,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创15:6),有人说亚伯拉罕没有行为。然而,结合上下文和整本圣经,这种对“信心之祖”亚伯拉罕的“无行之信”的定义,是违背圣经精义的错误解经。
创15:6 当神应许亚伯拉罕国度和地土时,亚伯拉罕没有任何不信的行为(比如怀疑、反驳的言语),不能说明他没有“行为”。因为行为是一个“选择”。亚伯拉罕没有任何怀疑的言语反驳神,甚至不像撒拉,连不信的念头(创18:9-15)都没有。他的沉默就是信心的行为。并且从此以后一系列的行为,都显示出他的信心。比如他没有让以利以谢继承家业;他听命把夏甲和以实玛利赶出去;他把自己的儿子献上。因此,无论亚伯拉罕当时的那个沉默的行为,还是后来一系列的行为,都无法与这个“信心”分割开来。因为检验信心的,不仅仅是单个的行为,而更是一系列的行为;从一系列的行为中,可以看出“动机”和“信心”的一致性。在创18章亚伯拉罕被应许得国以前,他就已经有过不少信心的行为,比如离开本族本家到迦南地,创14章打胜仗归荣耀给神、拒绝所多马王、奉献给麦基洗德等等,再加上这个沉默、不怀疑、不否认应许等 “一系列”行为,足以显示他的动机,和他对神信心的“一致性”。
雅各书2:17 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如果有人说亚伯拉罕的这个“信”没有行为,他们就是在给亚伯拉罕定罪,说亚伯拉罕的信心是死的。然而神说亚伯拉罕的信心是活的,神说亚伯拉罕的信心是“与行为并行的”(雅2:21-22)。不但是献以撒时的那个信心,还是当初听神应许时沉默的那个信心,亚伯拉罕的“信心”一直都是与“行为”并行。亚伯拉罕被应许得国时的那个“信”,跟献以撒的那个“信”是同一个“信”。说亚伯拉罕没有行为是污蔑亚伯拉罕和强解圣经(结22:26;番3:4;彼后3:16),更是否定了因信称义的真理(将“因信称义”里面的这个活的“信”,变成了死的“信”)。行为不但是信心的必然结果,更是与信心“并行”的,并且“总是”与行为并行的,这才是活的“信”。
综上所述,思想和行为是一个互动的整体,行为是显明、检验“动机”的唯一途径;动机可以随时发生改变。持续性地以行为选择顺从哪一种思想,就显明这是他所“抱定”的动机。从所“抱定”的动机就可以看出“所持有”的信心。
许多人坚持圣经存在“思想罪”,可能是出于对圣经的误解,但也可能是出于一种“自我保护”:坚持存在“思想罪”,甚至坚持“思想罪”无法克服,这不是一种谦卑的态度,而是为自己找一个藉口和託辞,以便可以不遵守神的命令。他们假设:既然思想罪无法避免和克服,那么行为上的罪也可能无法避免和克服;既然不产生恶念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那么(在行为上)不犯罪也是不可能的。然而战胜罪恶、活出主耶稣的新生命是每一个基督徒的使命,也是神的应许。
许多人的犯罪执照就是源于“思想罪”。思想罪是作为他们犯罪的藉口,是固执而非谦卑,是伪善而非虔诚。上帝要你负责的是你的行为而不是你的思想。任何真诚想要思想洁淨的人,都首先需要在行为上顺服神。
在许多基督徒心中,上帝有“过于苛刻”或“过于纵容”两种极端的品性。“苛刻”在于连产生一个坏念头都要立刻被定罪,人要忙碌于为各种恶念而认罪(认罪太多、以至最终完全放弃认罪、连真正需要“认的罪”也放弃认了。真正需要改变的行为也不改变了,导致故意犯罪)。对于上帝“过于纵容”的认定,在于基督徒们假设上帝总是容忍我们的恶念,以至于他也毫无底线地容忍我们的各种罪行。这样的一位上帝是不圣洁的。以此推论,基督徒不需要再继续省察自己、悔改、追求圣洁的生活。可是,上帝真的可以容忍我们沉溺罪恶、毫无长进,跟没有悔改的人毫无差别吗?我们口称上帝公义、圣洁,实质上却以言行表达自己所信的上帝既不公义、也不圣洁。
事实上,上帝不是我们想像中的刻薄,他不依据原罪定罪,也不把受试探当做犯罪。他也没有那么纵容,他要求我们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慎重做出每一个选择。他随时监察,希望我们活出主耶稣圣洁的生命。“思想”不是上帝的定罪依据,思想罪是人的发明;它不能成为基督徒犯罪的藉口。只有认清定罪的“界线”,才能真正实现行为的成圣和思想的洁淨。
创3:1耶和华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对女人说、神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么。
注意,神没有说“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都不可吃”,神只说“园当中那一颗树”上的果子不可吃。(创2:16-17)魔鬼更改了神的命令,将之变得不可实行。
创3:3 (女人说:)惟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神曾说、你们不可喫、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
同样,神没有说:“不可摸”, 神只说“不可吃”。女人也把神的命令变得“刻薄”到难以实行。因此,将神的命令夸张到无法实行的地步,就是使人无法遵守神命令的原因之一,这不会帮助人成圣,反而会促进人犯罪。
——本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