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13, 2014

为何上帝允许日本侵略中国

正值南京大屠杀纪念日, 为自己的名族, 悲痛之余有些愤慨, 渐渐明白为什么上帝允许日本人侵略中国。圣经上记载着上帝允许巴比伦侵略以色列的原因, 远离上帝, 违背天道, 自相残害。

不信上帝的民族没有自尊, 缺乏自尊, 特别容易互相看不起,互相贬低踩踏, 因为没有独立尊严, 就只能把尊严建立在外物之上。这种无尊严的文化在佛教印度教影响的国家尤为盛行,比如印度中国日本。无尊严的人把荣耀耻辱成败得失都看得比生命更重, 因为没有天生的尊严, 所以把自尊寄托于外在的荣耀耻辱成败得失上。

信上帝的人有自尊, 因为天赋人权,天赋尊严。每一个人只要因为他生来是人,就值得被尊重, 不分优劣。在没有自尊的民族, 那些失败的人抬不起头, 残疾人不敢出门,弱势群体被人踩踏。但是有尊严的民族,无论什么样的人都敢抬起头, 自信的面对他人面对社会面对人生。因为他们相信上帝,尊重自己。

没有自尊的民族, 就好像散落一地的树叶,虽然暂时发绿, 但是很快枯黄, 因为已经脱离了根。中国人的所谓窝里斗,自己看不起自己,互相看不起,互相踩踏,这一切的根源都因为不信上帝,没有自尊。如果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正确的, 如果弱肉强食就是宇宙真理,如果强者压榨弱者就是天经地义,那么为什么日本人不能侵略中国人? 你自己人都不尊重自己人, 自己伤害自己还想让让别人不伤害你? 你自己不相信上帝, 教科书里写着弱肉强食,你有什么道德根基去指责日本人? 人家日本人说你是弱者你很低级你是猪你该死, 他们用的就是你的逻辑, 弱肉强食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他比你强他就可以干掉你吞并你, 你唯一合理的反应就是反击吞并他, 不要说什么道德伦理。任何一个相信物竞天择弱肉强食的无神论者都没有资格去要求日本人悔改。

佛教文化不信真神, 抹杀人的尊严, 对上天满有忧怨, 佛教所到之地便有贫穷愚昧消极之风, 社会不公阶层分明法制难行。佛教本来就不是中国的主流, 但在近代却渐渐扩大其在文化上的影响力, 结合满虏奴役和无神论的洗礼, 使中国成为为一个愚昧软弱的, 缺乏自尊的民族。儒道的中国, 是敬天爱人的中国, 是有血性有尊严的中国。周朝时期的中国没有君主集权, 相当于君主宪政的联邦制, 君主以德服人, 行为受限于最高宪法, 这个最高宪法也就是大家公认的顺应天命, 天下为公之礼。孔子所说的儒家精神, 也就是要恢复周朝的礼法, 这周朝的礼法, 也就是君臣公认的"顺应天命, 天下为公"。这种敬天爱人的法则, 就是犹太人的旧约精神, 就是摩西律法的精神, 也是新约基督教的精神。可惜今天的中国, 不再是儒道的中国, 而成了乱臣贼子劫掠和分赃的天下。

Thursday, June 12, 2014

龙,不是传说


龙,不是传说

              最近一个西人朋友问我关于对“龙”的想法,因为她写的一本关于中国的书,起名“龙心之舞”。我说,龙只不过是一个传说,一个形象化的象征罢了,它根本不是真实存在的。尽管我也心存疑虑,为什么圣经中也提到了“龙”?难道也是象征性的名词?这才没几天,我的另一个朋友,就给我发了一个视频,从科学角度讲述“龙”的真实故事,它说中国的龙就是恐龙的一种(恐龙的物种很多,根据不同地域品种也不同)。看完以后我很惊讶,因为我从来没有把“中国龙”和“恐龙”联系在一起。

             中国的历史悠久,她有许多遗产,是无可替代的。近代的西方人惊奇地发现,中国的甲骨文中,竟然隐藏着圣经故事。许多中国文字中传达的图像意义,与圣经创世纪不谋而合。中国古书诗经、尚书、史记等书中记载的人与神的关系,和祭天的祭祀礼仪,与圣经旧约的祭祀礼仪极其相似。中国的中医,其中的经脉穴位学说,在许多中国人看来被视为玄学甚至是迷信,但却越来越受到西方人的重视,越来越多的西方人致力于从免疫学的角度理解中医,也试图用科学的方法理解和解释经脉和穴位。中国的面相学,虽然历来与迷信结合,有一些负面的意义,但是我最近也发现,如果除去那些迷信的成分,面相学里面含有人类学社会学的统计数据,含有一种统计后的总结。这些统计数据,与其说是命运,不如说是天赋。把天赋说成命运肯定会产生错误,但是如果正确的认识和利用天赋,未尝是件坏事。

               鉴于此,我们是否可以轻视自己的文化遗产?我们的文化遗产,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仍然可以被珍惜和利用。中国历来有着关于龙的传说。龙,被许多中国人自己视为荒诞的传说,根本不存在。可是同样的,西方人发现,除了中国以外,世界各国的其他民族同样有关于龙的记载,他们没有像中国人自己一样轻视自己的祖先和遗产,他们没有把史记里面那些龙的故事都看作是荒诞传说。或许许多的传说,里面是结合是事实和想象,但毕竟,可能含有事实。作为中国人,我们自己是否问过自己,中国有十二生肖,为何其他十一个都是真实存在的,唯有“龙”是传说呢?恰恰相反,有些西方人认为,“龙”根本不是传说,而是真实存在的物种,它就是恐龙的一种,是一种会飞行的恐龙。正如中国特色的熊猫一样,中国特殊的地理环境,也可以孕育特殊形态的恐龙。“恐龙”(DINOSAUR)这个词,是近代产生的,在过去的历史长河中,各个民族都有对“龙”的记载。龙,用科学的说法,就是今天所说的形态各异的恐龙。问题在于,它们不是早就灭绝了吗?根据圣经,他们一直都与人共同存在,他们并没有灭绝,即使灭绝,也是在近代,而不是在人类产生以前。

          进化论者认为,恐龙在6500万年就已经灭绝了,但是现在,有越来越多恐龙的化石证据显示,这些恐龙是在人类存在以后仍然存在的。历史中所有关于“龙”的记载,都是在大洪水以后。甚至有些恐龙的化石,伴随有其他哺乳动物物种的化石,这些化石中的哺乳动物跟今天的哺乳动物一模一样。这些物种,根据进化论学者,在恐龙的时代还根本没有进化成功呢。

         甚至今天,在世界多处地区,特别是非洲的一些热带地区,仍然有人见过恐龙,他们所描述的恐龙,都是可以游泳的、长脖子、长尾巴的巨型动物。下面这个记录片,就是讲述了恐龙一直以来都和人类一同存在的历史事实和科学依据。恐龙的存在,无论是近代还是现在,都证实了进化论的错误。

Dinosaur didn't die 65 millions years ago, they are still alive today


 

              以下这个记录片,是HISTORY频道曾经播出的,是科学家到非洲有人见过恐龙的地方去勘测,用仪器检测出水下存在着巨型的长尾巴生物。一直以来本地的居民都有目睹过这巨型生物的见证,只是由于它们善于潜伏于水下(正如约伯记4041章所描述的),极少露出水面,人们很难捕捉到他们。然而科学家探测到的生物性状,跟当地人曾经目睹的生物形状是吻合的。当地人所描述的他们亲眼目睹的恐龙,跟人们一直谈论的尼斯湖水怪,以及中国的天池怪兽,都极其相似,即身形庞大,能潜伏于水下,有很长的脖子。这些描述也与约伯记4041章对恐龙的描述极其相似。

Africa's Surviving Dinosaurs (Full Documentary)


 

中国人对于龙的描述,根本不是空穴来风。由于人类的迁徙和发展越来越快,对于自然界的侵犯使得越来越多的物种濒临灭绝。它们长期潜伏于水下,躲避人类,是对自身的一种保护。我相信恐龙至今仍然存在。无论是圣经,还是中国的传说,在他们描述“龙”的时候,“恐龙”这个名词还没有发明呢,但他们说的都是同一种生物。





中国古书中,越是古老,对龙的记载就越多。越是近代,对龙的记载越少。可见恐龙是逐渐减少消失的。今天人们所说的天池怪兽,可能就是濒临灭绝的恐龙。春秋时期,在中国的四川贵州一带,有很多犀牛和大象,那时当地气候比较温暖,后来气候变化、天灾人祸,它们就渐渐灭绝。在楼兰文明灭绝以前,当时中国西北方还没有沙漠化,中国大部分地区都比现在更湿润,山西一带当时都是绿洲。许多品种的恐龙就喜欢温暖湿润的地方,古代中国就自然而然地成为龙的故乡。


 

下面让我们看看圣经怎样描述恐龙,跟历史、现实一模一样。

约伯记40:15(上帝对约伯说)

你且观看河马。我造你也造它。它吃草与牛一样。 16 它的气力在腰间,能力在肚腹的筋上。 17 它摇动尾巴如香柏树。它大腿的筋互相联络。 18 它的骨头好像铜管。它的肢体仿佛铁棍。 19 它在神所造的物中为首。创造它的给它刀剑。 20 诸山给它出食物,也是百兽游玩之处。 21 它伏在莲叶之下,卧在芦苇隐密处和水洼子里。 22 莲叶的阴凉遮蔽它。溪旁的柳树环绕它。 23 河水泛滥,它不发战。就是约旦河的水涨到它口边,也是安然。 24 在它防备的时候,谁能捉拿它?谁能牢笼它穿它的鼻子呢?

41:1-35

你能用鱼钩钓上鳄鱼吗?能用绳子压下它的舌头吗? 2 你能用绳索穿它的鼻子吗?能用钩穿它的腮骨吗? 3 它岂向你连连恳求,说柔和的话吗? 4 岂肯与你立约,使你拿它永远作奴仆吗? 5 你岂可拿它当雀鸟玩耍吗?岂可为你的幼女将它拴住吗? 6 搭伙的渔夫岂可拿它当货物吗?能把它分给商人吗? 7 你能用倒钩枪扎满它的皮,能用鱼叉叉满它的头吗? 8 你按手在它身上,想与它争战,就不再这样行吧。 9 人指望捉拿它是徒然的。一见它,岂不丧胆吗? 10 没有那么凶猛的人敢惹它。这样,谁能在我面前站立得住呢? 11 谁先给我什么,使我偿还呢?天下万物都是我的。 12 论到鳄鱼的肢体和其大力,并美好的骨骼,我不能缄默不言。 13 谁能剥它的外衣?谁能进它上下牙骨之间呢? 14 谁能开它的腮颊?它牙齿四围是可畏的。 15 它以坚固的鳞甲为可夸,紧紧合闭,封得严密。 16 这鳞甲一一相连,甚至气不得透入其间, 17 都是互相联络,胶结,不能分离。 18 它打喷嚏就发出光来。它眼睛好像早晨的光线(光线原文作眼皮)。 19 从它口中发出烧着的火把,与飞迸的火星。 20 从它鼻孔冒出烟来,如烧开的锅和点着的芦苇。 21 它的气点着煤炭,有火焰从它口中发出。 22 它颈项中存着劲力。在它面前的都恐吓蹦跳。 23 它的肉块互相联络,紧贴其身,不能摇动。 24 它的心结实如石头,如下磨石那样结实。 25 它一起来,勇士都惊恐,心里慌乱,便都昏迷。 26 人若用刀,用枪,用标枪,用尖枪扎它,都是无用。 27 它以铁为干草,以铜为烂木。 28 箭不能恐吓它使它逃避。弹石在它看为碎秸。 29 棍棒算为禾秸。它嗤笑短枪飕的响声。 30 它肚腹下如尖瓦片,它如钉耙经过淤泥。 31 它使深渊开滚如锅,使洋海如锅中的膏油。 32 它行的路随后发光,令人想深渊如同白发。 33 在地上没有像它造的那样,无所惧怕。 34 凡高大的,它无不藐视。它在骄傲的水族上作王

        圣经原文是没有章节的,这两段原文是连续的,讲的都是一个物种。我认为这两段都是在讲恐龙。

                 40:15“河马”是一个不准确的翻译,只是一种猜测。原文的“河马”并不是指河马,而是指一种巨型的野兽。这个词的希伯来原文是“BEHEMOTH, 英文的翻译是1. Something enormous in size or power. 2. often Behemoth A huge animal。这个词的原文编码是H930,词根来源于H929H929 “bhemah” 是指“野兽”,出现在创世纪的多处经文,主要是用来形容被上帝创造的野兽。而“BEHEMOTH”是“BHEMAH”的延伸词,用来形容巨型的野兽。而约伯记40章经文的上下文,已经显示出这个巨型的野兽不是“河马”。约伯记40:19-20” 它在神所造的物中为首。创造它的给它刀剑。 20 诸山给它出食物,也是百兽游玩之处。这显然不是指河马,河马还没有大象大呢。这个巨型的野兽,其实就是指恐龙。而恐龙这个词,是近代才发明的,古代各国对于“龙”都有记载,只是由于这个物种濒临灭绝,缺乏足够的证据,经文中的“巨型野兽”,也就被牵强附会地翻译成“河马”。

              

                   41:1“鳄鱼”的原文是“luithn”,英文翻译为“dragon”。当人们试图把圣经翻译成英文的时候,恐龙这个名词还没有出现呢。到今天人们才渐渐发现,“龙”这个物种根本就不是传说。

Tuesday, June 3, 2014

中国为什么不取缔宗教?


最近国内发生一起暴力凶杀案,据说是某邪教的人所为,这个邪教是以基督教为招牌而炮制的一个所谓非人类的教派。于是有人就问了,

 

宗教在中国是不是可以建议取缔?

 

我的回答是:

宗教在中国早就取缔过了,没用。

  文革时就是取缔过,佛堂教堂全部关门,基督徒不听党领导的全部抓起来坐牢。

  文革后,中国的宗教比什么时候都兴旺,可见,打压只会疯长,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如果中国人信基督的多了,带来的社会效益有太多的好处。首先都不用实行计划生育了(当然这个至少需要40%以上的信徒才可能实行)。佛教国家都是拼命生孩子的,而且儿童生活水平很差,老百姓普遍贫穷。基督教国家根本不用宣扬计划生育,自然而然就是出生率低、优生优育情况高,甚至有负增长。因为基督教的教义就会导致出身率低。为什么?因为基督徒认为生养儿女是一种责任,儿女不是一种投资或者财产,儿女是付出的对象,不会把养育儿女当做功劳,要求大量回报。另外,基督教影响的国家社会福利好,养老通常由政府负担,父母对儿女没用依赖性。而佛教国家生养儿女往往是一种投资和依赖,希望儿女能改变家庭的命运。

 通常基督徒如果没有足够的精力和条件不会轻易生孩子,要生也要争取优生优育。这是最明显的社会效果。其次就是教育水平普遍提高,基督徒普遍好学,基督教影响的国家教育水平普遍高。然后就是增加大量非盈利福利机构,收容所增加,废物利用增加,贫穷得到改善,养老情况得以改善。好处数不胜数,都有数据为证。

     基督徒多的国家老百姓普遍生活更富裕,没有人饿死,儿童生活水平提高,残疾人待遇提高,教育水平提高,这都有数据,自己查好了。发达富裕国家都是以基督徒占多数的国家。佛教国家都是贫富差距极大,有钱人靠搜刮老百姓过日子,政府富裕养活少数利益群体,老百姓捉襟见肘,人口爆炸,优生优育低,畸形病患儿多,儿童贫穷严重,拐卖妇女儿童情况严重。福利组织更少,很少的福利组织腐败情况严重。印度教、佛教的效果就是腐败印度和周边国家。凡是佛教影响的国家都有这些现象,普通人的生活质量很差,从出生开始,压抑和枷锁不断。基督教国家,老百姓享受平等、自由,娱乐事业发达,因为老百姓吃饱撑着都闲得慌才有功夫搞娱乐写小说搞科幻旅游搞艺术。

的确,很多邪教都是打着基督教的名义开张。为什么?因为基督教太好了。就好像名牌手表,名牌包,很多人模仿、造假,因为原版太好了,有太多获取人信任的空间。你自己做个包,起一个牌子,拿出去卖,看有人仿冒没有?什么时候你被人抄袭和仿冒了,说明你做成功了。

 

  现如今,有人仿冒马克思没有?有没有人再举他的旗帜搞什么号召了?都成的代名词了。

 

当你看到一大堆人假冒一个宗教,还有那么多人响应,你应该想到这东西假货还这么受欢迎,真货会是什么样啊?亲身感受的人才知道基督教有多大的价值。便宜货经不起考验,真货已经经过了两千多年的考验了,经历了黑暗的中世纪、启蒙运动和共产革命,到现在没有衰亡反而更发达了,适用于各个民族各个国家各个时代。佛教能打进欧洲吗?菲律宾人会信佛教吗?非洲人会信佛教吗?佛教只能忽悠印度人和中国人已经周边国家,根本越不过太平洋,只要被基督教洗礼过的国家都很难再信佛教,比如菲律宾新加坡等。别告诉我欧洲有少数人信佛教,精神病也有少数。我说的信,是信徒多到一定程度可以影响文化,就好像印度和中国、泰国这样,佛教的文化无孔不入。佛教能做到吗?做不到!首先欧洲大陆和非洲大陆和澳洲大陆都没有佛教立足之地,而基督教可以打入南北极。基督教从大城市到偏远乡村,从哈佛博士到荒岛土著都有信徒,从古到今两千多年仍然屹立不倒!圣经是美国立法的基石,也是法院作证、总统宣誓就职必备的宣誓之典。基督教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所以,不是不取缔,是取缔无效。












要说取缔,罗马帝国的皇帝就取缔过,还杀过无数的基督徒,拿基督徒去喂狮子。结果怎样?没过多久,罗马皇帝皈依基督教,把基督教变成了国教。

F论工有多少年?你算算,到今天还有多少人信?共产主义有到少年?到今天还有谁信?

这些什么一大堆的邪教,都是打着基督教名号,你看它能生存多少年,能有什么好果子。真理的特点,一是生命力,历久不衰,二是放之四海而皆准,三是有好果子,凡是真理到的地方就有光明、自由、幸福。幸福不是说不受苦,是受苦的时候还是觉得甜,还是信。


Monday, June 2, 2014

《辩护人》:一部韩国民主转型的血泪史

《辩护人》:一部韩国民主转型的血泪史
2014040111:52   新浪文化  微博 作者:羽戈   我有话说(32人参与)
《辩护人》海报《辩护人》海报
 
 
韩国电影《辩护人》盛极一 时。在韩国,上映70天,累计观影人次达11367698名,位列韩国电影史上第八。传入中国,激起泪奔如潮,完全湮没了语言、族群与国界的隔阂。我看此片,几度落泪。时至午夜,天地俱寂,远方与希望,隐藏在巨大而静默的黑暗之中。触景生情,随手写道:
“如果你是法律人,一定要去看《辩护人》,不论你是律师,是法官,是检察官,是警察,是最普通的法务人员,你会在电影当中找到自己,并在现实当中找到方向。如果你不是法律人,希望你去看《辩护人》,不论你是父亲,是母亲,是丈夫,是妻子,是儿女,当你的身边出现了宋佑硕式的律师,请理解他,支持他,善待他。”

电影的主角宋佑硕律师,原型是韩国第16任总统、后来跳崖自杀身亡的卢武铉。因此片中的每一幕,都浓缩了韩国民主转型的血泪史。韩国人为之涕泗横流,缘于电影触痛了他们的历史伤口。中国人哭什么?
 
国家的转型与公民的转型,两者相互成就,最好同步发生。最起码,公民的转型不能迟于国家的转型,公民无法崛起,国家便无法彻底翻身。宋佑硕从商务律师转型为政治领袖,正对应韩国在1980年代的天翻地覆。《辩护人》的主题,即以宋佑硕的转型,呈现韩国的转型,以宋佑硕的精神历程,呈现韩国民主化的崎岖血路。
 
宋佑硕从逃避政治,两耳不闻民主的呐喊,到纵身跳入政治之河,中流击水,历史背景是1981年的“釜林事件”。如电影所示,这是一起冤案,出自全斗焕军事独裁政府的捏造。釜山地区的大学生及大学出身的活动家共22名青年,被指传阅危险书籍,并在戒严的情况之下进行非法聚会,涉嫌违反《国家安全法》、《反共法》、《集会示威法》等,遭到拘留处理。片中的朴镇宇,即这22名青年之一。
 
这大抵便是我们常言的“敏感案件”,律师一般都不愿接手,唯恐引火烧身。宋佑硕代理此案,担任朴镇宇的律师,第一个原因是为了报答当年朴镇宇的母亲对他的一饭之恩,他虽犬儒,却非无情,朴镇宇被捕之后,朴母绝望的哀求令他肝肠寸断,寝食难安;第二个原因在于,对此案介入愈深,他愈发意识到,这个国家的政治何其专横,法律何其沉沦,此前他似乎不知(到底是不能知,还是不想知呢)政治犯,不知非法拘禁,不知刑讯逼供,不知此案的审判形同走过场……
 
如果第一个原因,可以归结为报恩,第二个原因,可以归结为义愤,那么第三个原因,不妨归结为责任与义务。宋佑硕接手此案,他的助手竭力反对,理由十分生动: 宋律师面前的八字豁然开朗,使劲踩油门都不够,怎么能踩刹车呢?宋佑硕答道:“想让我的孩子们不要生活在因这种荒唐的事踩刹车的时代。”这是一个父亲的责任与义务。作为律师,他坚信朴镇宇无罪,无罪就要收到无罪的判决,为了这一结果,他不惜“把自己安稳的人生一脚踹了”,这是一个法律人的责任与义务。
 
基于义愤的抗争,也许慷慨激昂;基于义务的抗争,方能坚忍一心。
 
记得一位智者说过:专制最邪恶的地方,不是剥夺了你的自由,而是豁免了你的责任与义务。何谓责任,何谓义务?譬如说:当不义写入法律,反抗就是义务;当独裁成为事实,革命就是义务。丧失了自由,你只能成为奴隶,忘却了责任与义务,你将永远成为奴隶。自由被剥夺已经十分可怕,更可怕的是,我们忘记了什么是自由, 忘记了捍卫自由、反抗专制,人人有责。
 
律师的义务,在于守护法律。从这个意义上讲,作为商务律师的宋佑硕不该被苛责,他虽以赚钱为己任,却不曾违法乱纪,不曾勾兑法官,不曾欺诈客户。甚至不能 说,代理“釜林事件”的宋律师,一定比代理税务案件的宋律师高尚,单论律师的职业伦理,二者并无高下之分,至少我们不可拿后者批判前者。
 
只能说,相比商务律师宋佑硕,人权律师宋佑硕更有资格回答这些问题:律师何以为律师,什么是律师的义务,什么是律师的尊严。成为朴镇宇的辩护律师之后,他才发现他所处身的司法环境之黑暗,法庭之上,他像一头愤怒的狮子,孑然一身,孤独战斗,法官、检察官,以及坐在他身边的律师搭档,都不是他的同道。问题由此浮现:在一个充满了恶法甚至无法的国度,律师何为,法律人何为?
 
与恶法的斗争,最能考验一位律师的智慧和勇气。你可以承认“恶法亦法”,更必须指出“恶法亦恶”,直指其恶,这是勇气;依法搏击,这是智慧。譬如你拿《国家安全法》来搪塞,我便以《宪法》、《刑事诉讼法》来反击。假如对方一举撕破了恶法的遮羞布,将政治系统切入无法状态,宋佑硕只能上街了:“当国民无法行使 法律权利的时候,作为法律人,我更应该走在最前面,这才是真正的法律人的义务。”
 
一个宋佑硕,只能是孤胆英雄,无法改写法治的悲剧;一万个宋佑硕,同心协力,才能成就法治的伟业。宋佑硕代理“釜林事件”,有前辈律师的指引,有记者同学的义助,有旁观了暴行的军医中尉弃暗投明,挺身作证,还有他的那位搭档,小丑模样的事务长,我本以为,当宋佑硕的律师事务所遭难,他会选择背叛,这更符合我 们亲见的残酷现实;不想他能坚守到底,帮助宋律师收拾一片狼藉的残局。就连那位惯于枉法的李法官,并非天良丧尽,被迫做出冤屈的判决过后,他答应两年内将朴镇宇等青年全部假释出来。
 
电影最后一幕,当宋佑硕站在被告席上,釜山142名律师,共有99人出庭为他辩护。这构成了《辩护人》的高潮。同为律师,宋佑硕在支撑法治的上限,那99人则在抬高法治的下限。两者都不可或缺。
 
《辩 护人》终结于宋佑硕含泪的微笑。一身白衣的他,输了自由,却赢了正义,输了现在,却赢了未来。只是在我看来,这悲壮一幕的意味不止于此。宋佑硕的原型卢武铉,从律师到总统,最后深陷贿赂门,跳崖自尽,未尝不是以死明志,自证清白。堪比卢武铉的陈水扁,同样被指贪渎,至今坐困囹圄。对于这般惨淡的结局, 以及卢、陈之流的功罪,笑与泪,如何评说?
 
我们原是韩国民主史的局外人,《辩护人》却超越了泾渭分明的国境线,使我们成为与宋佑硕同呼吸共命运的局中人,我们欢悦于宋佑硕的欢悦,我们纠结于宋佑硕的纠结,我们激扬于宋佑硕的激扬,我们无力于宋佑硕的无力。事实上,无论宋佑硕,还是枉法的法官、色厉内荏的检察官、自嘲为“稻草人”的记者,无论“釜林事件”,还是黑牢、刑讯逼供与政治迫害,在今日中国,皆不乏对应,而且我们所承受的苦难,毋宁更为严重、惨厉。基于此,我们落泪,则不仅为电影,更为电影背后相似的历史与现实——我们尚且无法将历史与现实拍成电影。“他们有改变国家的电影,我们有改变电影的国家。”
 
20131218日,《辩护人》在韩国上映。2014213日,釜山地方法院对“釜林事件”二审宣判,改判被告人无罪。此刻,距离一审已经达33年之久。
 
本文结束。
 
正如本文所说:“一个宋佑硕,只能是孤胆英雄,无法改写法治的悲剧;一万个宋佑硕,同心协力,才能成就法治的伟业。”通向自由平等的变革,需要的就是土壤,是什么样的土壤让韩国走向自由民主?让韩国人走向富裕强盛?基督教,韩国有近一半的基督徒,即便不是个个都真实,个个都虔诚,韩国也是建立在基督教会的同情心和平等之爱的基础上的一个国家。上至国家政治,下至娱乐事业,从总统到影视明星,他们都在宣扬着博爱、自由、平等的精神,在传达着富足、喜乐、多姿多彩的精神生活。